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号、检查、取药是我们去医院最熟悉的流程。 在此过程中,如果您是医疗保险持有者,超过免赔额后,每项费用的一部分将由医保基金承担。 。 也就是说,医保基金将我们看病所花的钱的一部分支付给医院。
重点来了——从明年开始,三年内,医保支付方式将全面改变! 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明确2022年至2024年底,全国所有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全面改革。 协调各地区DRG/DIP支付方式改革。 到2025年底,DRG/DIP支付方式将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提供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
这么多的英语单词,你是否觉得很难发音,又不知道它们的意思? 精舍君请专家给出专业解读。 乍一看,这是医保基金和医院之间的事情,和我们普通参保人关系不大。 错误的! 这项改革实际上关系到每一位参保人的利益。
接下来,精舍先生来帮大家划重点。
1、为什么要改革支付方式?
医疗保障是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负担、改善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制度安排。 长期以来,我国传统的医疗保险缴费方式都是按项缴费。 通俗地说,就是诊疗过程中使用的所有药品、医疗服务、医用耗材都是按照使用量结算的。 患者和医保按实际费用分别承担。 每个人需要支付的部分。
这种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比较容易实施,也比较符合我国以往医疗卫生体系的实际情况。 在医疗保险支付史上一直占有重要地位。 但随着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看病刚性需求逐渐释放,其弊端也日益明显:容易滋生“大处方”、“大检查”等过度医疗行为。 。 这不仅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也造成参保人多花钱、医保基金多花。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了医疗保险四大机制待遇、融资、支付、监管是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率的关键机制。”国家医保局医疗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华波表示。 《国家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明确要求不断优化医疗保险支付机制。 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既是医保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也是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这也是人民群众获得更高质量的医疗保险和医药服务的需要。
事实上,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实践探索并未停止,已从最初的单一项目式支付方式逐步发展到多元复合的医保支付方式。 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临床路径的发展以及医保基金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探索创新更加科学、精细、规范的医保支付方式势在必行。
2. DRG/DIP支付方式是什么?
放弃旧的支付方式,新的DRG/DIP支付方式正从解决问题、启动、试点走向全面推进。
所谓DRG付费,说白了就是按照疾病诊断相关分组进行付费。 也就是说,根据疾病诊断、病情严重程度、治疗方法等因素,将患者分为具有相似临床症状和资源消耗的诊断相关组。 在此基础上,医疗保险将按照相应的支付标准进行支付。
DRG支付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 目前已有40多个国家将其应用于医疗保险定价或基金预算。 它被公认为世界上最先进、最科学的支付方式之一。 国家医保局成立后,在整合地方主要版本的基础上,形成了中国自己的支付版本CHS-DRG。 具有集成兼容、覆盖最全、统一编码、临床平衡、数据保障等特点。 这也标志着我国DRG的实施已经从分散走向统一并逐步规范。
那么什么是DIP支付呢? 医保专家表示,这叫按病分付费。 总额预算机制下,根据各医疗机构年度医保缴费总额、医保缴费比例和病例总分计算分值,形成缴费标准,适用于各医疗机构。 案件费用标准化。
与传统按项目付费相比,DRG/DIP付费是一种更加科学、完善的医保付费模式,可以帮助医院在管理成本的同时兼顾临床发展。
国家医保DRG技术指导组组长、北京市医保事务管理中心主任郑杰表示,DRG实施后,对于医疗机构来说,原来靠量增收、扩大床位规模的时代结束后,医院将被迫提供提高质量控制费用的效率。 医保部门应当在评估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的基础上,明确盈余留存政策,合理分摊超支。 因此,医疗机构将更加注重药品、耗材等成本控制,降低治疗中的水分含量,实行更高效的管理模式。 在此过程中,患者还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医疗费用。
3. 新的支付方式将实现哪些目标?
按照DRG/DIP支付改革设计的理想模式,医保基金、医院、患者应实现共赢。
对于医疗保险而言,DRG/DIP付费更加科学、规范,能够更好地优化医疗服务。 有限的医保资金可以用于为参保人员购买更高质量的服务,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率。
对于医院和医生来说,新的付费方式将促使他们自觉主动规范医疗服务,控制成本,减少资源浪费。 另一方面,引导医疗机构提高疾病诊疗能力,用优质服务和技术水平吸引患者到医院就医。
对于参保患者来说,医院控制成本后,相应的收费项目减少,患者的医疗支出减少,个人负担减轻。
事实上,这样的理想能够实现吗?
事实上,在新缴费方式正式实施之前,自2019年起,国家医保局已在30个城市开展全国DRG缴费试点,并在71个城市开展全国DIP缴费试点。 那么试点的效果如何?
以武汉市为例。 武汉是首批试点城市之一,全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全部纳入试点。 今年1-10月,在全市病例组合数(CMI,DRG付费方式中的指标)基本持平的情况下,每次住院平均费用从1月的1元下降到10月的10元,每次住院的平均费用下降了 9%。 。 医疗机构收支结构调整初显成效,常见病、多发病占比明显下降。 职工医保统筹基金累计余额由负转正,扭转了本年度连续七年缺口的趋势,基金支出风险初步化解。
对此,国家医疗保险研究所副所长、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副会长应亚珍认为:“DRG/DIP支付的实施将有效改变医疗保险长期被动支付的现状,医院规模大、患者负担重,对于医保三方来说是一次双赢、互惠互利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