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汇 (T/T)
电汇是外汇汇款业务的基本方式之一。电汇是指汇款银行根据汇款人的申请,利用全球银行间金融电信网等电信手段向汇款银行发出电汇支付指令,指示汇款银行向收款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汇款方式。电汇的优点是收款人可以快速收到汇款,但费用较高。
的需求(D/D)
汇票是汇款银行根据汇款人的申请,为其开具以汇款人名义付款的银行汇票,以其分支机构或代理机构为收款人,向受益人支付一定金额的一种汇款方式。
邮件 (M/T)
邮汇是指汇款人向当地银行支付当地货币,由银行出具付款授权书,以航空邮件的方式寄往国外分行或代理银行,办理外汇支付业务。采用邮汇方式,由于邮寄时间比电汇长,银行有机会动用这笔款项,因此邮汇汇率低于电汇汇率,其差额相当于邮政利息。
信用证(L/C)
信用证是银行签发的,承诺有条件付款的书面文件,是一种银行信用。信用证是银行(即开证行)根据进口商(即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出口商(即受益人)签发的,授权出口商以该银行或进口商为收款人签发汇票,保证在提交汇票和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时,银行承兑并支付汇票的文件。
托收,分为承兑交单(D/A)和付款交单(D/P)
托收是出口商(债权人)签发汇票,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其在进口地的分支机构或代理银行向进口商收取货款,以向国外进口商(债务人)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其基本做法是出口商先将货物发运,然后制做包括运输单据在内的装运单据(通常是海运提单)并签发汇票,然后将全套跟单汇票交给出口地银行(托收银行),委托其通过进口地分行或代理银行(托收银行)向进口商收取货款。
托收根据是否附有装运单据,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光票托收是指出口商只签发汇票而不附有装运单据的托收;跟单托收是指卖方(出口商)在签发汇票的同时,还附有装运单据的托收。跟单托收又可分为承兑交单(D/A)和付款交单(D/P)。D/A是指出口商(或代收银行)在议付承兑的条件下向进口商交付单据;D/P是指出口商(或代收银行)在进口商付款的条件下交付单据。
托收方式是汇款方式的改进,因为它允许以货物换取货款。但托收对出口商来说显然是不利的。由于托收方式是先装运货物再收取货款,出口商可能面临进口商以各种理由拒绝付款或承兑后拒绝付款的风险。在光票托收下,出口商可能面临进口商拒绝付款或拖延付款的风险。即使在跟单托收下,也存在进口商拒绝付款或承兑后延迟付款的风险。这一不利因素促使贸易结算方式进一步演变,产生了信用证。
货到付款 (COD)
货到付款是指根据客户提交的订单内容,我们将在承诺的送货时间内,将货物送达客户指定的送货地点,双方当场接受货物并支付款项的一种结算付款方式。
现金(加元)
凭单付款,又称货到付款、凭单付款或现金交单,是指买方付款后,卖方交付单据,是国际结算中的一种结算方式。买方付款是卖方交付单据的前提条件,是货到付款的一种销售条件。这种付款方式是由卖方在销售合同中约定的。在出口地完成出口装运后,备好装运单据( ),在出口地、进口地或第三国向买方指定的银行或代理人提示单据,收取货款。这种付款方式在卖方不知道买方资信的情况下采用,对卖方有保护作用。
赊销(O/A)
信用销售是信用销售的俗称。信用销售是以信用为基础的销售。买卖双方签订购货协议后,卖方让买方取货,买方按照协议在规定的日期或分期付款。信用销售把商品的转移与商品价值的实现时间分离开来,把货币从流通手段转变为支付手段(见货币职能)。它本质上是一种提供信用的形式。信用销售使卖方成为债权人,买方成为债务人。这种债务关系是在商品买卖过程中产生的。
托运
寄售是寄售的一种交易方式,是指托运人(货主)先将货物运至托运地点,再委托国外托运人(受托人)按照托运协议规定的条件,代为销售货物,货物售出后,托运人与货主结算货款。(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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