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服务不是高频次的刚需时是一锤子买卖

2024-04-05
来源:网络整理

最近,我的一个亲戚不得不提起诉讼,标的额超过100万。 他去了县里几家律师事务所,报价都在十万到二十万之间。

他询问我的意见。 考虑到他的案件执行的难度,我建议他聘请一名应急律师,并在前期支付少量的律师费。 后期收到执行金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比例支付剩余律师费。 如果没有钱一旦支付,后续的律师费将不予支付。

他听了我的建议,找了律师。 他前期共收到1万元人民币,风险代理比例为执行金额的12%(协商从15%起)。

我个人认为收费相当高,因为他的案件是一个比较简单的个人侵权案件。 此类案件并不复杂,主要是程序相当繁琐。 但考虑到他对程序一无所知,聘请律师确实是有必要的。

在签合同之前,我其实建议他去市里问问其他律师的价格。 当他询问时,发现那些律师的收费要么和县里的律师差不多,要么更贵,所以他只好放弃。

从我家乡县市的律师服务收费来看,价格确实不低。 甚至比很多大城市的律师还要贵。

我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首要原因不是培训律师的成本。 从成本上来说,培养一名律师的成本应该不会像一名医生那么高,但对于一名医生来说,即使是顶级专家,挂号费最多也就几百块钱。

真正的原因是律师服务往往是一次性的。 这与医疗服务明显不同。

专家医生一天能看几十个案子,而专家律师一个月可能看不了一个案子。 这是最大的区别。

当某种服务不经常需要时,其价格一定偏高。 这样才能弥补从业者平时的成本和损失。

这就是律师常说的,三年不开,开就等三年。 这三年的成本必须包含在开业时的计算中。

医生则不同。 医疗服务需求频繁。 因此,医生可以将费用平均分摊到每项服务上,从而降低平均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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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大家身体都好,一生很少去一次医院,相信看医生的挂号费就要几万甚至几十万。

从我家乡农村的情况来看,农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确实很低。 如果我的亲戚没有别的选择,他这次也不会提起诉讼。

他一生大概只会打一场这样的官司。

在我的印象中,除了他的官司,我们村就只有一件官司,那就是离婚官司。 这起官司成了全村的笑柄。 人们并不嘲笑这对夫妇离婚闹上法庭,而是嘲笑他们聘请的某位村民作为他们的律师。 这个村民平日里能言善道,但到了法庭上,却出丑了。

几十年后,人们仍然在谈论村民的恶作剧。 他那充满笑话的法庭演讲成为村里人人都能背诵的著名笑话。

县里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不大,县里律师的收费自然不会低。 事实就是这么简单。

看到这里,有人可能会问,如果律师服务成为高频必需品,价格会下降吗? 这个有可能。 让我举一个例子。 很少有人知道,律师向银行提起诉讼时,每起案件的金额可以低至一两千元,甚至几百元,即使这些案件的金额很容易达到数十万或数百万。

律师不看不起别人,也看不起银行。 但因为银行案件较多,可以打包交给律师。 这样一来,虽然单案金额不大,但由于案件简单且数量较多,总体律师费用仍然相当可观,所以律师在覆盖成本后仍然可以盈利。

那么,反过来说,降低律师费能否刺激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呢? 这是可能的,但不会起多大作用。 很少有人会消费一些非必需的服务,因为收费很低。 毕竟我们不是一个人人都极其富有的发达国家。

再说了,律师也是要吃饭的。 如果收费低,律师支付不起费用肯定会跑路。 随着大量律师出走,律师服务费肯定会再次上涨。

总之,我个人认为律师服务是一个低频需求。 为了维持律师事务所的运作和律师的生计,成本必须由各项服务分摊。 因此,律师费不可能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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