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接到自称是某证券公司工作人员的骚扰电话,不仅有“内幕消息”,还能由“名师”来“推荐股票”,引诱受害人加入所谓的“炒股群”,遇到这样的炒股群,要特别小心,这可能是一个精心设计的骗局。
湖北省洪湖市两名“90后”青年罗某、张某、关某就参与了此类违法犯罪活动。
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11月至12月、2020年4月至6月期间,被告人罗某伙同被告人张某、关某在昆明市盘龙区等地雇佣操作人员冒充证券公司工作人员,通过打电话邀请受害人加入免费炒股微信群等方式帮助上游庄家招揽人员入群。
每批达到一定数量后,再卖给上游经销商,再转卖给电信诈骗团伙牟利,为电信诈骗犯罪活动提供直接帮助。三个多月的时间,罗某等人共获利人民币1000万元。
2020年6月16日,罗某等3人因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被刑事拘留,并于2020年7月23日被逮捕。
据了解,罗某要求员工每天至少拨打100个电话,并邀请至少3名客户进群。事实上,“股票交流群”里,除了受害人外,整个群里全是骗子。
群里,“老师”们不时晒出自己“盈利百万的账户”截图,“群员”们则不断说着“谢谢老师帮我赚钱”之类的话。诈骗团伙通过“推荐股票”的方式让受害人“亏钱”,而“亏”的钱都进了诈骗团伙的腰包。
昆明盘龙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罗某、张某、关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结伙、分担责任、为他人提供帮助,获取非法利益,主观恶性较大。为严厉打击信息网络犯罪,保护公民合法财产,根据被告人张某、关某犯罪的事实、情节、社会后果以及归案后的表现,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非法炒股”的7大陷阱
1.通过微信、博客、QQ招募会员
QQ、微信、社交网站上总有不少人发布市场分析、免费推股文章,树立网络推股“专家”、“财经大咖”形象,引诱投资者加入微信群或QQ群,以交会员费或开通VIP特权等名义,向投资者推股并收取费用。投资者一旦上钩,交了数千元会员费,但买入的股票却不断下跌,等到想要退还会员费时,却发现已被对方拉黑。
2. 销售股票交易软件声称能稳操胜券
“亲,您要试用XX股票交易软件吗?建议的买入卖出点绝对准确。”这时候您就要提高警惕了。不法分子在推销股票交易软件的过程中,往往会夸大软件的推荐股票能力,骗取高额服务费。投资理财请找正规的金融机构。未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利用“推荐股票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3. 销售股票交易课程,快速赚钱
购买炒股课程就能学会炒股、快速赚钱吗?殊不知,不法分子常常打着炒股培训班的旗号,宣称通过课程可以学习各种炒股技巧和策略。不少学员上完课后都获得了不同程度的盈利,但要缴纳360元至3600元不等的学费。其实他们以炒股推荐为诱饵,按照其推荐买入股票的投资者都遭受了损失,要求退款也无济于事。
4. 冒充知名私募基金或掌握内幕信息
他们自称是知名私募基金,掌握内幕信息,有专家负责交易,想给你提供咨询服务,但这些办公室往往只是几十平米的出租屋,甚至藏在居民楼里,雇佣对证券市场一无所知的业务人员,通过事先准备好的“说辞”欺骗投资者,骗取数千元的服务费。
5. 财务管理、市场操纵和利润分享
“承诺收益”、“分红”、“操纵市场”都是按照一定比例分红,但往往第一只股票赚钱后,推荐的股票却不断下跌,让投资者蒙受损失,而公司或销售人员却再也无法联系,导致很多不明真相的投资者上当受骗。
6. 冒充、伪造正规证券服务机构
为了实施诈骗,不少不法分子利用与正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市场专业机构相似的名义欺骗投资者,或直接冒充正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实施诈骗。投资者出于对专业机构的信任,往往会缴纳会员费、获得股票推荐,但最终却遭受损失,最终被骗。
7.“会员升级”、“退还赔偿”、“维权费”
不法分子推介股票导致投资者亏损后,并非一直联系不上,有的公司在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后,还能联系上。面对投资者投诉,他们就欺骗投资者加入更高级别的会员群,缴纳更多的“会员费”。投资者为了挽回之前的损失,往往会缴纳更多的会员费,希望挽回损失,导致股票亏损越来越大,一次又一次被不法机构欺骗。
春城晚报-开平讯记者夏提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