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收凭证盖章及填写指南:单位签章、委托日期等要点解析

2024-06-26
来源:网络整理

1、收款凭证上盖章在哪一联?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应当为单位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盖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的签章。

对于银行收款凭证,收款人在收款凭证第二联上签字、盖章并加盖财务章和法人章。

2、收款凭证怎样填写?

各银行的收款凭证样式相同,但印制不同,不能互换使用。凭证上需填写以下事项:

(1)委托日期:即凭证送达银行柜台的日期;

(二)收款人全称:需要注意的是,银行承兑汇票与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不同,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银行,因此汇票上“收款银行全称”栏中的收款银行名称即为收款银行名称;

(三)收款人账号:收款人账号栏不填写,由银行填写;

(四)收款人地址:若账单上有收款银行详细地址,则按地址填写,若没有,需查明收款银行所属哪个省、市(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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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收款人银行:“付款人银行”栏与“付款人”栏相同,为承兑银行名称;

(六)收款人全称:收款单位;

(七)收款账号:向收款银行提交付款的收款单位的账号;

(八)收款人地址:收款人所属省、市(县);

(九)受益人银行:受益人向其付款的银行名称;

(十)金额:票面金额,大写或小写;

(十一)付款内容:“货款”等;

(十二)托收凭证名称:“银行承兑汇票”及所要托收的承兑汇票右上角的汇票号码;

(十三)随附单据份数:有的银行不要求填写此栏,有的银行要求填写。随附单据即为托收汇票,一般写“一份”。本托收凭证一式五份,要求填写联份,每份内容相同。填写完毕后,在第二份联左下角指定位置加盖公司预留印鉴。

在实际操作中,一份收款凭证一式五联,每联的作用都不一样。收款凭证盖章在第二联上,是收款单位委托银行办理收款后的信用凭证。另外,收款凭证的流转周期比较长,在此期间必须完好保存。同时,在各方面手续完成后,收款凭证才可以交给收款银行柜台办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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