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服务协议双方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和希望使用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网上支付业务功能的中国银行个人借记卡持卡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联”)(以下简称“您”)。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护双方利益、规范双方行为,双方应向您提供开通您通过以下方式自愿申请的银联在线支付功能的服务:银联渠道按照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按照本协议的规定。 (以下简称“服务”)。 请仔细阅读本协议全部内容。 如有疑问,请及时拨打中国银行客户服务热线(服务热线电话:)。
第一条 开通借记卡银联在线支付服务,是指您通过在线支付终端接入互联网购买商品或服务时,须首先在银联安全支付页面输入身份验证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可以自主确定借记卡卡号、手机号码、借记卡密码等发起业务签约。 身份验证要素经中国银行验证后,输入银联向您预留的中国银行预留手机号码发送的银联短信验证码并经银联验证后,即可开通该服务。
第二条 借记卡银联在线支付服务是指您开通借记卡银联在线支付服务后的支付服务。 您登录银联安全支付页面,输入借记卡卡号、借记卡密码等或银联网上用户名、银联网上用户密码、关联的中国银行借记卡卡号等身份验证因素。 中国银行将对银联转发的相关身份验证要素进行一致性验证,包括借记卡卡号、手机号码信息以及当前业务系统中保留的信息。 如果信息完全一致,则视为审核通过。 同时,您在银联安全支付页面输入银联发送到您签约手机上的短信验证码,经银联验证后,中国银行将根据银联指令从您的借记卡中扣款。
第三条 借记卡小额临时支付业务是指在开通银联在线支付业务时,如果您没有中国银行预留的借记卡手机号码,且您无法使用其他身份验证因素的情况。输入内容均经过中国银行验证。 以下,中国银行同意银联为您开通一定有效期和额度限制的支付服务。 后续支付只需在银联安全支付页面输入借记卡卡号和短信验证码即可。 验证通过后,您可以在有效期和限额内完成支付。
第四条 为有效保护您使用本服务的合法权益,您理解并同意接受以下开通银联在线支付服务的使用规则:
(1)您必须妥善保管您的借记卡信息、身份信息、手机信息(含短信验证码内容),不得转发、泄露您的借记卡信息、身份信息、手机信息(含短信验证码内容)代码内容)给其他人。 否则由此产生的风险和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如您需要变更银联在线支付服务接收短信验证码的手机号码,您必须先按照相关规定通过中国银行柜台修改中国银行预留的手机号码,然后再修改银联在线页面上的手机号码。
(2)通过银联渠道开通银联在线支付业务的,默认银联在线支付限额为每日累计人民币3万元。 银联网上支付限额与中国银行网上支付限额相互独立。 您可以通过中国银行柜台、网上银行、电话银行、自助终端修改银联网上支付限额,或申请关闭银联网上支付功能。
(3)为满足中国银行向您提供借记卡银联在线支付服务的需要,您同意并授权中国银行向银联披露您用于开通银联在线支付服务的中国银行借记卡卡号、手机与中国银行预留的电话号码等信息。 ,以便您在办理银联在线支付业务时,银联会发送并验证短信验证码。
(4)中国银行有权单方设定或修改您使用银联在线支付业务的相关限额。 无论如何,如果实际支付金额大于中国银行规定的支付限额,中国银行将拒绝执行银联的支付指令。
(5)当您使用银联在线支付购买商品或服务时,中国银行仅向您提供交易支付的支付结算服务。 您因购买商品或服务而产生的有关商品或服务质量、商品交付、交易资金扣划、划转的一切交易纠纷或争议均与中国银行无关。 您应与商品/服务的实际卖家/提供者协商解决。 ,中国银行不受理您对任何其他第三方的投诉。
(6)如果您签署的借记卡已被注销或账户状态异常(挂失、冻结等)、余额不足、支付金额高于中国银行规定的限额等。 ,导致中国银行无法履行本协议并拒绝执行银联的付款指令,由此造成的损失和风险由您自行承担。
第五条 本协议作为借记卡产品章程及您已签署的其他现有协议和协议的补充而非替代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您在使用中国银行提供的服务时,应当遵守中国银行借记卡规定、业务规则、签署的所有相关协议及其他相关业务规定。
第六条 如您发现您未按照规定操作,或本协议项下的付款指令未执行、未正常执行或因您自身的其他原因造成延误,您应及时通知银行请您拨打中国银行客户服务热线或前往营业网点,中国银行应积极调查并将结果告知您。 您应保证您进行的交易真实合法,不得利用本协议项下的服务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 若您违反本协议,中国银行有权暂停或终止提供银联在线支付服务。
第七条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不可预见的系统故障或其他非中国银行原因(如设备故障、通讯线路故障、停电、断电等)造成中国银行无法正确执行您提交的激活/支付指令或业务中断的情况断电等),不构成中国银行违约。
第八条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和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如果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则可以适用现行的金融惯例。
第九条 本协议自您在银联页面同意并开通银联在线支付服务之时起生效,并于您取消该服务时终止。 本协议的终止并不意味着终止前发生的未完成的交易指令被取消,也不意味着终止前的交易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
第十条 中国银行进行系统升级或改造、业务或服务变更等时,可以通过公告或双方约定的其他形式通知您。 本协议所称“公告”是指在中国银行营业网点、门户网站、电子银行渠道等发布的公告。如果您有异议,您有权选择取消此项业务。 若您在公告规定的调整或变更生效日期后未取消本业务或继续接受相关服务,则视为您同意并接受变更。 您必须按照变更后的内容办理相关业务。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条例相冲突的,以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条例为准。 双方应根据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及时对本协议的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如因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等变更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任何一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
第十二条 中国银行依法对您的信息、交易记录等予以保密。 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经您授权外,中国银行拒绝您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的查询。
我(您)已仔细阅读并理解本协议,完全同意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和内容,并愿意履行和承担本协议规定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