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开展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增信行动,以年报工作为切入点,不断推动系统迭代升级,推出个体工商户便民年报服务,有效减轻个体工商户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年度报告提交更加便捷
新增移动应用方式,个体工商户可在微信搜索“智慧市场主体开户”小程序,进入个体工商户年报自行填报;新增登录方式,个体工商户可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身份证号、工商联络员等方式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
报告内容更简洁
减少报送事项,个体工商户不再要求报送行政许可、特种设备等行政机关已经掌握的信息,简化报送内容,通过关联下拉功能,可展示个体工商户上一年度的年度报送内容,只需进行信息核对、修改即可完成信息报送。
信用修复更便捷
个体工商户年报信用修复“零跑路”。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年报、被认定为经营异常的个体工商户,不再到市场监管部门现场补报,而是可以网上补报,并关联修复相关信用记录。
操作上的具体变化:
1.个体工商户年报如何登记
1.通过网页登录
1.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首页,点击“企业信息报送”。
2.登录界面弹出登录页面,除工商登记员、个体工商户登记号、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外,新增经营者登录方式,个体工商户可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号、经营者身份证号登录。
(二)微信小程序登录
1.进入微信-发现,点击“小程序”。
2.进入小程序,在搜索栏输入“市场主体智能设立”,点击进入“市场主体智能设立”小程序。
3.进入“云南省市场主体智能启动系统”,点击进入“个体经营户年度报告”。
4.选择“工商联络员”或“个体工商户”,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号码、密码登录。
5、登录成功后,点击“年度报告提交”,选择对应年份的年度报告进行填写。
2.增加个体工商户年报相关链接展示功能
1、登录系统后,点击“年度报告填报”,查看“填报指引”,点击“确认”按钮,选择“年度报告年份”,进入年度报告填报页面;
2.点击“导入上一年度信息”,调出上一年度的年报信息,个体工商户可自行查看,如有变动可修改,如无变动则点击“保存”并提交报告。
3.个体工商户恢复正常备案
1. 信用修复条件
被认定为经营异常的当事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信用修复管理办法》申请信用修复:1.报送并公开公告未报告年度的年度报告;2.更正隐瞒真实情况或者作虚假陈述的公开信息;3.依法办理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登记变更,或者当事人提出可以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重新建立联系。
(二)信用修复材料
当事人申请信用修复,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信用修复申请书;(二)守信承诺书;(三)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的有关材料;(四)市场监管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3. 网上信用修复申请流程
1、登录系统后,点击“信用信息修复”,进入信用修复页面;
2、进入信用修复页面,选择“异常业务清单信息修复”,选择“纳入单据编号”,相关信息自动展示;点击信用修复资料模板下载资料,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信用修复申请书、信用承诺书;勾选资料书前的复选框,点击“上传”,弹出文件选择框,选择文件后,点击“确定”完成资料上传;点击“保存”完成修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