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 3 月 1 日起微信支付宝个人收款码新规解读

2024-06-13
来源:网络整理

11月26日,有媒体报道称,自2022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个人支付码将不得用于商业收款。但随后,“支付宝、微信支付支付码禁止商业使用,是误区”登上热搜榜首。

很多人看到这则新闻之后都很疑惑:这是怎么回事?

个人支付条码新规引发热议

经核实发现,央行于2021年10月13日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通知规定,对于经营性行为特征明显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专用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特殊商户相关管理规定执行,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与经营性行为相关的收款服务。

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禁止使用个人静态支付条码开展远程非面对面支付收款业务。确需开展远程非面对面支付收款业务的,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对相应收款人实行白名单管理,慎重确定个人静态支付条码的白名单准入条件及规模、有效期限、使用次数、交易限额等。对于通过截图、下载等方式保存的个人动态支付条码,应当按照规定执行个人静态支付条码的有关规定。

央行网站截图。

为什么要规范个人支付条码?

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个人支付条码存在一定风险。为在防范风险的同时更好地发挥支付条码的普惠性和便捷性,《通知》提出以下有针对性的要求:

一是对于业务特征明显的个人支付条码用户,按照指定商户管理,并要求为此类个人用户提供商户支付条码,提升个人经营者收款服务质量。

二是要求原则上禁止使用个人静态支付条码进行远程非面对面支付收款业务,必要时实行白名单管理,严禁个人静态支付条码被出售、出租、出借用于搭建赌博活动网上充值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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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对于通过截图、下载等方式保存的个人动态支付条码,应当遵循个人静态支付条码的有关要求,防止不法分子利用个人动态支付条码规避政策要求。

四是要审慎确定个人静态支付条码白名单的准入条件、规模,以及个人静态支付条码的有效期限、使用次数和交易限额,防范白名单滥用风险。

资料图:用户正在扫码支付。

这些误解需要澄清

中国银联金融服务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中新网表示,网上普遍存在两个误解。

第一,不是微信、支付宝的支付码不能用,而是个人支付码不能用于具有明显商业特征的收款活动。也就是说,如果你从事的是金额比较大、交易频繁的商业活动,就应该申请成为特约商户,使用商业支付码,不能再使用个人支付码收款。

第二,不是个人静态支付码不能用,而是个人静态支付码不能用于线上远程支付,线下面对面支付的个人静态支付码还是可以用的。我觉得那个在路边摆个小摊卖烤红薯的大叔应该不会因为用条形码收款而受到影响,还可以像以前一样用。

央行发布《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旨在规范条码支付行为,堵塞支付流程漏洞,防范利用条码支付进行赌博、洗钱等不法违规行为。而且,该通知要到明年3月1日才开始实施,留给市场一个相对较长的调整期。

董希淼认为,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通过修改支付受理终端、申请假冒商户、使用个人支付码等方式,窃取个人信息、挪用账户资金,做一些触犯法律甚至违法的事情。条码支付在给大家带来便利的同时,也确实存在一些容易被利用的漏洞,是时候解决这些问题了。

董希淼指出,《通知》将个人支付码不能使用的情形定义为“明显的商业活动特征”,至于什么是“明显的”,下一步央行应该出台明确的标准。总之,《通知》短期内对小微企业会有一定的影响,但影响不大,长期来看有利于促进条码支付健康发展,防范支付风险,更好地保护商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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