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青年帮人代买黄金谁知却被电诈团伙“拉下水”

2024-05-24
来源:网络整理

一名失业青年为他人购买黄金,希望赚取一些佣金,却被卷入诈骗团伙。近年来,诈骗犯罪及相关洗钱手段层出不穷,必须警惕。

本文发表于《中国妇女》杂志

“金矿工”代买金条

2023年初,失业的李薇在社交软件上认识了一位叫孙福的网友,孙福每天都和李薇聊天,逐渐赢得了她的信任。

不久后的一天,孙富神秘地向李伟透露了一个看似很诱人的赚钱机会。他说自己需要购买大量黄金,但国家对每个人购买的黄金数量有“限制”,希望李伟帮他买,作为回报,他要支付几千元佣金。

李伟虽然对孙富的说法有些疑惑,但在利益诱惑下,还是选择了视而不见。随后,孙富加了李伟的微信,将她拉进一个名为“金矿工”的微信群,并把一张银行卡邮寄给她。他特意告诉李伟,银行卡里没有余额,2023年3月底才能到账,让李伟等他的通知。

此后,在“淘金者”微信群里,孙富和其他群员经常会说一些“钓鱼”、“上钩”之类的暗语,互相交流一番。李薇隐约猜到他们可能在犯电信诈骗。但李薇觉得自己帮人买黄金的做法并不违法,自己也算幸运。

3月28日下午,孙富通过微信通知李伟,其银行卡里又存入了90余万元,要求其尽快购买黄金。李伟收到通知后,立即打车前往商场,按照孙富“把卡里的钱全部花光”的指令,购买了90余万元的黄金首饰和金条。之后,她按照孙富的要求,在附近的公园里把金条交给了孙富的同伙梁爽,梁爽则给了她3000元现金作为奖励。

那么,李伟用来购买黄金的90万元究竟从何而来呢?其实,李伟之前的怀疑是正确的,这笔钱是孙富等人通过诈骗手段获得的。

3月28日上午,受害人何宇因相信陌生人打来的“办理贷款服务”电话,被骗7万元;与此同时,受害人张玲因相信“网购退款”陷阱,被骗80余万元。这些钱全部流入孙富给李伟的银行卡里,李伟用这张卡购买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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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玲发现被骗后报警,公安机关顺藤摸瓜,先后抓获李伟、孙富等人。北京市西城区检察院以涉嫌隐匿、窝藏犯罪所得罪对李伟提起公诉。孙富等人因涉及多起电信诈骗案件,被单独处理。

被判处有期徒刑

隐匿、窝藏犯罪所得罪,是指负有刑事责任的自然人或者组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而隐匿、转移、买卖或者以其他方法隐匿、窝藏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行为。

隐匿、窝藏犯罪所得罪的成立前提是当事人“明知”,即李炜明知该钱款是犯罪所得,构成犯罪。

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李伟如实供述了犯罪过程。在法庭上,西城区检察院还出示了李伟微信群的聊天记录,证明她知道这90多万元是犯罪所得。

2024年1月,法院认为,李伟的行为已构成隐匿、窝藏犯罪,鉴于其系从犯,应当减轻处罚;同时,李伟被抓获后如实供述犯罪的主要事实,可从轻处罚。最终,法院以隐匿、窝藏犯罪所得罪判处李伟有期徒刑1年10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法官指出,随着对电信和网络诈骗打击力度不断加大,犯罪分子转移非法资金的难度越来越大,因此一些人萌生了通过购买黄金来洗钱的念头。

帮人买黄金的行为其实很容易被警方发现。前不久,江西警方在侦查一起电信诈骗案时发现,当地某商场的一家金店销售情况异常,月销售额远超其他十几家金店的总和。经过排查,他们锁定了通过帮人买黄金洗钱的犯罪嫌疑人。

另外还要提醒大家,要警惕一些“轻松赚大钱”的说辞,提高识别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能力,不要随意泄露银行卡、微信账户、支付宝账户等个人信息,不要参与与陌生人的金融交易,对于任何资金来源不明、情况可疑的购买黄金、珠宝等的请求,哪怕对方给出高额悬赏,也要坚决拒绝,以免成为不法分子洗钱的帮凶。

文/田静、于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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