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拨给部门一定的资金,由专人管理,部门的费用从这笔钱中预付,用完之后再报销,这笔钱就是备用金,每次报销之后都需要补充回来,才能回到原来的数额。
附加信息
备用金是企业拨给内部单位或个人用于应付杂费的备用金。企业拨付的备用金可根据管理需要采用一次性备用金制或定额备用金制,并在“其他应收款—备用金”明细账户中核算。
现金是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组织拨给内部没有独立核算的单位或工作人员,用于准备差旅费、杂费、杂项支出等的钱款。

储备金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借贷给他人或者挪作他用。
差旅费、零星采购等预支经费,一般按预计需要金额提用,支出后一次报销,超额退还,不足补足,前项帐未结清前,不得再行提用。零星费用备用金,可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即由指定备用金负责人按规定数额提用,支出后按规定程序报销,补足原定额。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的单位,备用金支出后,备用金提用部门应根据各类费用凭证,编制明细费用清单,定期向会计部门报销,领取已支出的备用金。
对于预付的备用金,在拨付该笔款项时,可记入“备用金”(或“其他应收款”)账户的借方;在报销该笔款项并收回差额时,可记入该账户的贷方。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的单位,除在拨付、增加或减少备用金定额时,应记入“备用金”账户外,日常补足定额的支出报销,不需通过该账户核算,而可将支出金额直接记入有关成本账户、费用账户。
为应对日常杂费支出,预算单位需储备一定数量的备用金,一般不超过3至5天杂费支出所需现金。各预算单位应根据本单位业务量、规模、杂费支出情况,申请备用金数额。支付中心将根据预算单位申请情况和具体业务情况审核备用金数额,并签订备用金管理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