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支付网8月6日报道,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以下简称“央行营业部”)今日开出三张罚单,其中,中国支付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支付宝”)被罚两次。一是因违反《清算管理条例》《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被没收违法所得199万元、罚款19万元,罚款总额达194万元。二是因违反多项反洗钱规定,被罚款199万元,相关责任人也被罚款19万元。
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动优势”)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和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被没收违法所得1.64元,罚款1.64元,罚款总额达1.28元。具体处罚信息如下:
同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发布行政处罚公告,银盛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因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被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341,395.79元,并处以罚款13,136,057.80元,罚没总额达22,477,453.59元。公司相关负责人被给予警告,罚款总额达130万元。
同时,支付宝还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罚款412万元。
据移动支付网了解,大华银行持有的支付牌照包括互联网支付、手机支付、预付卡发行及受理(海南省、陕西省、云南省、湖南省、北京市)。其中,预付卡发行及受理业务是由合并海南岛一卡通支付网络有限公司支付业务而取得。此外,大华银行于2016年5月中旬正式获得跨境支付牌照。
联东游世持有银行卡收单、互联网支付、手机支付等支付牌照,但联东游世最初并未获准开展银行卡收单业务,直到2014年7月10日,联东游世才获得央行批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银行卡收单业务。
相比国付宝,联东优视早在2015年11月就获得了跨境支付牌照。

就在上周,联东优势因违规将境内外汇转移到境外,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罚款215.05万元人民币。
附件:央行公告内容
严厉查处支付机构为非法交易提供支付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人民银行关于严禁商业银行、支付机构为非法交易场所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要求,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对国付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付宝公司)支付业务及履行反洗钱义务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对联动优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动优势公司)支付业务和跨境外汇收支业务进行了执法检查。
经调查发现,国付宝、联东邮石未采取有效措施和技术手段核查境内网络特约商户交易状况,客观上为违法交易提供网络支付服务。此外,国付宝还向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进行交易,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留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未按规定披露有关事项,未按规定存入和使用客户备用金,未留存商户档案等违法行为。联东邮石还存在对特约商户资质审核不严、未按规定使用客户备用金、部分支付账户不符合实名认证要求、违规将境内外汇划转境外等违法行为。
国付宝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规定; 联东邮视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外汇管理条例》《支付机构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国付宝公司和联东邮视公司均引发大量举报投诉,社会影响恶劣。
考虑到国富宝、联东优视违法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和社会危害程度,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对国富宝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2,176,051.47元,处以罚款24,286,051.47元,罚款合计46,462,102.94元,并对公司相关责任人员处以罚款;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外汇管理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联东优视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2,079,185.64元人民币,并处罚款14,319,713.64元人民币,罚款合计26,398,899.28元人民币。
未来,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外汇管理部将继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全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严厉打击互联网金融乱象,严格查处为各类非法交易提供支付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经济金融秩序,维护首都金融稳定。
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支付机构为非法互联网平台提供资金清算支付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
为贯彻落实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人民银行关于严禁商业银行、支付机构为非法交易场所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要求,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持续加大对支付机构为非法互联网平台提供资金清算支付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和处罚力度。近期,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根据群众投诉举报线索,对银盛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盛支付公司)网络支付业务开展执法检查。
经查实,银盛支付公司向境外非法贵金属互联网交易平台提供网络支付服务;未采取有效措施和技术手段核查境内网络商户交易情况,未发现多个商户私自将支付接口转让给非法互联网平台使用,客观上为非法交易、虚假交易提供网络支付服务。此外,银盛支付公司还存在非法支付业务合作与资金结算、非法外包银行卡核心收单业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银盛支付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引发大量投诉,社会影响恶劣。
考虑到银盛支付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银盛支付公司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341,395.79元,并处罚款13,136,057.80元,罚没款合计22,477,453.59元;并对该公司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警告、罚款。
此次行政处罚是继今年5月对智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作出处罚后,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对支付机构因向非法互联网平台提供资金清算支付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的又一次重大行政处罚。下一步,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全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严厉打击互联网金融乱象,规范经济金融秩序,维护金融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