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区分局华泾派出所(或您银行卡所在地公安局):
我的工商银行卡号:XXXX的银行卡2018年3月至2018年7月有XX笔资金,共计XX元; 我的农行卡号为XXX,2018年1月至2018年3月有XXX银行资金,共计XXX元,被宝付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付支付)扣除。 2019年,经过我与保付支付及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多次沟通,保付支付及中国人民银行的回复是,中付投融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付投融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富投融资)负责催收业务。 形成带扣。
在扣除这些资金的过程中,我收到浙江建设银行的短信提醒,资金已扣除至草根投资平台浙江建设银行存管账户(账户名称:浙江草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存管)用户;账号:;开户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钱江支行)。 我根本不了解中富投财,也与这家公司没有任何业务往来。 因此,中富投财扣除的资金被宝富支付通过网络窃取。
另外,我发现2017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0日期间,草根投资有XX笔资金被扣除。草根投资有存管银行。 我向草根投资平台充值时,应该是存管银行浙江建设银行向宝付支付发送指令,而不是草根投资平台向宝付支付发送指令。 保付支付清楚地知道草根投资是一个P2P、网贷中介平台,并有浙江建设银行作为托管银行。 它不能动用贷款人的资金,也没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牌照。 宝付支付仍协助其违规行为。 扣款业务(只需身份证、姓名、银行卡号)非法从我的银行卡中扣划资金,并将资金筹集到基层平台指定的账户,而不是进入我的个人存管银行子账户。 宝付支付将我向存管银行充值的支付指令秘密替换为草根投资的裸扣扣业务,并将资金收款人从浙江建设银行存管银行切换至草根投资平台指定账户,从而控制了我的访问权限到平台。 浙江建设银行将资金存入该银行子账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
宝富公司的行为符合本规定对网络欺诈交易的定义:
1:宝富卡绑定曹根、中富投财未经我们授权。 是草根平台在我们注册时窃取了我们的个人信息。 该信息本应提供给存管银行,但草根投资却给了宝付公司,要求宝付秘密绑定草根和中富投财的卡(绑卡的意思是授权草根和中富投财扣除我们的资金),并且没有与我们签订任何协议。
2:宝付是按照曹根、中富投财的指令进行扣款的,而浙江建设银行的核实结果是曹根、中富投财通过非法渠道获取的,属非法盗用验证码行为。 浙江建设银行表示将验证码的核对结果给了宝付(人民银行的电话录音也证实了浙江建设银行必须将验证码的核对结果给支付机构),因此中富投资而草根投资获得浙江建设银行的核查结果肯定是通过非法手段。 无论是建行主动泄露信息,还是草根、中复投财在存管系统中植入木马窃取信息,都属于盗窃行为。
3、浙江建设银行的验证码(无论浙江建设银行本身解释还是中国人民银行确认,该验证码不是银行支付的验证码,没有支付功能),并且浙江建设银行不是专门的宝福公司的商户(即不能向宝福公司发送支付指令),因此草根投资APP上的所有操作正常情况下都不会产生扣费。 宝富公司的扣款是根据曹根投资、中富投财非法获取验证码后发出的催收指令进行的。 资金收款人由草根投资存管账户变更为草根投资、中富投财指定存管账户。 账户上,我们银行卡上的资金减少并没有导致我们在浙江建设银行的存管账户上的资金增加,所以银行卡上的资金减少并不是我们的本意。
希望警方立案调查!
证据清单:(如需要原件,请私信我,出于保护隐私的需要,部分私密信息会被删除)
证据一2019-0393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回复,证明目的:宝富是按照草根和中富投财的指示扣划我们的资金,而不是浙江建设银行的存管银行,并且在资金扣取后到达宝富备付金账户后,根据曹根、中富投财的指示,结算至异名账户,而非浙江建设银行存管银行账户。
证据2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JB-0124回复,证明目的:证明宝富公司在第一次交易前未事先获得我方授权,我方与宝富公司无任何协议。 而且,宝富发起的催收交易并不真实(满道科技、数字中万等保富壳公司发起的催收服务,实际上是草根和中富投财的催收服务,当然不是真的),完整性(交易信息不完整,收款业务不需要验证码验证结果和交易密码验证结果,但收款交易未与持卡人签订收款协议)和可追溯性(无法证明我们开具的收款业务)命令)。
浙江建设银行并非宝福特约商户,无法向宝福发送付款指令。 因此,我们在草根投资APP平台上进行的任何操作都不会导致银行扣款。
证据三:建设银行情况描述,证明对象:存在银行卡资金被扣划但资金未存管的问题。
该验证码不是银行的付款验证短信。
证据四: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回复称,证明对象:浙江建设银行短信不具备支付验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