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家风波不断:违规代理商改住遭整顿,金融理房通被指非法吸金

2024-06-01
来源:网络整理

摘要:3月28日,链家银河街店、链家昌平36号店、链家天通苑东苑店等15家中介机构因违规代理“商改住”被停业整顿,链家占到整顿门店的20%。但链家遭遇的风波不止于此,在近期的一场官司中,链家金融地产被指违规吸收大量资金,这或将使链家陷入控制网。

链家危机才刚刚开始,另一场危机正在酝酿。

在“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口号下,链家遭遇整改。3月28日,链家银河街店、链家昌平36号店、链家天通苑东苑店等15家中介机构因“商改住”违规被停业整顿,链家占被整改门店的20%。

3月2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机构行为视频会议,要求各地继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重点整顿房地产开发商、中介机构垄断住房供应、操纵市场价格三类违法违规行为。

但链家遭遇的风波并未就此结束。在最近的一场诉讼中,链家金融地产管理公司被指控非法吸收大量资金,这可能使链家陷入控制网。

90万元购房

涉嫌进入链家金融资金池

2015年8月7日,王某杰需出售位于北京通州的一套房屋,遂与买受人刘某、中介公司链家签订了《北京存量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2015年9月23日,王某杰与链家、刘某、北京中融信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签订了《融信托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随着事态的发展,这笔交易演变成了一场诉讼。

2017年3月2日,链家被王某杰起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下称“朝阳法院”),此外,被告还包括中融信和北京利方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利方通”),两家公司均隶属于链家金融体系。

这笔交易为何会闹成官司?华夏时报记者获得当时签署的协议,协议约定刘某将90万元购房款存入中融信在利房通开设的存量房交易结算托管账户(下称“托管账户”)。王某杰回忆,链家到他老家山东找他签了协议。

王某称,协议签订后,链家并未交给他,2016年5月,因诉讼原因,链家才交给他,事后,王某坚称协议内容涉嫌违法。

记者获得了买家刘先生和刘太太的信用卡账单,他们分别于2015年9月23日、2016年3月9日通过POS机刷卡向销售点“利方通”以“消费”类型汇入2万元和60万元,显然这就是刘先生按照约定汇入托管账户的90万元货款。

“链家要求的交易流程是刘某办完房子过户手续后,告知利房通,利房通再将90万元转给王某杰。这90万元现金在利房通的账户里。这就说明,进入链家的所有资金(包括首付)都是链家自己封闭操作,并没有以买卖双方名义开设银行账户并将资金存入其中。”王某杰的代理人魏先生告诉《华夏时报(公众号:)》记者,这是脱离银行监管的。链家所有的二手房交易都是这样进行的,形成了一个庞大的资金池,危害极大。不仅违反了《商业银行法》的规定,还涉嫌犯罪,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发放贷款罪。

“庭审中,王某杰称没有收到90万预付款,利房通也拿不出任何支付预付款的证据,这90万去哪了?”魏先生提出疑问,90万还没收到,法院就想强制过户。

由于质疑购房款的安全性,王某杰希望通过诉讼的方式,宣告该协议无效,从而撤回出售房屋的承诺。

中融信回复称,利房通是依法合规提供支付服务的第三方支付机构,购房款打入客户备付金账户后即被冻结,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动用,最终将按照约定支付给卖方或在协议终止后退还给买方。

据悉,通过链家交易的二手房均有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利房通、光大银行三个资金监管渠道。

2016年12月15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存量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通知》,明确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不得通过监管账户以外的账户收取、支付交易资金,不得侵占、挪用交易资金,不得利用客户资源和信息优势强行提供担保、融资等相关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此前报道称,链家旗下中融信或涉嫌“自保”。利房通涉嫌将大量购房者首付或押金存入该第三方支付账户,实际形成巨额垫款。业内人士指出,利房通并不具备监管、理财、担保资质。

链家运营受质疑

“利房通不是商业银行机构,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中融信在利房通开立的账户为个人公司账户,无监管权。90万元购房款的支付方式是通过POS刷卡,不属于利房通互联网支付业务范围。利房通很可能以此方式形成庞大资金池,扰乱房地产市场。”王某杰认为,利房通的经营行为存在诸多可疑点。

链家公司并未妥协,中融信则认为王某杰的诉求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在应诉时请求朝阳法院依法驳回起诉。

“两位法官对利方通POS机的支付行为是否属于互联网支付意见不一,案件休庭。”魏先生透露,3月2日开庭时,法院对此问题无法确认,需要征询相关部门的意见,法官遂宣布休庭。利方通取得的《支付业务许可证》的业务类型为“互联网支付”,那么客户通过POS机向利方通支付资金是否属于或超出了利方通的业务范围?

上述协议中托管账户的账户名为“北京中融信担保有限公司”,开户机构为利方通,账号为电子邮箱。

“中融信没有在利方通开立账户,也不可能开立账户,所以协议内容都是虚假的,付款方式变成了用POS机刷银行卡!”王某杰说。

据利房通官网介绍,利房通是一家住房交易支付解决方案综合提供商,成立于2013年8月8日,2014年7月10日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并于2014年12月在北京正式上线。

中融信辩称,利方通获得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是依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办法》所称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是指作为收款人与收款人之间的中介,提供以下部分或全部货币资金划转服务:网上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款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因此,利方通通过POS机刷银行卡收款业务是合规的。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所称网络支付,是指基于公共或者专用网络,在付款人和收款人之间进行货币资金转移的行为,包括货币兑换、互联网支付、手机支付、固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

由于利方通的业务类型属于互联网支付,通过POS机刷银行卡收款的方式显然不属于此类。

“人民银行给利方通颁发的是互联网支付许可证,而非银行卡收单许可证,因此利方通通过POS机收款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属于违法行为。而对于资金划转,利方通并没有委托银行办理,不受银行监管,同样属于违法行为!”魏先生坚持这一说法。

华夏时报记者就利方通涉嫌资金池风险、中融信操作违规等问题多次致电链家网,前台工作人员均表示无法联系到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回复。

北京理房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_北京理房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_北京理房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摘要:3月28日,链家银河街店、链家昌平36号店、链家天通苑东苑店等15家中介机构因违规代理“商改住”被停业整顿,链家占到整顿门店的20%。但链家遭遇的风波不止于此,在近期的一场官司中,链家金融地产被指违规吸收大量资金,这或将使链家陷入控制网。

链家危机才刚刚开始,另一场危机正在酝酿。

在“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口号下,链家遭遇整改。3月28日,链家银河街店、链家昌平36号店、链家天通苑东苑店等15家中介机构因“商改住”违规被停业整顿,链家占被整改门店的20%。

3月2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整顿规范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机构行为视频会议,要求各地继续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重点整顿房地产开发商、中介机构垄断住房供应、操纵市场价格三类违法违规行为。

但链家遭遇的风波并未就此结束。在最近的一场诉讼中,链家金融地产管理公司被指控非法吸收大量资金,这可能使链家陷入控制网。

90万元购房

涉嫌进入链家金融资金池

2015年8月7日,王某杰需出售位于北京通州的一套房屋,遂与买受人刘某、中介公司链家签订了《北京存量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2015年9月23日,王某杰与链家、刘某、北京中融信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签订了《融信托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随着事态的发展,这笔交易演变成了一场诉讼。

2017年3月2日,链家被王某杰起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下称“朝阳法院”),此外,被告还包括中融信和北京利方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利方通”),两家公司均隶属于链家金融体系。

这笔交易为何会闹成官司?华夏时报记者获得当时签署的协议,协议约定刘某将90万元购房款存入中融信在利房通开设的存量房交易结算托管账户(下称“托管账户”)。王某杰回忆,链家到他老家山东找他签了协议。

王某称,协议签订后,链家并未交给他,2016年5月,因诉讼原因,链家才交给他,事后,王某坚称协议内容涉嫌违法。

记者获得了买家刘先生和刘太太的信用卡账单,他们分别于2015年9月23日、2016年3月9日通过POS机刷卡向销售点“利方通”以“消费”类型汇入2万元和60万元,显然这就是刘先生按照约定汇入托管账户的90万元货款。

“链家要求的交易流程是刘某办完房子过户手续后,告知利房通,利房通再将90万元转给王某杰。这90万元现金在利房通的账户里。这就说明,进入链家的所有资金(包括首付)都是链家自己封闭操作,并没有以买卖双方名义开设银行账户并将资金存入其中。”王某杰的代理人魏先生告诉《华夏时报(公众号:)》记者,这是脱离银行监管的。链家所有的二手房交易都是这样进行的,形成了一个庞大的资金池,危害极大。不仅违反了《商业银行法》的规定,还涉嫌犯罪,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发放贷款罪。

“庭审中,王某杰称没有收到90万预付款,利房通也拿不出任何支付预付款的证据,这90万去哪了?”魏先生提出疑问,90万还没收到,法院就想强制过户。

由于质疑购房款的安全性,王某杰希望通过诉讼的方式,宣告该协议无效,从而撤回出售房屋的承诺。

中融信回复称,利房通是依法合规提供支付服务的第三方支付机构,购房款打入客户备付金账户后即被冻结,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动用,最终将按照约定支付给卖方或在协议终止后退还给买方。

据悉,通过链家交易的二手房均有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利房通、光大银行三个资金监管渠道。

2016年12月15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存量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通知》,明确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不得通过监管账户以外的账户收取、支付交易资金,不得侵占、挪用交易资金,不得利用客户资源和信息优势强行提供担保、融资等相关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此前报道称,链家旗下中融信或涉嫌“自保”。利房通涉嫌将大量购房者首付或押金存入该第三方支付账户,实际形成巨额垫款。业内人士指出,利房通并不具备监管、理财、担保资质。

链家运营受质疑

“利房通不是商业银行机构,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中融信在利房通开立的账户为个人公司账户,无监管权。90万元购房款的支付方式是通过POS刷卡,不属于利房通互联网支付业务范围。利房通很可能以此方式形成庞大资金池,扰乱房地产市场。”王某杰认为,利房通的经营行为存在诸多可疑点。

链家公司并未妥协,中融信则认为王某杰的诉求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在应诉时请求朝阳法院依法驳回起诉。

“两位法官对利方通POS机的支付行为是否属于互联网支付意见不一,案件休庭。”魏先生透露,3月2日开庭时,法院对此问题无法确认,需要征询相关部门的意见,法官遂宣布休庭。利方通取得的《支付业务许可证》的业务类型为“互联网支付”,那么客户通过POS机向利方通支付资金是否属于或超出了利方通的业务范围?

上述协议中托管账户的账户名为“北京中融信担保有限公司”,开户机构为利方通,账号为电子邮箱。

“中融信没有在利方通开立账户,也不可能开立账户,所以协议内容都是虚假的,付款方式变成了用POS机刷银行卡!”王某杰说。

据利房通官网介绍,利房通是一家住房交易支付解决方案综合提供商,成立于2013年8月8日,2014年7月10日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2014年12月在北京正式上线运营。

中融信辩称,利方通获得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是依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办法》所称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是指作为收款人与收款人之间的中介,提供以下部分或全部货币资金划转服务:网上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款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因此,利方通通过POS机刷银行卡收款业务是合规的。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所称网络支付,是指基于公共或者专用网络,在付款人和收款人之间进行货币资金转移的行为,包括货币兑换、互联网支付、手机支付、固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

由于利方通的业务类型属于互联网支付,通过POS机刷银行卡收款的方式显然不属于此类。

“人民银行给利方通颁发的是互联网支付许可证,而非银行卡收单许可证,因此利方通通过POS机收款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属于违法行为。而对于资金划转,利方通并没有委托银行办理,不受银行监管,同样属于违法行为!”魏先生坚持这一说法。

华夏时报记者就利方通涉嫌资金池风险、中融信操作违规等问题多次致电链家网,前台工作人员均表示无法联系到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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