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
1992年,中国人民银行引进世界银行技术援助,开始我国现代支付系统第一期的研究和建设。 2000年10月,支付系统二期工程启动。 采取“借鉴吸收、自主发展、先大后小、边建边用”的方针,力争2003年完成现代支付系统的建设。经过一年多的自主开发,中国人民银行技术和业务人员介绍,现代支付系统中的大额实时支付系统于2002年6月在北京、武汉模拟测试成功,并于2002年10月正式测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该系统的建成,不仅为商业银行、企事业单位和金融市场提供快捷、高效、安全的支付清算服务,有效防范支付风险的发生。 同时,也为央行实施货币政策提供了更加灵活有效的途径。 政策提供了重要手段。
2013年10月6日,第二代支付系统在全国正式上线运行。 第二代支付系统是中国人民银行在第一代支付系统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引入先进支付结算管理理念和技术建设的全国统一的央行支付结算服务平台。 第二代支付系统适应新兴电子支付的发展,以参与者的管理需求为导向。 功能更齐全、结构更合理、技术更先进、管理更简单。 其核心是清算账户管理系统。 业务应用系统包括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辅助支撑系统包括公共控制管理系统和支付管理信息系统。
(这张图有点旧,没有网络)
NPC:负责支付系统的运行和管理,接收和转发各城市处理中心的支付指令,进行集中清算账户的资金结算和处理。 它是整个系统的核心;
CCPC:主要负责转发支付指令。 接收并向NPC发送支付指令的CCPC称为调度中心(OPC)。 接收来自NPC的支付指令并转发给接收银行的CCPC称为收款中心(RPC)。 此外,他还负责本 CCPC 范围内的小企业的清算和净额结算;
系统参与者:负责向支付系统发起支付指令并进行资金结算的银行,以及具有经营支付结算业务资格的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机构。通过支付系统进行特定业务。 相应地,与支付系统连接的相关业务系统包括:央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央行国库业务处理系统、商业银行同业汇兑系统、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综合业务系统、外汇交易系统、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等。业务系统、城市商业银行汇票处理系统、农村信用联社系统等
HVPS:主要办理同城异地、规定起付金额以上的信用支付业务和紧急小额支付业务。 支付指令一一实时发送,资金远程全额清算,支持银行间大额贷记转账。 为债券交易市场、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银行间拆借市场、证券交易所市场等金融市场提供资金清算服务。
BEPS:主要办理借记支付业务和规定金额以下的小额贷记支付业务。 定期或即时批量发送支付指令,资金按净额清算; BEPS能够支持多种支付工具的应用,为社会提供低成本、大额的支付清算服务,满足公众多样化的支付需求,是银行机构。 与非金融支付服务机构进行跨行清算和业务创新的公共平台。
IBPS:支持指定起点以下在线支付、移动支付等新兴电子支付业务、跨行点对点支付处理、远程逐笔交易、实时冲销、定时清算等。 采用实时响应机制,使客户可以实时进行支付操作。 了解业务的最终处理结果。 远程在线支付银行间清算系统支持符合条件的非金融支付服务机构接入公共清算平台开展业务发展和创新。
CIS综合运用成像、支付密码等技术,将纸质支票转换成图像和电子信息,实现纸质支票的截取,将票据图像和电子清算信息传送至出票人开户银行进行即时支付,并处理支付票据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处理,将小额支付系统纳入净额结算并提交结算。 实现传统支付工具处理的电子化、信息化,促进支票等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推广应用。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小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能力的提高,支票影像交换系统达到生命周期后,会及时决策将票据影像业务融入到小额支付系统中。金额支付系统进行处理,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将停止运行。
SAPS:是支付系统的支撑系统。 集中存储清算账户,处理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提交的全额或净额清算服务。 还支持央行会计数据集中系统。 清算 ACS 错误提交的单边交易资金。
PMIS:是支付系统重要的辅助支撑系统。 它是一个多功能模块、统一平台的管理信息系统。 主要功能包括远程银行名称及银行号码管理、支付业务统计分析、业务监控、业务计费及数据存储等。 为客户和管理决策层建立应用数据仓库和公共信息平台,实现支付业务数据共享,充分利用数据仓库、数据分析和报表工具对大额支付清算交易进行深度挖掘和处理系统中包含的信息。 为货币政策、反洗钱和金融稳定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持。
公共控制系统旨在为大额支付系统、小额支付系统、支票影像交换系统、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和清算账户管理系统提供统一服务,提高系统整体业务处理效率。
根据我国银行业组织体系,为提高系统运行效率,降低系统风险,适应商业银行业务逐步集中的需要,保障支付业务快速安全处理和资金结算,支付宝系统在物理结构上建立了两级处理中心,即全国地级以上城市的国家处理中心(NPC)和城市处理中心(CCPC)。 国家处理中心分别与各市处理中心相连。 其网络拓扑如图所示:
NPC和CCPC应提供标准接口规范,支持相关业务系统的接入。 同时,大额支付系统还提供与经认可的清算机构对接的功能,为其提供资金清算和信息转发服务。
各政策性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的直接参与者通过支付系统前端机(MBFE)和支付系统城市处理中心(CCPC)连接。 根据商业银行内部系统与MBFE的连接形式,有直接连接和间接连接两种类型。 商业银行内部系统直接与MBFE相连。 如果内部系统发起并接收支付服务,则为直连; 否则为间接连接。
清算组织的业务系统通过前端机(MBFE)与CCPC连接,发送代收代付服务,必须具备必要的风险管理措施。
大额支付系统支持同城清算系统接入CCPC,处理同城清算系统提交的净额结算业务。 未来,随着大额支付系统的进步,同城清算系统将逐渐被取代,最终自然被淘汰。
(一)大额支付系统介绍
大额支付系统接入中国人民银行基于城市行为单元的支付系统,即各城市分行综合业务系统接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支付系统处理中心通过支付系统前端机,通过“点对网”的方式实现各分行((含异地分行,下同)与人民银行的一体化。大额支付要求每笔交易都经过5万元以上。
(二)大额支付系统参与者分为直接参与者和间接参与者。
1、直接参与人是指银行总行会计部门和各分行会计部门。 直接参与者直接连接当地人民银行城市处理中心,在当地人民银行开立资金清算账户,负责清算银行及其所属营业机构的大额支付业务。 大额支付系统范围内,直接参与者可与总行办理同业拆借、即时转账业务、质押融资、质押融资扣划、内部资金划转业务,但不能办理对外业务。
2、间接参与者是指银行各分行辖下的营业机构。 间接参与者利用银行内系统通过直接参与者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交清算业务,直接参与者负责清算大额支付业务。 在大额支付系统业务范围内,间接参与者可以办理兑换、委托收(退)款、收款承诺(退)款、退汇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业务。
三、总行会计部和各分行会计室在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开立的清算账户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直接参与者开立的资金清算存款账户。 账户物理存储在国家处理中心,逻辑上由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管理。
(3)大额支付系统信息处理流程
1、大额支付系统处理的支付业务信息从发起银行出发,经过发起清算银行、发送中心、接收中心、接收清算银行,最终到达收款银行。
2、发起行是向发起清算行提交支付业务的经营机构,即间接参与者。
3、发起清算行是向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提交支付信息并开立清算账户的分行会计部门,即直接参与者。
4、报送中心是中国人民银行的市级处理中心,将清算行支付信息转发至全国处理中心。
5、国家处理中心是接收、转发支付信息并进行资金结算处理的机构。
6、收款中心是中国人民银行的城市处理中心,将全国处理中心的支付信息转发至收款清算行。
7、收款清算行是向收款行转发支付信息并开立清算账户的分行会计部门,即直接参与者。
8、支付信息由纸质凭证转换为电子信息,或者电子信息转换为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支付效果。支付信息由纸质凭证转换为电子信息,电子信息产生支付效力,纸质凭证失去支付效力; 将电子信息转换为纸质凭证,纸质凭证产生支付效力,电子信息失去支付效力。
为效力付出代价。
(四)资金清算顺序
始发行(发起清算行)应及时向大额支付系统发送支付业务信息。 国家处理中心收到支付业务信息后,若清算账户头寸足以支付,则立即清算资金,并将支付业务信息发送至收款清算行(收款行); 若持仓不足支付,则在后续队列中等待结算;
直接参与者可以根据需要调整队列2、5、6中的支付服务顺序。 每个队列中的支付交易按顺序结算。 前一笔交易未结算的,后一笔交易不予结算。
1、错账对账。
2、紧急大额款项(救灾、战备资金)。
3、当日透支利息及缴费手续费。
4、同城票据汇兑净额结算。
5.紧急大额付款。
6.普通大额付款。
(五)业务范围
一、大额支付系统处理的业务类型
2.大额支付系统业务优先处理。 发起行发起支付业务时,应根据发起人的请求确定支付业务的优先级。 优先级根据以下标准确定:
支付结算系统分布于分支机构。 当分支机构或营业网点发起支付结算业务时,交易发送终端所属的支付结算系统将调用核心提供的服务来完成支付业务。
这些模块在逻辑上分为 4 位交易代码。
大额支付交易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支付网关发起的交易,另一种是支付网关传入的交易。
(1) 交易发起:
1、大额支付交易消息通过CBSD发送至核心。 报文解包后,根据交易码将交易数据包发送至大额支付处理调度器。 根据交易代码,将交易进一步分发到具体的交易处理程序进行处理,例如汇款往来交易,交易代码如果为4258,则由交易处理程序处理该交易。
2、交易处理程序根据具体交易的业务逻辑和记账分录,调用原系统中的原子服务交易。 简单来说,大额支付交易就是核心原子交易重新组合形成的新交易。 事务处理程序通过模仿终端事务来调用原子服务。
3、调用核心系统中的原子服务完成记账处理后,将处理结果返回给具体的事务处理程序。 具体的交易处理程序决定原子服务处理后是否需要发送到支付网关的数据。 发送到支付网关的出站消息由出站消息网关接口程序进行处理,该程序根据支付交易通道组织要发送到支付网关的出站消息。 出站交易的处理回执通过入站交易的网关接口处理程序发送回特定的交易处理程序。
4、具体交易处理程序根据之前的收据进行相应的处理,然后将交易的处理结果返回给柜员。 处理结果经过处理后返回给系统。
(2) 支付网关交易:
1. 对来自支付网关的传入交易进行合规性检查。 如果传入的交易符合要求,则会被发送到执行发起的交易的步骤2和步骤3,并自动进入账户。 如果不符合规则,它将被复制到传入的错误报告管道。
2、根据应用模块的处理结果和错误校验结果,将结果信息发送至支付网关,并将组织的收款信息发送至支付网关。
3、误报信息将由柜员人工处理。
(1)生成支付结算业务流水号
1.支付结算业务流水号设计
支付结算业务流水号用于唯一标识一笔交易。 是柜员在柜员终端查询交易的关键字。 即一个支付结算业务流水号唯一对应一次银行支付交易。 由于柜员的业务操作习惯,支付结算业务流水号应有一定的规则,以便柜员了解业务发生的时间、支付渠道的类型、是进账还是旧账。一看到支付结算业务流水号就账户。设计了支付结算业务流水号
(2) 沟通程序
1.接收传入报告
大额支付的金融交易主要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银行发起的交易,向另一家银行发送消息,称为活期账户; 另一种是由另一家银行发起的交易,该交易向该银行发送消息。 消息称为传入帐户。 这两类交易分别来自支付网关。 由于CBSD统一处理来自支付网关的数据,核心不再区分消息是来自支付网关还是来自支付网关。 接收消息的程序统一接收并转发。 数据。
2.发送消息至
大额支付系统完成交易请求后,无论交易成功与否,都应返回处理结果。

(3)调度核心服务
大额支付的金融交易是通过结合核心原子服务来获得的。 大支付系统通过调用核心服务。 大型支付系统被视为一个虚拟的“”,它向核心发起交易以调用原子服务。 该模块包括两个程序:向核心发送交易请求和接收核心原子服务处理结果。
(4)支付网关接口通信程序
由于与中国人民银行的通信有严格的报文格式规定,且各通道的报文标准不同,因此采用另外一个网关接口程序将大额支付报文转换为中国人民银行的标准报文。 核心服务调用成功完成后,就意味着我行记账已经成功。 这时就需要通过支付网关向中国人民银行清算中心发送业务报文,完成银行间的清算。 与支付网关的通信同样包括两个子程序:发送和接收。
1.向网关接口发送消息
2.接收网关接口消息的通信程序
支付网关向中国人民银行清算中心发送业务报文后,中国人民银行清算中心完成银行间清算后,将处理结果通过支付网关返回至核心。
(五)金融交易冲回程序
金融交易中的套期保值是金融交易的重要安全措施。 大额支付系统中的金融交易是结合核心系统提供的金融交易服务来完成的。 如果一笔大额交易需要两次调用核心系统提供的金融交易服务,当第一次调用成功而第二次调用失败时,需要对第一次调用成功的金融交易进行修正。 简单地说,冲销就是恢复错误的会计业务。 例如,在一次金融交易中,n元从账户A转入账户B,那么冲销就是在必要时将n元从账户B返还至账户A。 由于大额支付交易通常会多次调用核心系统原子服务,因此每次调用核心系统原子服务都必须记录详细信息以供纠错。
当大额支付系统向支付网关发送消息时。 网关接口程序负责将核心固定格式消息转换为每个支付通道的特定格式消息。 网关接口有两个: ,用于向支付网关发送消息; ,用于接收中国人民银行清算中心的处理结果。 下面介绍这两个接口的实现。
(一)
是支付系统上报团体包裹并发送的主程序。 当处理金融交易并且需要将出站消息发送到支付网关时,应用程序会将出站消息发送到支付网关。
收到数据后,根据通道号和交易码从《交易及消息类别对照表》中找到对应的消息号,并根据《支付网关消息格式》检查包裹情况。 如果检查失败,则返回失败信息码和拒绝码; 检查通过后,按照“支付网关报文格式”对数据包进行打包,数据包打包后写入上报流程。
采用《交易及报文类别对照表》是因为同一支付结算业务可能通过多种渠道在银行之间进行清算。 例如,大小额的外汇交易可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进行,国际清算可以通过。 每个通道使用的消息格式都有组织的消息标准,并且不同。 因此,通过支付网管向清算中心发送报文时,需要通过该表来区分所使用的报文格式。
该程序主要完成以下功能:
1、根据交易格式文件解构传入的数据;
2、根据《交易及消息类别对照表》确定交易的通道和消息数量;
3、根据报文格式检查数据是否合法、完整;
4、根据交易代码和通道号,查找《交易及消息类别对照表》,根据具体消息要求重新整理消息;
5、编写报表流程,发送消息到支付网关;
6.返回成功信息。
(二)
该程序在支付系统启动时自动启动,并以轮询的形式在后台自动监控传入的报告。 当发现有新的传入消息需要处理时,将根据传入报告的格式对它们进行解包和处理。 然后根据业务内容和与CBSD交易相同的格式组成待处理的交易,并发送到相应的数据队列。 主程序的主要功能是上报来自支付网关的传入消息,查询交易和消息类别对照表,并通过通道号和消息号获取核心中对应的交易代码,从而获得相应格式的消息。 来自网关的交易消息通过核心固定消息重新打包,发送到核心进行处理。
错误信息应记录在物理文件中,柜员应调用专门的错误处理事务进行处理。 错误报告记录表用于记录错误信息。
大额支付处理的主程序(程序名)是消息调度程序。 支付系统启动后,一直在监听。 当有数据消息时,将其解包。 此时的消息结构就是发送过来的标准格式。 消息拆解后,根据交易代码分发到对应的交易处理器进行处理。
汇款交易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一种结算方式。 该交易可用于为组织和个人结算各种金额的资金。 兑换账户的交易代码为4258,对应的交易处理程序为。
本次交易设计如下:
1. 进行数据有效性检查,例如检查金额、账号等;
2、在汇款电子登记簿中记录业务要素,用于跟踪汇款状态和处理报告;
3、根据现金转账标志判断汇款来源是现金还是客户账户转账,并调用相应的原子服务。 如果是现金,原子服务交易码为51GC; 如果是客户账户转账,原子服务交易代码为51SC;
4、根据原子服务返回的结果判断计费是否成功。 如果计费成功,则继续以下步骤。 如果不成功,您需要修改汇款电子登记簿,记录失败的记录;
5. 继续确定收费方式,是现金还是从汇款人账户扣款。 如果是现金,原子服务交易码为51GG; 如果是从汇款人账户扣款,原子服务交易代码为51SG;
6.根据原子服务返回的结果判断计费是否成功。 如果成功,请继续执行以下步骤。 如果不成功,则需要调用冲销交易对步骤3中的交易进行冲销,同时修改汇款电子登记簿,记录失败的记录;
7、如果第5步成功,则需要向中国人民银行清算中心发送清算报文,完成银行间资金清算。
8、中国人民银行清算中心发送处理结果短信。 核心还需要判断清算中心的处理是否成功。 清算中心处理成功后,修改电子登记簿状态并返回交易成功信息; 如果失败,还需要修改电子登记簿状态。 ,返回交易失败信息。 然后柜员会处理。
大额支付系统主要完成银行间资金结算,支持多种银行业务。 这些银行业务主要包括汇兑、委托收(退)、托收承诺(退)、同业拆借等。一笔大额支付交易的数据流程为:从发起方到中国人民银行清算中心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前端; 中国人民银行清算中心进行清算,并将清算结果通过收款人中国人民银行前端发送给收款人; 接收方进行核心核算,最后将处理结果返回中国人民银行清算中心; 中国人民银行清算中心将处理成功的结果返回给发起方。 银行业务中的汇款往来交易是典型的大额支付交易,以汇款往来交易为例。
大额支付汇款的交易设计步骤说明如下:
1. 发起汇款交易,并通过CBSD将消息发送到数据队列()。
2、持续监听,有数据时调用系统程序“”获取交易数据包。 拆卸消息标头后,如果是大型交易,请通过系统程序传递消息“”,然后将消息分发给大型付款系统的()。
3.大价值付款调度程序()始终正在监视。 当有数据时,它将调用系统程序“”获取事务数据包。 借用消息标头后,它分析了交易代码。 如果交易代码为4258,则意味着对经常帐户交易的汇款。 将汇款汇总到经常帐户。 处理例程。
4.首先,数据将被解开并检查数据有效性,包括银行名称,银行号,交易金额等业务元素。生成结算业务序列号以跟踪交易。 通过支票后,将在“大价值的电子登记册”中生成新记录。
5.然后根据会计条目重组消息。 新消息格式是原子服务标准格式。
6.然后,根据会计条目,将重组该消息,并且原子服务被要求进行会计处理。
7.原子服务执行会计处理后,将处理结果打包并发送到。
8.监视器中有数据时,请调用系统程序“”以获取事务数据包。 分解消息头后,将消息通过系统程序“”传递给处理程序。
9.收到ICBS原子服务处理结果后,处理程序根据结果修改了“大价值付款电子寄存器”的状态。
10. 将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大型付款实时系统消息所需的业务要素发送到界面。
11.该消息将发送到付款网关,该网关重组了业务元素,形成了中国人民银行指定的标准信息。 例如,对于国内交易交易,该信息将发送到中国人民银行的清算中心。
12.付款网关将实时接收人民清算中心的处理结果,并将结果发送到接口的付款网关消息。
13. 并将结果返回到交易处理程序。
14.根据处理结果修改“大量价值付款的电子注册书”的状态。
15.将事务处理结果发送到()。
16.最后,整个交易的处理结果返回到。
实时业务的处理时间由多个节点的处理时间和网络通信传输时间组成。 因此,很难确定交易的系统响应时间,但是可以通过在相关节点上设置超时来限制它。
1.交易处理时间:T = T1 + T2 + T3 + T4 + T5 + T5 + T6 + T7 + T8 + T9
2.每个节点的超时值设置应考虑整个网络条件,网络成员业务系统的处理效率等。
3.超时值从接受网络减少到接收成员系统,例如:
分支柜员系统超时值:60秒
启动器成员系统超时值:55秒
PBOC清算中心超时值:50秒
接收器成员系统超时值:45秒
启动器成员系统,清除中心系统和接收器成员系统都使用自己的系统时间来计算定时的开始和结束。
清算中心系统的超时检查时间控制部分是:从清算中心系统向接收成员系统发送消息到清算中心系统从接收成员系统接收响应消息的时间。 清算中心系统的超时为30秒。
启动成员系统的超时检查时间控制部分是:从启动成员系统向清算中心系统发送消息的时间到启动成员系统何时从清算中心系统接收响应消息。 启动器成员系统的超时时间为> = 40秒。
接收成员系统的超时检查时间控制部分受到清算中心系统的30秒的限制,包括网络传输和在线处理时间,只能少于30秒。
从上述分析中可以发现,当银行充当大价值交易的接收者时,包括网络传输和银行内处理在内的时间将限制为3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