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谭心怡 通讯员夏发宣)5月20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以“解冻民族资产”为名目的诈骗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郑某、华某、姚某等15名被告人因诈骗罪分别被判处五年六个月至一年一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6年以来,被告人郑某、华某、姚某等人在雷某(另案处理)等人的指使下,明知“孙莉计划”、“新黄市中村环宇计划”等所谓国家资产解冻项目为虚假项目,仍接受雷某等人的指使参与项目推广,并充当骨干代理,通过微信群拉人进群的方式发展会员,以小额投资、高额回报为诱饵,负责发展、管理会员并收钱,骗取他人财产。
被告人郑某、华某、姚某等人谎称国家一笔资产在海外被冻结,需要众筹解冻,每位会员只需缴纳几元或几十元的会员费,国家资产解冻后,会员即可获得数百万元的高额回报。会员通过发微信红包的方式向订单群汇款,被告人收款后再转入上级指定的银行账户。其间,被告人郑某等人还在微信群内转发抵制公安机关调查的所谓“保密协议”,要求会员“对公安机关的调查项目一无所知”。经查,通过微信红包交纳会员费的受害人多达数万名,被骗金额合计达756万余元。
2020年6月,被告人郑某等人相继被公安机关逮捕。
厦门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某、华某、姚某等15人明知他人捏造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钱财,仍帮助他人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信息,诈骗不特定多数人,骗取被害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上述被告人系共同犯罪的共犯,根据其各自的量刑情节,对15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五年六个月至一年一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官提醒】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二庭法官洪炜分析称,该诈骗项目涉及受害人数以万计,且很多受害人并不宽裕,妄图以小博大,抱着侥幸心理参与该项目。经过梳理发现,此类诈骗行为有以下四个特点。
●这是一起典型的借助现代网络实施的网络诈骗案件,其社会危害性远远超过传统诈骗犯罪。诈骗分子借助便捷高效的通讯和金融工具,虚构所谓“解冻国有资产”虚假项目,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以小额投资获取高额回报为诱饵,引诱受害人投资该项目。犯罪分子通过微信层层发展下线,裂变式蔓延,受害人遍布全国,数量庞大。涉案金额极其巨大,严重侵犯了人民群众财产权益,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应当严厉打击。
●骗子利用传销模式吸引会员,并鼓励下线人员发展更多会员。骗子任命下线人员担任团队负责人、小组长等,并承诺将来给予下线人员比普通会员更多的奖励,从而诱使他们通过微信招募更多人加入项目。
●骗子要求会员不得向外人透露项目,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回答公安机关的询问,并在微信群中宣传所谓的“保密协议”。
●此类诈骗利用网络作为工具,被告人彼此并不认识,与受害人没有直接联系。诈骗者往往要求受害人删除聊天记录,当发现有调查人员时,便立即解散微信群,另起群躲避调查。受害人在事后难以提供完整的转账收据,无法获得全额赔偿保障。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要加强防范意识和识别此类骗局的能力,切勿心存侥幸,企图“小投入大收获”,落入不法分子精心设计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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