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进度款支付流程:
1、建设单位先向工程部提交进度款《工程付款申请表》,并要求附已完工工程预算一式三份(工程部、预算处、财务部各一份),并由建设单位项目经理签字;
2、工程部对当月完成的部品、项目及相关工程量进行评审,评审完毕经工程部经理签字后,交预算专员;
3、预算专家审核已完成的工程量及工程预算价款,确定当月完成的工程造价,并按照合同约定审批工程付款,预算专家签字确认;
4、预算专员将进度款《工程付款申请表》提交财务部审核;
5、财务部审核通过进度款《工程付款申请表》后,报总经理、董事长审批;
6、建设单位应按批准的进度款《工程付款申请表》中的金额开具当地建设发票,发票应按进度款《工程付款申请表》中的工程项目分别填写;
7、建设单位将经批准的进度款《工程付款申请表》及同等金额的施工发票交财务部,财务部将再次审核《工程付款申请表》上的金额与发票金额是否一致,核实发票内容无误后交出纳处办理资金划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八条:
建设工程造价由发包方与承包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通过招标方式发包的,关于建设工程造价的约定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发包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