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会计分录是什么?住宿费增值税属于营业税,一般使用专用发票。那么它的会计分录该如何做呢?其实只要认清借贷对象和关系就可以了。具体如下。
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会计分录
企业在取得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记: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贷记:库存现金。
住宿费用可扣除
文档: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及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一〕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征税的项目,免征增值税的项目、集体福利项目或者个人消费项目。所涉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纳税人发生的社交、娱乐消费视为个人消费。
......
(6)购买客运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娱乐服务。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说明)中,餐饮、住宿服务属于现代服务税征收范围中的“生活服务”。
4、餐饮和住宿服务。餐饮和住宿服务包括餐饮服务和住宿服务。
(1)餐饮服务,是指通过提供食品和餐饮场所,为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活动。
(2)住宿服务,是指提供住宿场所及其配套服务的活动,包括酒店、旅店、招待所、度假村和其他商业住宿场所提供的住宿服务。
根据上述规定,住宿服务不属于不得抵扣的“餐饮服务”,也不属于不得抵扣的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也就是说,住宿服务不属于不得抵扣的范围,住宿费用是可以从进项税额中抵扣的!
住宿费用专用增值税发票的会计分录如下:借记: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贷记:库存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