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话文)2022年北京市病假工资规定是怎样的?

2024-04-22
来源:网络整理

众所周知,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患病或者治疗期间需要请病假的,也有权享受病假工资。 如果符合条件,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但各地具体标准不同。 那么2022年北京病假工资有哪些规定呢? 下面是白话小编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 北京的病假工资是如何计算的?

1. 北京的病假工资是如何计算的?

一般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北京市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的规定支付病假工资。带薪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正是因为这一规定,很多人在双方没有达成协议的情况下,误认为北京的病假工资是按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的。

2、北京的工资支付有哪些规定?

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条例》:

1、职工事假期间,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工资。

2、职工生育、接受计划生育手术并依法享受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

3、劳动者因产前检查、哺乳等依法请假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劳动对待,并支付工资。

4、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或者作为集体谈判代表履行代表职责或者参加集体谈判活动时,用人单位应当将其视为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

5、职工依法享受年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工资。

6.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刑事拘留缓刑,或者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或者被假释、监外执行、正在服刑的取保候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继续在原单位正常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的规定支付工资。单位的。

7、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不能按时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情况,经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因此,如果客户确实因身体原因去医院诊断,需要请病假,那么医院必须出具合格的病例诊断书。 病例诊断必须有客户患病的具体原因,并有相关工作人员签名或加盖医院公章,然后携带这些文件到公司人力资源部申请病假。

2、《北京市劳动法》对病假工资有哪些规定?

北京市病假工资规定:

1、病假工资计算依据、病假工资计算公式、病假工资如何计算?

1、病假工资计算依据:

(一)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但不得低于相应岗位工资;

(二)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协商约定较高标准的,以较高者为准;

(三)双方没有约定的,工资按照员工正常月工资的70%确定。

2、病假工资系数:

(1)病假工资系数与员工的病假期限和工龄相对应。 一般来说,期限越长、服役年限越短,该系数越小;

(2)现行法律规定,职工连续休假不满6个月且连续工作年限不满2年的,病假工资系数为职工工资的60%;

(三)病假期间超过2年不满4年的,病假工资系数为个人工资的70%; 病假期间4年以上6年以下的,病假工资系数为个人工资的80%;

(四)工龄6年以上8年以下的,病假工资系数为90%;

(五)8年后,病假工资系数为个人工资的100%;

(六)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连续工作年限不满1年的,病假工资系数为个人工资的40%,病假工资系数为个人工资的50%工资满2年但不满3年的,病假工资系数为个人工资的50%,满3年的。 ,病假工资系数为个人工资的60%。

3、基数乘以系数计算的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4、职工病假福利高于本市上年月平均工资的,可按本市上年月平均工资计算发放。

2、病假工资的支付、病假工资的计算方法、病假工资的计算标准有哪些规定?

1. 每月部分病假:

(一)非配额人员:

应扣除的病假工资=(基本工资×70%÷21.75)×应扣除的工资基数×病假天数+(基本工资×30%÷21.75)×病假天数

当月工资=基本工资-扣除病假工资

(二)定额人员:

应扣除病假工资=(1000×70%÷21.75)×应扣除底薪×病假天数+(1000×30%÷21.75)×病假天数

当月工资=当月小时工资+[(1000÷21.75×病假天数)-扣除病假工资]

2.全月病假,

(一)非配额人员:

应扣除病假工资=(基本工资×70%)×应扣除工资基数+基本工资×30%

当月工资=基本工资-病假扣除额

(二)定额人员:

扣除病假工资=(1000×70%)×扣除工资基数+1000×30%

当月工资=1000-需扣除的病假工资

职工当月工资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80%的,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工资。

3、新劳动法病假工资有哪些规定,劳动法规定的病假工资如何支付,病假工资如何计算?

一、《北京市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

职工非因工患病或者负伤的,在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的规定支付病假工资。 用人单位支付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病假工资计算的公告》

病假工资标准:

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六个月以内的,企业按照下列标准支付病假工资:

(一)连续服务年限不满2年的,按工资的60%计算;

(二)连续工作2年以上不满4年的,按工资的70%计算;

(三)连续工作4年以上不满6年的,按工资的100%计算;

(四)连续工作6年以上不满8年的,按工资的90%计算;

(五)连续工作8年以上的,按工资的100%计算。

疾病津贴标准:

职工患病或受伤连续6个月以上,请假6个月以上的,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一)连续工作年限不满1年的,按工资的40%计算工资;

(二)连续服务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按工资的50%计算;

(三)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按工资的60%计算。

(四)职工病假或非工伤休假福利低于公司月平均工资40%的,按照公司月平均工资的40%补足,但不得高于公司月平均工资的40%。职工原工资水平,不得高于本市公布的工资水平。 职工年平均月工资。

(五)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低于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80%的,应补足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那年的这座城市。

北京工资支付规定2020_北京工资支付暂行规定2021_北京工资支付规定

3、《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工资管理暂行规定》第五十条规定:

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一年内累计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企业按照下列标准支付病假工资:

(一)工龄不满五年的,按工资的60%;

(二)工龄五年以上不满十年的,工资为工资的70%;

(三)工龄十年以上的。 我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第五十二条规定:

职工领取疾病、非因工负伤救助金时,领取的救助金数额低于企业平均工资40%的,企业按职工平均工资的40%支付企业的工资,但不得高于我的工资。

3.北京市病假工资规定

1.病假

病假是指员工因生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情况。 企业应当根据职工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数额的病假。 病假职工可照常领取工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北京市病假工资规定

1、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助费。 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助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支付。 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工作的,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妊娠期、分娩期、哺乳期届满。

3、长期病假的职工医疗期满后能够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职工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劳动鉴定等级鉴定标准进行工作能力鉴定。因工伤、职业病造成的残疾。 被认定为一至四级人员的,应当辞去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退休、辞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休福利; 被认定为五级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和医疗补助费用。

四、劳动法第四十八条所称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正常劳动义务的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食品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的津贴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待遇。

5、劳动者非因工患病或者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劳动合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在用人单位的服务年限,解除劳动合同。 满一年后,给予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并给予不少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 患有大病、绝症的也要增加医疗补助费。 大病增加额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绝症增加额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4、北京的病假工资是多少?

1、北京的病假工资是多少?

《企业职工患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职工在医疗期间患病,6个月内停止工作治疗的,计算病假工资并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连续工作10年以下的,按工资的70%发给;

(二)连续工作10年以上不满20年的,发给工资的80%;

(三)连续工作20年以上不满30年的,发给工资的90%;

(四)连续工作30年以上的,发给工资的95%。

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提高5%。 对经济效益较差、难以达到上述标准的企业,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可以适当降低税率。 浮动比例一般不超过各等级标准的5%。 特殊情况超过5%的,应当报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第五条 职工在医疗期间患病需要停止工作6个月以上的,按照下列方法计算支付病假工资:

(一)连续工作10年以下的,发给工资的60%;

(二)连续工作10年以上不满20年的,发给工资的65%;

(三)连续工作20年以上的,发给工资的70%。

2、具体内容包括:

(一)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企业应当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助费。 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80%。

(二)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工作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妊娠期、分娩期、哺乳期届满。

(三)长期病假的职工医疗期满后能够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职工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鉴定标准进行工作能力鉴定因工伤、职业病造成的残疾程度。 被认定为一至四级人员的,应当辞去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退休、辞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休福利; 被认定为五级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和医疗补助费用。

(四)劳动法第四十八条所称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正常劳动义务的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用人单位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地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待遇。

劳动者的权益受到劳动法的保护。 当劳动者在工作中出现身体问题时,也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病假。 请病假时还须提交病历等材料。 同时,劳动者申请病假后,用人单位还需要按比例支付劳动者病假工资,且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工资的70%。

5、北京病假工资有哪些规定?

根据我国最新公布的北京市病工工资规定的一些新内容,我对以下内容进行了一些补充。 例如,第21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的规定支付病假工资。 北京病假工资有哪些规定? 以下是我为您找到的有关工资支付规定的规定。

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条例》:

1、职工事假期间,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工资。

2、职工生育、接受计划生育手术并依法享受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工资。

3、劳动者因产前检查、哺乳等依法请假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劳动对待,并支付工资。

4、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或者作为集体谈判代表履行代表职责或者参加集体谈判活动时,用人单位应当将其视为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

5、职工依法享受年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工资。

六、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拘役的,适用缓刑、有期徒刑。 白话 ○ (判处缓刑,或者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取保候审。但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继续在劳动场所正常工作。原单位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支付工资。

7、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不能按时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情况,经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一、医疗期规定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休息且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 1995年实施的《企业职工患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限规定》第三条规定,按照职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年限在该单位工作过的,将给予他3个月至24个月的期限。 工作时间越长,相应的医疗期就越长。 关于医疗期限,目前尚无争议。 北京地区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也适用本规定。

2、病假工资支付标准

我国关于病假工资支付标准的规定见1995年实施的《企业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间规定》第五条。企业职工的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福利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原劳动部也有规定,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金按照有关规定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尚不清楚,我们认为应该包括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和《修订草案》第五章的规定。原劳动部1953年1月26日发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1953年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案草案》至今仍然有效。 第十六条规定:“职工非因工患病或者负伤,连续停止工作治疗未满六个月的,按照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工资: 假期工资:在公司工作不满2年的,为工资的60%; 工作满2年不满4年的,为工资的70%; 工作满4年不满6年的,为工资的80%; 工作6年以上的,为工资的80%; 如果员工受雇时间不满8年,则为员工工资的90%; 受雇满8年以上的,员工工资为100%。” 从性质上看,1953年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改草案》应该是部门规章。

《北京市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病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的规定支付病假工资。带薪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正是因为这一规定,很多人误认为北京的病假工资是按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的,而双方没有达成一致。

首先,从立法背景和目的来看,《北京市工资支付条例》赋予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病假工资支付问题进行协商的权利,这意味着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对此进行约定,言外之意是,双方约定的标准可以高于法定标准。 这里的法定标准是指1953年修订草案。 早期标准是在特殊的历史和经济发展时期颁布的。 那时候,人们的工资差距并不大。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大锅饭局面不可能导致收入差距过大。 然而,现在的经济发展与50年代完全不同。 多年前,根据新的历史条件,允许进行修改。 因此,《北京市工资支付条例》关于病假工资的规定是遵循与现行法律法规不冲突原则的新规定。

其次,《北京市工资支付条例》只对病假工资规定了最低保障,即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但并不意味着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这一最低规定就成为病假工资的支付标准。 理论上,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没有约定的,适用法律。 因此,双方没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最低保障是法律可以容忍的最低限度,但绝不是推荐的适用标准。 正如北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是1160元,这实际上并不能导致用人单位按照这个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工资。

综上所述,北京市病假工资规定如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协商不成的,适用修改稿。 病假工资标准根据工龄和工资水平确定,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80%。 没有约定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 其次,工资支付规定也对工资有保障,即病假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这也可以视为对患病员工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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