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浙江省首笔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电子支付票据在宁波海关实现电子支付,这也是全国首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电子支付票据之一,标志着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电子支付功能成功上线。
新一代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新增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电子支付功能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电子支付功能由海关总署上海税务局牵头实施,是在现有海关新一代税收电子支付系统基础上新增的功能。该功能拓展了海关税收电子支付业务范围,使企业足不出户就能缴税,进一步便利企业通关。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缴纳海关税费便利度,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贸易便利化,按照海关总署统一部署,海关总署已在宁波、福州、广州、黄埔、重庆、成都等海关试点推广该功能,并于2023年6月1日起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电子支付应用试运行。关区内企业可按照《海关总署关于推广新一代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74号)有关要求,通过新一代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缴纳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费。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电子支付功能
1. 前期准备
签署三方协议:用户首次使用该功能时,需在“三方协议签署”界面与付款银行、海关签署三方协议后,方可进行电子缴税操作。
支付企业凭法人卡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选择金融服务、合同管理、三方协议签署、签署协议。如合同已签署,且签约银行及账户未发生变更的,无需重新签署;如签约银行或账户发生变更的,需重新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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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付款流程
1.生成付汇单:海关以“担保企业”或“担保企业+电商企业”作为查询条件生成付汇单,生成付汇单时将税单数据传输给企业并计算付款期限。
2.税单查询:缴费企业登录“单一窗口”,选择“税费办理”—“商品贸易税费缴纳”—“付款管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缴款”—“未付”,查询本单位应缴纳的税单。
3.查看清单详情:企业可通过“单一窗口”—“跨境电商”—“跨境电商进口”—“税单管理”模块查看付汇单对应的电商进口清单详情。
4.电子支付:企业在“未缴”界面查看应缴税款,通过“申请缴费”或“直接缴费”功能缴纳税款。
5.税单验证:税单电子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验证该税单。
6.完税凭证:目前暂无企业端税表打印功能,企业如需完税凭证,需在完成电子支付后联系现场海关打印。
“最大的感受就是速度,缴税快,货物通关也快。”首批试用的企业之一宁波市意美日盛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王石磊说,以前需要先从海关拿到纸质税单,然后去银行缴税、盖章,海关业务现场看到银行盖章后才能核实放行。有了进口税电子支付,这些流程都可以直接在网上操作,海关部门自动在网上核实、记账,大大提高了效率。
预计该功能上线后,企业从发起支付请求到收到海关核销成功回执,完成一笔税务电子支付交易仅需30秒左右。新模式下,打印、投递纸质凭证、逐张核对、核对税单等人工操作也将被取消,整个流程比过去缩短2至3个工作日。此外,企业用户还可通过税务电子支付功能缴纳保证金、滞纳金、滞纳金等。
特别说明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电子支付试点期间,企业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使用“新一代海关电子缴税系统”或柜台支付方式完成跨境电商税收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