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蒙银罚【2022】10号)显示,吉富瑞通股份有限公司因从事收单业务时未按规定设置、发送收单交易信息等四项违法违规事实,被监管机构罚款12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发布日期为2022年6月20日。
行政处罚表显示,吉富瑞通违规行为具体类型如下:
未按规定提交或者留存有关资料;
违反规定开展网络支付业务、开立支付账户;
未建立并执行收单业务签约商户实名制;
开展收单业务时未按照规定设置、发送收单交易信息的。
公开资料显示,吉富瑞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11日,注册资本1万元人民币。2011年8月29日,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银行卡等业务取得全国性支付业务许可证。2021年8月29日,支付许可证顺利续期,许可证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8月28日。
2016年,吉富瑞通被小米收购,成为其金融科技板块子公司。据其官网介绍,吉富瑞通主要围绕小米互联网应用场景进行支付业务战略布局,创新发展互联网、POS、手机等多种终端支付形态,形成网关支付、快捷支付、代理支付、POS支付等支付产品,不断为小米用户提供便捷、安全的支付体验,持续推动小米互联网生态的完善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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