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灵活就业人员待遇有哪些重大变化?报销需要注意什么?

2024-04-11
来源:网络整理

《宜昌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互助保障机制实施细则》将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细则实施后参保职工待遇有何重大变化? 报销时需要注意什么? 看一看。

1.职工医保普通门诊总体报销比例是多少?

参保人员在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和支付标准目录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含异地)发生的普通门诊(含急诊)费用,自然年内,累计缴费标准以上且低于最高限额的部分,由医保基金按照以下比例支付。

注:(一)本细则中退休人员是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达到本市规定标准的参保人员。

(二)门诊综合缴费最高限额内的综合缴费费用,纳入同期职工医保综合基金最高缴费限额(12万元)内,只能在当年使用。

2、灵活就业人员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建设、统筹的方式缴纳医疗保险费,缴费比例调整为8%(细则实施前缴费比例为5.5%)。 不转入个人账户,与灵活就业人员统一账户、合并缴费方式(即原10%缴费率)。

3、员工个人账户转账标准发生了哪些变化?

自2023年1月1日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转标准如下:

人物类型

个人账户每月转账标准

雇主的现任雇员

支付基数的2%

(即个人缴费部分)

灵活用工人员

统筹基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_统筹基金限额超出_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没有个人账户

2023 年 1 月之前退休人员

70元

2023 年 1 月后退休人员

核算结合缴费月数/当地实际缴费月数*70元

注:2023年1月1日前灵活就业人员当地单一建设、统一缴费的月数视为当地统一核算、合并缴费的月数。

例如:灵活就业人员张某于2033年退休,则其已缴费共计30年(360个月),其中2023年1月之前缴费的20年(240个月),无论是否缴费单建统一或统一并账组合方式,均视为本地核算并结合缴费月数,故其退休后个人账户划转标准为:240/360*70元=51.33元。

4、员工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是什么?

(一)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保单范围内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自付费用。

(二)用于支付参保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参保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疗耗材等个人发生的费用。

(三)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之外的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保健消费等支出。

5、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提取个人账户余额?

参保职工出国定居的,个人账户余额可经申请支付给本人; 参保职工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时,其个人账户余额也随之转移。

6. 报销医疗费用时应注意什么?

(一)实行实名就医。 参保人员就医、购药应出示医疗保险凭证,并出示备查。 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参保人将医疗保障凭证转交给他人在自己名下使用,造成本人损失的医疗保障金的,责令退还; 3个月至12个月暂停网上结算医疗费用。

(二)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 员工门诊协调福利期限与住院期间相同。 “正常参保”的参保人可享受门诊协调报销。 因未按时足额缴纳医疗费等原因导致保险被暂停或终止的,将无法享受门诊服务。 协调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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