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时讯 记者 余文文 通讯员 杭建轩
今天(3月11日),小石城报记者从杭州市建委、市招标造价中心获悉,3月10日起,杭州市工程总承包工程计价将有新的指导价。
所谓EPC工程总承包模式,是集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为一体的项目建设和管理模式。即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负责。与传统的建筑总承包模式相比,这种模式可以更好地降低成本、缩短工期、保证工程质量。杭州已被列入国家试点城市。
随着试点工作的不断深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实施过程中纠纷多、解决难等问题不断显现。近年来,杭州市建委、市招标与造价中心相继出台相关政策文件,规范和引导工程总承包发展。近日,市建委、市招标与造价中心结合杭州实际,印发了《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计价指南》(以下简称《计价指南》),将于3月10日正式实施。《计价指南》由总则、工程总承包费用组成、工程清单、招标控制价及投标报价编制、合同价的确定与调整、合同价款支付与结算、附则等六部分内容组成,对工程总承包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计价行为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
与去年发布的《定价办法》相比,《定价指南》主要有六大变化。
一是修订了工程总承包项目成本构成。《计价指南》明确工程总承包成本由工程设计费、设备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其他工程总承包费四部分组成。其中,其他工程总承包费包括工程总承包管理费和工程总承包专项费。原《计价办法》合同价款构成中的暂估价和暂定额两项成本不再单独列示。
二是明确了招标控制价的公布要求。《计价导则》执行省级计价规则,承包商在公布招标控制价时,应当同时公布包括综合单价分析表在内的招标控制价费用构成明细、编制工期等。招标控制价不作为承包商需实施的实际或准确的工程量和工作内容,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是调整了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报价原则。《计价指南》明确,投标人招标报价时不得修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清单数量和内容,但可根据工程设计、施工组织计划分别进行增列项目调整(包括增加或减少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清单),并统一了不同专业的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下限要求,即不得低于招标报价中工程造价1.5%的计算值。
四是增加了固定与可调价格要素差价调整方法。《计价指南》明确指出,除省级计价规则提供的综合成本指数法、要素价格指数两种指数法外,还增加了固定与可调价格要素差价调整方法,即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固定与可调价格要素的数量和种类进行测算,为发包方和发包双方确认相关成本提供了多种选择。
五是明确暂估工程合同价款调整办法。《计价指南》明确,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暂估工程(专业工程、属于总承包范围内的设备、材料等),由发包方与承包人按照发包合同约定联合投标,合同价款按照中标金额进行调整。
六是修改了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下限。《计价指南》对原《计价办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下限进行了修改,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承包方在开工后28日内预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不得低于工程造价1.5%的60%,其余部分在支付进度款时同时支付。
“杭州推行EPC总承包模式,将逐步成为建筑企业实现降本增效、转型升级的重要选择。”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计价指南实施后,我们还将同步推出杭州市总承包合同专用条件示范文本,规范双方签约行为。目前,省、市已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文件,规范和引导总承包发展。各参与单位要进一步转变传统施工总承包管理思路,明确各单位造价管理职责,充分发挥EPC总承包模式优势,实现杭州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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