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支付圈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表显示,亿通金服支付有限公司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被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400万元。
时任亿通金融支付有限公司支付业务部合规与风控部部长、合规与风控部总监的张志新对上述两项违法行为负有责任,受到警告,并处以罚款人民币200万元。
亿通金融支付是一家国资背景的支付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29日,注册资本4亿元,为山东鲁商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同时,易通金服支付也是山东省首家获得央行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企业,持有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互联网支付、银行卡收单(全国)、预付卡发行与受理(山东省),有效期至2026年8月28日。旗下拥有“山东一卡通”系列预付卡、“易通支付”智能终端、移动终端、聚合二维码支付、易网通在线支付、易游犀互动营销平台等产品,合作商户超过13万家,年经营规模超千亿元。
今年7月,易通金融支付发布安全预警称,一些不法分子以优惠手段诱导客户私自交易,通过非官方渠道购卡。交易完成后,不法分子通过网络消费的方式将卡上余额转走,因此在核实卡片时余额显示正常,但实际使用时余额为零。如果不法分子购卡原始资金来源涉嫌违法,则会冻结卡片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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