国考培训费真的能退吗?北京一法院提醒考生谨慎签署培训协议

2024-04-05
来源:网络整理

又到了全国考试的时间了。 为了吸引有志于成为公务员的学员,不少公务员考试培训机构推出了“全程一对一私人培训协议班”、“全封闭冲刺协议班”、“考前冲刺训练营(协议)”等协议类,并承诺“如果考试不及格,将获得退款”。 但是,如果我考试不及格,培训费真的可以退吗?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以案释法,提醒考生在签署培训协议时务必谨慎。

学生中途退学

剩余培训费应退还

为了准备军职面试,小刘与教育机构签订了面试协议。 培训期限为10月18日至10月28日。协议规定,考生应全面履行义务。 未列入公开拟录取考生名单的,机构将退还全部费用,但考生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解除协议,或者机构劝说考生报考的。退出,学校向考生收取课程费用后,将剩余费用退还给考生。 小刘缴纳了1万元培训费后,按照约定参加了培训。

培训期间,小刘接到面试单位提前面试通知,通知他于10月26日、27日进行体检和面试。 25日上午,小刘签到后,通知班主任不再参加后续课程,并离开了培训现场。 小刘通过军民面试后,将教育机构告上法院,要求退还其未接受的教育培训服务费用。

该机构辩称,小刘已获聘担任协议规定的职位,合同目的已达到,不符合退款条件。 而且,小刘并没有与机构协商终止或取消协议的事宜,只是告知了班主任。 这是由于他的个人原因。 未能享受后续课程服务的,视为放弃自身权益,不予退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签订了教育培训服务合同,小刘为接受服务方,教育机构为提供培训服务方。 小刘支付的培训费用是教育机构提供培训服务的对价。

培训过程中,小刘收到了面试通知。 培训班提前终止是由于他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小刘并无过错。 根据双方协议,该机构收取其所参加课程的累计费用。 剩余费用将被退还。 最终,法院判决该组织退还小刘培训费7980元。

学生的考试上没有附有条形码

培训费用不予退还

小王与教育机构签订了《省公务员录用考试考前强化集训协议书》的班级合同,规定学员一次性缴纳1万元费用,参加辅导课程。 考生应积极参加公务员考试的各个环节,认真回答问题,不得徇私舞弊。 或进行舞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任何科目考试扣零分、暴露个人信息扣分、因作弊而取消考试资格等)。 上述考试中存在不文明行为的,不得要求机构退还培训费用。

学生未通过省考面试的,学校将退还人民币。 小王交了费用后,参加了培训课程。 小王参加公务员笔试后,发现自己的实测成绩是0分,其他科目的成绩在60分左右。

小王将该机构诉至法院,要求该机构退还人民币。 他表示,得知考试成绩为0分后,他联系考试机构咨询,得知是因为自己没有贴条形码。 由于我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考试,不是故意的,机构也没有尽到提醒学生的注意义务,费用应该退还。 教育机构不同意其上诉,认为小王在考试中有不文明行为,根据合同规定,费用不予退还。

对价支付的定义_对价支付方式有哪些_支付对价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签订了教育培训合同。 学员未能取得面试资格的,机构将退还培训费用。 不过,合同中还规定,实习生要积极参加公务员考试的各个环节,认真回答问题。 学员在考试过程中如有不文明行为,培训费用不予退还。 该机构声称小王在考试中有不文明行为,但未提交相应证据,故法院不予采信。

小王声称,他在实际测试中得零分是因为没有在测试中粘贴条形码。 即使这一事实属实,也是小王自身的过错造成的,而不是教育培训过程中教育机构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存在瑕疵造成的。 小王没有获得面试资格。 小王因自己考试失误,要求机构退还培训费,这不符合双方的合同及合同目的。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小王的诉讼请求。

培训协议格式条款是针对谁的?

小李与该机构签订了协议。 双方就事业单位统一考试(教育)全笔试课程达成如下协议。 学生缴纳学费1000元。 如果学生笔试成绩合格,则成功入围(含补考、补录取、调整)并进入面试。一旦入围面试,并通过体检和考察(政审),将予以考虑进行面试,费用不予退还。 笔试、体能测试、考察(政审)、面试不合格而未被录用的,学校退还学生8000元。 小李交了费用,参加了培训班。

小李报考了事业单位招聘的中学教师职位,并通过了笔试,但面试后并未列入合格名单。 随后,小李报名参加了就业型教师招聘考试。 招聘制度从未被录用的事业单位教师中择优选拔。 小李通过了招聘,成为了聘用制的代课老师。

小李将该机构告上法庭,要求退还8000元。 该机构不同意退款,认为双方协议规定成功入围包括补充、补充、调整。 现小李已补调录用,费用不再退还。 而且,两次考试的招聘简章是相互关联的,依次填写招聘人员。 两次招聘均使用小李在教育机构培训后的笔试成绩。 无论是事业单位还是就业岗位的招聘考试,都从中受益。 组织的培训指导,所以我们不同意退货。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协议约定面试、招聘不予退款,但未明确约定被聘用人员是事业单位正式编制还是就业单位。

一方面,根据双方签署的协议,双方就事业单位统考(教育)达成了完整的书面协议,最终聘任小李为聘任制教师。 根据我国现行制度,聘任制度上的教师并非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另一方面,双方协议中的条款均为印刷字体,且为教育机构提供的格式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一般理解进行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提出对格式条款当事人不利的异议。” 解释”。

从招聘简章、招聘部门以及离职后福利来看,事业单位招聘与就业型教师招聘存在较大差异。 按常理来说,被事业单位聘用就意味着被聘为正式工作人员。 综合以上两个原因,小李符合协议规定的退款条件。 最终,法院判决该机构退还小李培训费8000元。

法官提醒

海淀法院法官提醒考生,选择培训机构时,除了考虑教育机构的品牌、机构成立时间外,还应考虑师资、课程安排、教学质量、学习环境等。经过考虑的。 报名前最好先参加培训机构。 对于试听课或公开课,经过仔细挑选后,通过教育机构官网咨询报名,或通过线下报名点报名。

注册时请仔细阅读协议内容。 如有必要,您可以要求培训机构明确具体条款的含义,并保留相关合同、收据、出席证明等。如果培训期间出现问题,可以先与机构协商。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解决。 另外,考生在备考时,一定要根据自己的经济能力、时间安排、自律性等情况来判断选择自学还是报班。

教育培训机构在与考生签订协议时,应当明确培训招生岗位、课程费用计算、退款条件、退款金额等,提醒考生注意义务,对不予退款的情况进行处理。 对中途退课相关费用扣除进行重点提醒,并用大字体、粗体标注。 核实与候选人的协议内容。 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 培训过程中,院校要做好学生签到工作和安全保障工作,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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