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确保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安全足额发放

2024-06-16
来源:网络整理

数量之大、物品之繁、范围之广......

纪检监察机关协同加强监督

确保惠农资金用足用好

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困难、最繁重的任务还在农村。确保各类涉农财政补贴资金安全管理、按时足额发放、用足用好,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依据,事关乡村振兴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当之无愧的“国家大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政治监督,以责任为动力,推动有关部门加强决策、支出、使用效率等全链条监督,提高涉农资金管理使用质量和效益。

农业补贴政策密集出台备受关注,纪检监察机关以“督查督办”督促各部门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粮食直补、农业投入品综合直补、退耕还林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一系列惠农补贴政策。”吉林省长春市纪委监察部第三监察室副主任孙建鹏说,这些政策提高了农民种粮积极性,受到基层群众欢迎。“越是群众关心的事情,我们越要重视,立足‘督查督办’,督促各部门切实做好。”

谈起农业惠农资金,不少干部群众都有“数额大、项目多、涉及面广”的直观感受。

福建省晋江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农业惠农资金一般分为三类:一是直接补助资金,是指直接给予农户个体的补助资金;二是项目资金,主要包括支持农业生产发展、农民合作经营的产业项目资金以及农村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三是农村公共服务资金,即用于农村教育、医疗、养老和社会保障、文化体育服务等公共服务资金。

四川省通江县纪委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2021年,通江县农业惠农资金达18.1亿元,涉及财政、人社、农业农村等12个部门。浙江省开化县财政局预算执行局负责人介绍,近5年来,开化县累计投入涉农资金51.5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9.01%。

中央、省、市、县均可设立农业惠民资金,并根据工作情况和任务不断调整变化。以四川省为例,2022年各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1200余项,纳入“一卡通”监管平台管理。湖南省娄底市2022年各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100余项,涉及市属单位24个。

今年2月,湖南省涟源市梁华葡萄种植专业合作社社长谭昆帆卸下了压在自己心头半年的包袱,“在娄底市纪委监察部的监督下,83万元的林木培育资金已经到位,我们后续的林木培育、苗木就业等资金都有保障。”

2022年,娄底市纪委监委在各县市开展“一卡通”问题专项督查时,发现不少地方存在未及时拨付惠农资金等问题,谭昆帆负责的4000余亩生态林种植项目就是其中之一。对此,娄底市纪委监委督促相关责任部门限期整改,并持续跟踪回访整改情况。同时督促财政部门进一步梳理明确补贴政策清单,对38个“一卡通”重点项目资金进行清查、对账、核查,实行“对账式”整改和“清单式”监管。截至目前,已整改关闭113个问题,督促职能部门拨付资金6900余万元。

农业补贴资金分布广泛、管理在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时有发生。

“农业福利资金分布多、管理多集中在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时有发生。”据孙建鹏观察,以腐败为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类:一是贪污、挪用资金;二是任人唯亲、不正之风;三是受贿、与民争利。

例如,长春市双阳区鲁巷镇新家村原党委书记魏世创利用职务之便,以加强集体经济为由,挪用村集体资金50万元和住建局拨付的环境改善资金7万元,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吉林省榆树市恩榆乡利民村原会计王胜,将1.5万元危房改造补贴资金(未实际改造)挪作村民火灾赔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浙江省三门县花桥镇下坳村原党委副书记尹学友,任职期间为其父亲申请困难群众住房补贴1万元,因不符合申请条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有的暗中克扣资金,有的明目张胆克扣资金,有的违规收费,有的索取好处,收受贿赂是农业福利资金领域的一个突出问题,要严肃处理。”四川省通江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李兆品说,少数党员干部把农业福利资金当成暴利的“抢手货”,从中牟取暴利。县纪委监察委员会在整风严纪督查中发现,广纳镇佛居山村原村干部吴波克扣留村民9000元地质灾害避险搬迁资金,还伙同他人挪用村里发展茯苓种植资金8000元,吴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从工作作风看,少数基层干部工作不认真负责​​,审计不严格,工作推进不力,可能导致个别个人或单位虚报、挪用资金,也可能导致资金拨付拖延、项目实施困难。

浙江省江山市某家庭农场在实施“家庭农场绿色治理项目”时,通过自行采购、铺设除草布、伪造项目实施合同等方式,虚增投入资金至64万元,从而骗取农业补贴资金32万元。

经调查发现,该项目具体负责人、江山市农业农村局干部刘某在未经过专家评审、未对上报投资额的合理性进行审核的情况下,直接批准立项,从未到施工现场,未按要求对项目进行前期验收;项目验收负责人刘某对第三方外包服务公司监管缺失,验收组成员仅视察现场、查看台账就草草通过项目验收,对项目所用材料的质量、市场价格等没有进行深入调查。

“这么简单的一个工程,竟然能通过立项审查、建设监理、竣工验收三道关口,一路绿灯放行,暴露出公职人员的不担当、监管的缺失。”江山市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王选说。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浙江省开化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一些主管部门对资金管理使用跟进措施不够,导致项目资金落实不力或浪费,迟迟“落地”。如浙江某茶叶公司的抹茶生产线项目验收到补助资金后,未及时投入使用,存在建了不用、建了管不了的现象。开化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出台相关办法,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项目全流程管理,将考核结果作为项目单位再次申请项目入驻、立项的重要考核因素。

统筹推进,加强督导,确保各项惠农政策准确落实到户

对于农惠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孙建鹏认为,主要原因在基层干部和资金管理上。就基层干部而言,一是纪律观念淡薄、法制观念薄弱,心存侥幸心理;二是缺乏有效监督,一些村干部习惯于大事小事说了算。如韦世窗事发后,并未认识到自己违纪违法,甚至误认为“就算我把农惠资金挪作他用或者用于个人消费,也不会有人发现、说三道四”。此外,基于“熟人社会”现状,一些村干部存在“好人”思想,“大方花公子钱”,怕得罪人。在资金管理方面,一些地方部门间协同不够,一些资金存在重发放、轻管理的问题; 受管理能力、政策水平、人员实力等因素影响,个别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容易利用漏洞谋取不正当利益。

“困难群众如何纳入低保?常规流程是个人提出申请,上报乡镇,乡镇核实后上报民政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纳入低保。最后财政部门通过相应平台按月发放生活补助等资金。”开化县财政局农业科科长陈苗苗说,“不同类型的农业惠民资金,问题环节不同,各有侧重,确保资金精准落地。”

比如,直补资金涉及层层把关,在申请、发放过程中容易出现冒名顶替、挪用公款、任人唯亲等以权谋私现象,要加强点对点抽查,确保资金安全。项目资金问题大多出现在招标验收环节,可能存在串标、违规分包、虚假验收等问题。陈苗苗介绍,该县针对大型农业农村专项资金项目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明确部门分工,加强对信息发布、组织申请、入库、项目审批、实施督导、资金使用拨付、验收、绩效评估等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如何加强对农惠资金全链条的监管,确保农惠资金安全高效管理使用?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纪检监察委相关负责同志认为,应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要充分掌握农惠资金基本情况。各职能部门要实事求是,做好相关信息的收集核实工作,避免因信息不准确而出现人为扩大补贴范围、虚报虚领、挪用资金等问题。二是要做好农惠资金监督管理工作。积极建立“一卡通”日常考核和监督检查机制。职能部门要加强对补贴资金核算、发放、使用全过程的监管,常态化监督检查,形成纪检监察、审计、财政、业务主管等部门的联合监督合力,确保资金落到实处。三是要加大对农惠政策的宣传力度。 各级要公开补贴发放情况,让群众了解补贴发放条件、享受补贴标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

在开化县农业农村局农村经济管理站站长郑义红看来,规范流程、完善机制是关键。相关农业部门要明确补贴申请、审核、发放、公开等环节的职权,确定资金拨付时限,进一步规范惠农补贴资金发放程序。严查虚报、瞒报、漏报行为,严厉打击套取、截留、挪用补贴资金行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研判,形成问题指派的闭环监管机制。加强惠农资金监管,明确工作责任,凝练有效措施,建立定期“回头看”工作机制,加强对惠农补贴资金管理和发放的监督,确保补贴资金落到实处。 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努力实现“堵塞漏洞、规范管理、方便群众、预防腐败”的目标要求,确保各项惠农政策准确落实到户。

通过“线上+线下”全链条监管,摸清涉农惠资“来龙去脉”,让涉农惠资“晒在阳光下”

“确保惠农资金依法依规发放,不仅要对‘虚报贪污’、‘趁人之危’夺走群众‘奶酪’等问题进行精准监管,还要对惠农资金申请、审核、确认、拨付、公示等环节进行有针对性的‘体检’,确保监管责任落实到位。”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纪委监察局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郭丽萍说。

2022年,钱塘区纪委监委会同财政、农业、审计、税务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对2018年以来全区农业机械化奖励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共抽查项目168个,涉及资金2103.37万元,发现存在审核审批不够严谨、资金拨付不够及时、第三方考核不完善等问题。区纪委监委督促区农业农村局建立财政资金绩效跟踪机制和农机服务单位“黑名单制度”,对农业机械化作业区测绘、农机设备验收等第三方服务进行考核,让惠农政策精准惠及民生。

长春市纪委监察委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推动问题整改,规范农民福利使用,维护群众利益。各级纪委监察委严肃查处贪污、挪用农民福利案件,坚持以系统理念统筹推进“三不腐败”工作,以案件促查、以整改、以规建制、以总结,以案促改。重点加强对土地补偿、生产者补贴等资金发放的监管,确保资金应发尽发,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把警示教育作为筑牢村干部拒腐防变思想堤坝的重要内容,教育村干部做到敬业、慎独、守底线,编写《村干部违纪违法警示案例分析》,结合典型案例,开展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纪法培训、基层党员干部纪法教育,推动小微力量在阳光下运转。

实践中,多地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将监管嵌入到农惠资金管理使用全链条、各环节。浙江省龙游县纪检监察委员会探索构建“农惠资金”大数据监管场景,汇集财政、民政、残联、农业农村等多部门数据,聚焦补贴申请、审核、公示、发放等重点环节识别腐败风险,设计预警模型,对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土地确权等信息进行综合比对分析,发现虚报耕地保护补贴、违规享受低保补贴、重复领取农惠补贴等问题136个,追责问责57人。 此外,推动龙游县种植业管理系统建设,通过系统对种粮大户面积进行测绘入库,定期进行田间检查,防止出现重报、漏报、虚报补贴面积等问题。

“针对‘到户’、‘到村’两大类资金,我们通过‘线上+线下’全链条监管,摸清惠农资金‘来龙去脉’,让惠农资金‘暴露在阳光下’。”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纪检监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区探索建立“技防+人防”联防网络,紧盯惠农资金来源、去向,依托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和“一卡通”监管平台,对资金流向进行全程监管,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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