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24年参保缴费期限延长至6月30日
2024年,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限延长至2024年6月30日。特殊困难群体的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政策按照现行政策执行。
2024年南宁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期限将延长
南宁市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限延长至2024年6月30日。符合政府缴费条件的特殊困难人员,必须在身份认定地参保。 个人参保缴费由各级政府按照规定全额或定额补助。
2024年南宁市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率
自2024年1月1日起,南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率进行调整,有效期3年。 本文为您带来南宁市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率的详细信息。
关于调整南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率的通知
南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继续为6.0%,灵活就业人员总体缴费比例继续为8.0%。财政全额拨付的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为0.4%。 其他用人单位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4%。
2023年南宁市医保信息平台对外服务暂停时间
2023年12月31日19:00至2024年1月1日19:00,南宁市医保信息平台需暂停对外服务。
广西11月1日起将辅助生殖纳入医保
《自治区医疗保险局、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将部分治疗辅助生殖医疗服务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几天前正式发布。
南宁市医保金湖服务点、西乡塘服务点推出网上预约服务
申请人必须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预约。 网上预约当天,可预约后续五个工作日的预约。
南宁市武鸣区关于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通知
南宁市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费集中征收期限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集中征收期内未缴纳的,按照相关政策享受医疗待遇。
南宁市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将于9月1日开始
2024年南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即将启动! 城乡居民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2024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自2024年1月1日起,可享受新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广西2024年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公布
2023年,各级居民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贴标准在2022年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640元。
南宁市2023年医保缴费基数调整
2023年,南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分别为19317元/月、3863.4元/月。
2022年8月至10月南宁市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延期即将到期
对参加南宁市职工医疗保险的各类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缓缴期限为2022年8月至2022年10月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最迟应于2023年3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