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监管的纵深空间2019年4月,FATF官网公告

2024-04-12
来源:网络整理

反洗钱监管深度

2019年4月,FATF官网宣布,中国顺利通过FATF第四轮反洗钱和反恐融资评估报告。 事实上,自2007年中国正式加入FATF以来,反洗钱监管不断完善。

反洗钱作为一项自始至终践行金融生态的系统性工作,也对不同监管主体的联动和监管技术手段的进步带来了新的挑战。 值得提醒的是,行政处罚只是事后监管的一种手段。 法律法规的完善以及事前和事中数据的实时监控是动态反洗钱的支撑。

事实上,与其他传统金融机构相比,它起步较晚。 2007年之前,反洗钱相关制度和监管工作大多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 随着2007年我国正式加入FATF,我国反洗钱监管力度不断加大。 2007年,反洗钱监管逐步延伸至保险、证券机构。 2012年以后,中国人民银行持续加强对支付机构的监管。

(向下滚动查看密集发文,足见国家推进反洗钱工作的决心)

2019年反洗钱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2019年1月1日,《互联网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并重申了客户身份识别、数据存储等问题。 1月29日,银保监会发布2019年第1号文件《银行业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 反洗钱相关监管要求不断完善,特别是针对非金融机构。 2月21日,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反洗钱工作组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我国第四轮反洗钱和反恐融资互评估。 报告认为,我国反洗钱和反恐融资体系基础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需要改进。

此外,从一些条款来看,随着移动支付的发展和资金流动效率的提高,监管对交易报告周期的要求也在不断缩短。 2012年,支付机构反洗钱要求仅要求报告可疑交易,报告时间点为10个工作日内。 目前,大额、可疑交易实时报告,但只用了六七年时间。 时间。 监管信息的及时披露和透明度的提高也是罚款数量上升的原因之一。

某二级支付机构副总裁向交叉财经表示,迄今为止,《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一直是支付机构反洗钱监管的重要制度,但本文件的法律效力和调整范围是狭窄的和限制性的。 实力比较弱,2012年就发布了,当时移动支付还没有起飞。 如今,行业环境发生了显着变化,交易和清算模式变得日益复杂。 相对而言,反洗钱监管人员数量较少,支付业务不断涌现。 由于缺乏实践经验或知识结构更新不及时,监管法律法规仍然滞后。 同时,新出台的文件还存在当地分支机构监管人员和主要市场机构合规人员无法及时学习、执行存在滞后的问题。

支付机构反洗钱操作实务_支付机构反洗钱_支付机构反洗钱

此外,2013年出台的《收单管理办法》仍然是管理支付机构的重要依据。但从市场发展的角度来看,其一些规定,如盲目要求线下检查,与当前市场不符。这些任务在一定程度上是符合反洗钱的需要的,但现在反洗钱是一个高度依赖信息技术的任务,商户数量、用户数量、交易的频率、交易的规模都在快速发展,完善的信息系统和高度的数据处理能力是核心,单纯的人力投入不是关键。

事实上,监管部门已经开始意识到科技手段的重要性。 交叉财经获悉,蚂蚁金服、腾讯等科技巨头也在凭借自身技术优势,与央行合作完成反洗钱监管任务。

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各大支付机构都在公司内部设立了反洗钱相关职位,但不同支付机构对反洗钱的重视程度、人才储备、知识经验和技术能力存在较大差异。

上述业内人士坦言,多数金融机构反洗钱人才储备、技术建设速度与内外部反洗钱环境的剧烈变化存在相当差距。 与强制性的岗位设置和工作制度相比,监管要求的“基于风险”的工作核心相对较软,反洗钱工作的目标设定也相对模糊。 在此前提下,现有用户、商户和交易的净化就显得尤为重要。

据2019年10月发布的《中国第三方支付行业数据发布报告》显示,随着移动支付渗透率不断提高,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交易规模和交易笔数也在不断扩大。 截至2019年上半年末,第三方移动支付交易规模达110.4万亿元。 然而,在移动支付市场的竞争格局中,支付宝和财付通保持垄断,分别占据54.2%和39.5%的市场份额。 这意味着所有中小支付机构所占的市场份额不足10%。 这一阵营中,银联商务、平安支付、拉卡拉等二线支付机构可能具备一定的适应反洗钱监管要求的技术能力,但相当一部分中小型支付机构不具备积极配合反洗钱工作的意识。 它也不具备反洗钱功能。

但归根结底,反洗钱之战不仅仅是监管任务,还需要行业各方共同努力。 前面的路是漫长而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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