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非银行支付公司数据治理平台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2024-05-05
来源:网络整理

本次招标项目为支付公司数据治理平台项目2021年第一期,招标编号为:09-02-04A-2021-D-。 投标人为联通支付股份有限公司,招标机构为共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到位。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有兴趣的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电子投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央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网上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对客户、业务、风险和客户权益管理的要求,按照《指引》 《关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的通知》,加强非银行支付机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开展信息科技治理,建立健全非银行支付机构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体系。完善管理组织架构,制定健全管理制度和流程,加快数字化转型,加快新技术创新、新产品培育、新模式扩散和新业态发展,推动产业体系生态化,加快产业数字化创新,进一步巩固发展。为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奠定基础,启动该项目数据治理平台建设。

1.2 招标编号:09-02-04A-2021-D-

1.3 招标内容

1.3.1采购规模: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数据管理系统平台1套。

1.3.2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1.3.3※实施交付时间:买卖双方合同签订并生效后,卖方应在7个自然日内向买方提交软件。 系统将于60个自然日内上线,功能齐全即可正式投入使用。

1.3.4 服务地点:北京。

1.3.5※保修期:系统最终检验后,卖方应对其提供的软件提供至少12个月的保修期。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1.4 本项目不分标包。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额(不含税):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方式,最高投标限额(不含税)为115万元。 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格高于最高投标限额,其投标将被拒绝。

1.6 招标类型:服务招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营业执照(注册资本):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工商局登记注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存续,独立于国家和地区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及招标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原件扫描件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二)企业法人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或等值货币(等值货币按照开标日中国银行公布的中间价折算)。

2.2 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开户证明或加盖印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并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全国企业一般纳税人查询网站()查询税务局核发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或一般纳税人识别表)

2.3 性能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2份价值80万元以上的单项合同“数据治理”、“数据建模”、“数据控制”、“数据质量”或“数据资产”绩效认证。

注:证明履约的文件必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框架合同和框架订单的扫描件。 有效履行需要以下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签字页、合同金额页、合同付款页、合同标的物页、框架订单原件扫描件(仅限框架合同)。 履行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或框架订单金额为准。 如果提供框架合同,还必须提供相应原始订单的扫描件。 一份框架合同和多份订单算作一份合同。 所有原件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视为未提供。

2.4 声誉要求

(一)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期间无重大事故或不良行为记录; 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存在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情况。 (提供加盖公司公章的经营及合同履行承诺书)

(2)投标人必须承诺,不存在投标人行贿、受贿的记录,不存在串通投标、围标或其他犯罪行为。 如有上述行为受到处罚的,将主动承担相应责任,投标无效。 (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

(三)不在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禁令期限内; 供应商在黑名单禁令期内注册成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类似的其他法人或者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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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其他要求:

(一)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投标公平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二)两个以上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同一标包或者同一招标项目进行投标;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具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参加投标的生产企业应当能够作为卖方直接与买方签订国内贸易合同。

(五)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通信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项目》等相关规定。

(6)评标当天,投标人必须准备包括但不限于业绩、资质、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备查。 若招标文件中上述材料不清晰易读且评标委员会要求核实原件的,投标人必须保证在2小时内送达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地点,否则材料将被视为无效。视为无效。

(七)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的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 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4.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4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4.2 报名方式:

由于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必须在购买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并提供可在中国联通合作伙伴门户上查询的iPASS销售人员联系人(非管理员角色),否则将不予投标。能够获得电子投标。 招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 投标人需及时购买iPASS电子证书,完成电子证书绑定操作,使用iPASS账户和密码登录中国联通电子投标交易平台,填写投标申请内容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 购买。

(中国联通招标采购平台使用指南:)

4.3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予退还。 投标人登录中国联通合作伙伴自助门户()后,进入电子投标平台,点击“项目参与”-“寻找商机”,并在投标销售时间内填写并提交投标采购应用。 审核通过后,在“项目参与”-“我的购物车”中完成投标付款,选择沃付。 投标人应注意,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提交投标采购申请或支付投标费用,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网上注册、支付、开票流程详情请参见百度云盘:链接:;提取码:gcmc)

5. 供应商注册和IPASS处理

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中国联通采购招标网电子交易平台接受电子招标流程,并完成供应商注册、IPASS申请、联系人绑定等全部手续。 IPASS升级等程序,否则您将无法注册、接收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操作。 因投标人未能及时完成相关电子化操作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和截止时间

6.1 提交(上传)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09:30。

6.2 本次电子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同时在中国联通采购招标网电子交易平台()公开进行。 各投标人应准时参加网上开标。

6.3 开标后,投标人须在中国联通采购招标网电子交易平台()上确认投标信息。

6.4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投标形式。 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全过程应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在中国联通采购招标网()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报价文件)在应提交数据电文的形式。 应同时上传),投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以其他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7、电子招投标系统解密异常时的处理要求

7.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在系统中填写报价信息。 为避免投标人因系统故障而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或无法正常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提前验证系统的可运行性(建议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验证)。 温馨提示:电子投标系统一般每周六开放日、工作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上传投标文件等操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上传投标文件)。 若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请及时通知招标代理联系人及后台寻求帮助。

7.2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视为撤回。 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 投标人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内在系统中填写报价单、未能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缺失的,其投标可能会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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