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代票据系统解决了两个系统之间重复投资、系统碎片化的问题,同时还可以降低对接、建设和维护的成本。 那么这一次辞旧迎新又会带来哪些变化呢? 我们来看看作者的整理吧。
中国票据业务系统(又称新一代票据系统)是上海票据交易所建设的票据综合业务平台。 它集成了原有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ECDS)和中国票据交易系统(CPES)。 实现了兼容纸质票据和电子票据全生命周期业务流程的系统和一套接口功能。
新一代票据系统从根本上解决了两种系统长期并存造成的重复投资和系统碎片化问题。 市场成员从连接ECDS和CPES两个系统转变为新一代系统的统一对接,有效减少了市场成员连接其系统的需要。 、功能建设成本和运行维护成本。
ECDS将于2024年1月28日停止提供直连服务,未结账单将通过新一代账单业务系统进行处理。 作为票据领域的新手,刚好参加了中国证券交易所组织的中国票据业务系统培训,结合网上学到的知识,谈谈新一代票据系统的变化。这一次,系统正在辞旧迎新。
1、实现“找零付款”(分包)
这是我国票据业务体系的最大亮点。 实现票据“找零支付”功能,解决企业票据持有金额与支付金额不匹配的痛点,大幅提升票据支付属性。
持票人在办理票据背书、贴现、担保、质押等业务时,可以根据业务场景,按照业务实际需要金额分包使用票据包。 第N层权限拆分如下图。 人民票据总数与刚刚发行的票据面值一致。 目前每级总人数最多500人(分包限额)。 后续票据交易所可能会根据实际市场情况进行调整。
来源《中国票据业务系统功能及业务规则》
1、单(包)号及分票范围
新一代票据系统开具的电子商业票据有两个信息要素:票据(包)号+分票据间隔。
票据(包)号分为5部分,共30位数字,全部由阿拉伯数字组成。 结构如下:
第1位为票据类型标识,5=银行承兑汇票,6=商业承兑汇票,7=供应链商业承兑汇票,8=供应链银行承兑汇票,原1、2作废。
2-13位为支付系统号码,即“出票人开户银行”的支付系统号码。
第14位至第21位为门票信息登记日期,即门票发行人在售票处成功登记门票信息的日期。
第22至29位为当日序号,是证券交易所计算的当日唯一序号。
第30位是校验码,是证券交易所采用双模校验码验证算法生成的代码,防止录入错误。
2. 分票范围
如果发行时子票间隔设置为“0”,则不可分割。 签收不可分割票据时,签收方客户应添加收据提示。
如果开具时设置了分票间隔,则分票间隔是可分离的。 子账单间隔显示包裹中账单的起始序列号和结束序列号。 票据(包)金额应与分票据间隔相对应,即票据(包)金额=标准金额票据张数*标准金额,标准金额为0.01元,例如‘1- ' 表示票据(包)金额为 .00 元。
分包时,单(包)号不变,分票间隔随分包情况变化。

3. 账单状态
新一代票据改为由“票据状态”-“票据流通标志”组成,更直观地代表票据当前的状态。 例如:收款人提示发票收据已成功签收后,旧系统票据状态为“提示收据收据”,新一代票据状态为“已收-可流通”或“ - non-”(不可转让标记为yes); 账单结算后,旧账单状态为“已清算结束”,新一代账单状态为“已清算-已结束”。
在不同的业务环节,账单是否可以拆分也有所不同,如下图:
背书、贴现、质押申请、质押释放、冻结、追索均可拆分。
收款人签收前不可分割,帐单信息登记/提示受理/提示收款/撤销(票据开具阶段)、提示付款/网上追索(票据到期处理阶段)不可分割。
银行间票据交易贴现后不可拆分。
再贴现不能分割。
2、加强企业准入控制
为提高票据业务风险防控,对于企业冒用银行或大型国有企业名称或使用虚假结算账户办理票据业务的情况,有必要引入企业票据业务等风险控制功能。信息报送、公司名称核验、票据账户主动管理,实现管控。 有效管控风险票据。
系统连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验证工商名称和信用代码。
接入机构向企业授予票据业务权限前,应向票据交易所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属性信息(小微、三农、农村、民营、科技)、信用信息、结算账户、账户名称等信息。
按照“谁注册、谁维护、谁使用”的原则,新系统对接入机构提交的业务申请中相关行为人的姓名核验,以接入机构报送和维护的企业名称信息为依据。
3、资金可批量结算
目前,ECDS和CPES的“到期付款”业务均采用逐笔清算机制。 新系统上线后,持票人持有的票据包数量将大幅增加,清算效率将受到影响,向大额支付系统支付的汇款费用成本也将大幅增加。
针对传统即时支付清算模式的痛点,新一代票据系统通过设立批量清算专用账户和批量清算补充流程,优化即时支付机制。
设立专门账户进行批量清算
为付款双方提供批量清算资金收付服务,实现“先收后付”的批量结算流程。
设置批量清算的补充流程
若批量清算失败,新系统将自动根据持票人持有的票据包再次向承兑人开户行发起借方结算,借方资金直接转入持票人执行的结算账户。
批量清算过程中,票据交换所完成统一收款后进行票据结算。 票据兑换机构不接受持票人开户银行发起的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