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后哪些取款服务可以按月取款?
按月可提取的业务分为三类:购买自住住房提取、自住住房贷款还本付息提取、租赁自住住房提取。
购买自住住房提款调整为“购买住房五年内申请的,每月可提款一次”;
自住房贷款还本付息提取调整为“每月可提取一次”,其中预结贷款提取调整为“贷款结清后五年内适用”预支,每月可支取一次”;
租赁、自住住房提取调整为“每月可提取一次”。
例如:假设首付100万,公积金余额只有20万。 然后你可以第一次提取200,000,然后在5年内每月提取。 如果此时每月的公积金是3000,则可以每月提取3000。 ,一年可提取36,000,5年累计提取金额为377,000。
如果你全款买房,第一年可以选择提取公积金余额,但之后就不能提取了,因为你没有抵押贷款。 您也可以选择5年内按月提款。 这样,不仅可以提取购房时的公积金余额,还可以提取未来5年持续缴纳的公积金,提取总额会更高。
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办理每月提款?
可通过成都公积金APP线上渠道和中心线下服务窗口办理。
其中,员工还可以与中心签订月度提款协议,每月自动提取账户余额,用于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月提业务需要每个月申请吗? 可以累计提款吗?
可以累计提取。 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确定申请提领的间隔时间,无需每个月都申请。 每次申请提款时,中心将根据员工未申请提款的月数计算员工应提款的金额。 需要注意的是,未登记出租自住住房的提款不能跨年累计。
例如,员工李某于2021年10月按揭购买了商品房,并于11月申请首次提取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此后,他一直没有申请退出,直到2022年5月,李再次申请退出。 如果您申请提取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可以累计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期间未申请提取的还款来申请提取。
哪些提款业务同一年只能选择一套房子提款?
购买、建设、装修、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租赁自住住房的,职工当年只能选择一套住房提取。
需要说明的是,现有住宅加装电梯不受此限制。 例如,员工当年购买自住住房或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也可以申请在现有住宅上加装电梯。
可提款的余额是多少?
可提取余额是指职工申请提取时的账户余额,但不包括因纳入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计算、被司法部门冻结、未结清公积金等原因锁定账户的余额雇员个人的业务等
计算贷款限额时的存款余额如何提取?
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计入贷款金额的存款余额自接受公积金贷款之日起至贷款发放前不得提取; 公积金贷款发放后至贷款还清前,只能用于偿还住房。 提取公积金贷款本金和利息。
新政后,公积金贷款购买的房子可以申请首付吗?
能。 对于2021年10月8日以后职工申请的公积金贷款,未纳入贷款限额计算的存款余额可提取用于支付房屋首付。
例如,张三的账户余额为8万元,他于2021年10月20日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其公积金账户余额中的3万元用于计算贷款限额,另外5万元未用于计算贷款额度。计算贷款限额。 因此,贷款发放后,张三可以申请提取未计入贷款限额计算的5万元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房屋首付。
异地提取财产申请有何变化?
2021年10月8日后,原规定“在本市无住房、在四川购房的职工及其配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户籍和工作地点限制”的规定将不再适用。调整为德阳市、眉山市、资阳市 申请提取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不受户籍所在地、工作地点限制。 员工在德阳市、眉山市、资阳市行政区域外购买住房时,房屋地址应当与员工或者其配偶户籍所在地地级行政区域或者工作地点一致。
如果新政前已经退出异地房屋,新政后是否需要重新提交居住地或工作地点证明?
已按原提取政策办理异地购买自住住房或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的员工,在异地以同套住房再次申请提取的2021年10月8日后异地的,视为符合户口登记地或就业地的提取条件,无需重新提交居住地或工作地点证明。
多套房提款有何限制?
自2021年10月8日起,申请时近五年内已办理过两套及以上住房购房、退出手续,或目前拥有本市两套及以上住房产权的职工,不得申请购买和撤回第三套或更多房屋。 。
如何具体理解多套房提取的限制?
一是多套房提取限制,仅适用于按揭或全额付款购买的自住住房、新房和转手房的提取,不包括用于还本付息的提取。自住住房贷款和其他提款。
二是近五年办理的自住住房提款数量以中央业务系统提款明细记录为准。 需要说明的是,2021年10月8日之前产生的系统提款记录不纳入购买自住住房提款套数的确定。
例如,员工张某名下有两套房子,他分别于2018年9月和2021年11月为这两套房子办理了购买自住住房的提款业务,因2021年10月8日之前购买了自住住房,提款记录不计入提款次数的认定,因此张某五年内购买自住房只有一次提款记录。
三、本市拥有房屋数量按照住建部门登记的房屋数量和取得时间排序。 第三套及以后的住房不得提取购买自住住房。 第一、二套房符合退出条件。 ,购买自住房可以申请提款。
例如,员工王某目前在本市拥有A、B、C三套房子,分别于2011年、2017年、2021年购买。 根据上述规定,C房为第三套住房,不能申请提取购买自住房。 由于A房已购买五年以上,无法申请提取购买自住房。 只有B房不是三套房及以上,购买时间也没有超过五年。 购买自住房可以申请提款。 。
新政后精简了哪些采掘业务材料?
一是已婚员工办理个人名下住房住房消费提款(不含出租、自住住房提款)无需提供结婚证明材料;
二是办理本市商品房购买时,不再提供购房合同;
三是办理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提取时无需办理购房合同或房产权属证明;
四、办理低保领取时不再提供低保凭证;
五是办理退休金提取不再需要提供退休证明;
六是现有住宅加装电梯时,不再提供电梯竣工验收报告;
七、一级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提取已故职工公积金时,不再提供经公证的继承权或遗赠权证明。
什么情况下需要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没有房屋但为房屋业主配偶的职工申请购买、建造、装修、大修自住房屋,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加装电梯现有住所,或已婚雇员申请租用自住房屋。 办理房屋提取业务,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
为已故员工提取公积金与以前相比有何不同?
为已故员工提取公积金时,一级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可签署承诺书,无需提供经过公证的继承证明; 一级继承人以外的提款仍需提供经公证的继承权或遗赠权证明或法院证明。 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如果员工无法网上办理取款业务或亲自前往柜台办理,是否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能。 除租赁、自住住房提款、购买、转售住房提款外,员工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提款。 委托方式包括通过手机APP进行委托登记,或填写纸质《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委托表》交给代理人办理业务。
新旧政策过渡有何具体规定?
过渡性规定有四个方面:
一是10月8日之前受理的公积金贷款不能再用于购买自住房并提取;
二是10月8日之前已经退出购买自住住房的员工,不得使用该房屋再次退出购买自住住房;
三是,10月8日之前已提取提前还清贷款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员工,不得再次用同一房屋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四是10月8日之后不再签署新的“年度委托提款协议”。 员工10月8日前签署且未终止的《年度委托提现协议》将继续按照协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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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于戈
副主编:姜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