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中申请执行期间及可强制执行文书的规定

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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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请付款令后,需要多长时间才能执行?

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申请申请的期限从法律文件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天开始计算。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的执行期限为两年。申请中止或者中止诉讼时效的,依法适用中止或者中止诉讼时效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件规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天开始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自最后一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2. 可以执行哪些文书?

1、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书、民事调解文书、行政赔偿判决书、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书、支付令、刑事案件所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二)人民法院依法应当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处分决定;

3、中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文件;

(四)公证人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人追偿债项、财物的文书;

(五)经人民法院承认效力的外国法院、外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六)人民法院需要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3. 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一)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的;

2、申请执行的申请人是有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者其继承人、继承人;

3、执行申请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四)义务人未在有效法律文书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的;

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件有付款内容,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6.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4、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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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执行;

(二)有效法律文书原件;

(三)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请人不能亲自向法院申请执行,需要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的,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

(五)法律文书有效性证明。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当由裁判官或者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六)提供被执行人可用于执行的财产清单。

5、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应解除执行措施?

(一)查封、扣押、冻结涉案人员的财物;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义务权利的;

(三)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未拍卖变卖,申请执行人和其他强制执行债权人不同意接受清偿债务,不能对该财产采取其他强制执行措施的;

(四)债务已经还清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6、终止执行的法定情形是什么?

(一)申请人撤回申请;

(二)执行所依据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被执行人死亡,无财产可执行,无义务的;

(4) 有权追索赡养费、赡养费或子女抚养费的人已经死亡;

(五)被执行人因困难无力偿还贷款,无收入来源,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付款

申请后执行付款令需要多长时间的问题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无论法律文书的类型如何,申请执行的期限均为两年。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可以点击下方的“立即咨询”按钮,与专业律师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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