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支付分账接口文档地址:《请求分账(直连)》、《请求分账(服务商)》
Q1:为什么调用分账请求接口时会出现“非分账订单不支持分账”的提示?
A1:请检查以下几点:
微信订单号错误,请检查确认下单时不支持无分账标记(=Y)的订单。
Q2:为什么调用分账请求接口时提示“分账金额不足”?
A2:请检查以下几点:
订单已全额退款,微信支付中无可拆分款项,微信支付实际到账后会收取一定结算手续费,扣除手续费后剩余款项可进行拆分,详情请参考订单结算手续费说明。订单已解冻,无可拆分款项(普通商户拆分订单默认冻结期为30天;电商拆分订单默认冻结期为180天)。订单剩余拆分金额超过可拆分金额或订单无可拆分金额,请核对确认(可调用查询订单待拆分金额接口确认剩余拆分金额)
Q3:为什么调用分账请求接口返回“分账接收人关系不存在,请检查参数中各接收人关系”?
A3:分账接收人尚未添加,分账接收人需在分账前调用“添加分账接收人接口”添加,请先添加接收人,再调用请求分账接口。
Q4:为什么调用拆分请求接口时提示“拆分数量超出最大拆分比例”?
A4:请检查分红金额是否超过商户平台设置的最大分红比例,设置路径如下:
普通直营商设置分成比例的路径为:登录商户平台-产品中心-分成-分成管理比例普通服务商设置分成比例的路径为:需要特殊签约的商户可登录商户平台-产品中心-授权产品-分成授权设置比例电商支付收款商户设置分成比例的路径为:登录服务商商户平台-产品中心-我的工具箱-电商支付收款-供应链分成设置中设置连锁品牌分成商户设置分成比例的路径为:登录服务商平台-产品中心-合作工具箱-连锁品牌工具箱-品牌专区-品牌交易-品牌供应链分成-供应链分成管理设置
Q5:为什么调用分账请求接口时提示“无分账权限”?
A5:请检查以下几点:
1、分账权限未开通,调用分账接口前请先开通分账权限,开通指南请参考开通指南。
2.请求参数错误,服务商使用了普通商户的开发文档提交参数,检查确认
服务商模式分账凭证请求
一般商户账户拆分文件
Q6:调用“添加分账收件人API”返回:微信用户名与实名不一致
A6:请求中会传递“个人姓名”字段,传递该字段后会验证用户实名是否正确,请填写正确的用户实名(查看用户实名认证路径:微信-我-服务-右上角三个点-实名认证-姓名)
Q7:分账时调用“请求单账分账接口”,结果显示:分账收件人列表格式不正确
A7:参数类型错误,类型为int,请检查确认。
Q8:分账受益人的类型有哪些?
A8:有几种类型:
Q9:为什么调用“请求单个分账接口”没有返回分账结果?
A9:分账操作为异步操作,需要调用“查询分账结果”接口进行查询确认。
Q10:分账时调用“请求分账接口”,返回:订单正在处理中,请稍后重试。
A10:请检查以下几点:
订单支付成功后1分钟内请调用分账接口,未结算的订单结算后请调用分账接口请求分账。查看结算循环路径:超级管理员用电脑登录商户平台(),通过【账户中心】->【商户信息】->【结算信息】查看有旧资金流的商户订单。不支持分账(旧资金流引入、新资金流引入)。商户已开通收支分离但手续费账户余额不足(手续费账户最低余额要求100元以上,充值手续费账户1小时后订单正常结算,可正常调用分账接口)
Q11:调用“请求分账接口”返回:分账接收方与原请求不一致
A11:商户账单号填写错误,如果您多次调用“分账请求接口”进行分账,需要生成新的“商户账单号”,不能使用已经分账的商户账单号。
Q12:分账调用“请求单一分账接口”
A12:请检查以下几点:
签名类型错误,分账接口签名类型目前仅支持HMAC-普通商户分账订单,请使用普通商户分账接口,无法使用服务商分账接口,系统超时,请使用原参数重新尝试调用API。
Q13:调用分账接口需要额外付费吗?
A13:不会,平台会照常向商户收取交易手续费。商户使用分账功能无需支付额外费用。
Q14:拆分账户时调用“请求拆分账户接口”结果为:接收拆分账户的商户全名不符
A14:请检查以下几点:
接收分账商户全名错误,请填写正确的商户全名。入账接口中商户全名对应的“商户名称”字段值未加密,此字段值需要加密后才能上传,请正确加密后再提交。上传的中文全名乱码,请检查接口编码是否正确,接口需要使用UTF-8编码。
Q15:调用“添加分账收款接口”返回:该账户不存在,请先点击充值
A15:账户未开通,请收款商户在商户平台点击“充值”创建账户(商户平台-交易中心-充值)
Q16:如果拆分账户,退款如何处理?可以撤销吗?
A16: 请注意以下几点:
已发放的款项在商户收款人同意的情况下可退回至账户。(收款人可在“商户平台-交易中心-账户发放-账户发放接收设置”中开启同意退回至账户功能)
分账订单退款逻辑请参考文档
Q17:调用“请求单账户拆分接口”返回:签名错误
A17:请检查以下几点:
使用签名检查工具验证签名算法是否正确。确认秘钥是否正确(服务商模式采用服务商商户号秘钥,该秘钥在商户平台配置,如果同一个商户号调用其他接口成功,可以排除是秘钥问题)。确认接口实际请求参数与原始签名串参数一致,不能多加或少加参数(可以通过打印原始签名串进行检查)。确认参数大小写,参数名与接口文档一致。原始签名串参数值使用原始值,接口无需使用UTF-8编码。
Q18:分账添加接收方接口在分账前已经添加过,如果接收方没有变化,是否需要后续再调用该接口添加?
A18:是的,如果接收者没有变化,则只需添加一次。
Q19:调用“查询拆分账户结果接口”返回的拆分账户有哪几种状态?
A19:有几种状态:
Q20:我在商户平台设置了分账通知网址,但是为什么收不到任何通知?
A20:请检查以下几点:
未设置账户变更通知URL,链接为商户平台[交易中心-账户接收设置]中配置的通知URL,必须是协议,如果链接不通商户将无法收到微信通知,必须是可直接访问的URL,不能携带参数。示例:商户未设置加密密钥,请登录商户平台操作!请参考什么是密钥?如何设置?只有账户接收方才能收到账户变更通知,分账方不会收到通知。
Q21:请求分账接口返回:同一张订单分账频率过高
A21:同一张订单的多次拆分频率为每秒一次,请降低频率后重试。
Q22:在资金被分割和资金可以提取之间是否存在中间状态?
A22:没有中间状态
Q23:分拆后的资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A23:拆分后,钱已经转到商户账户,可以立即提现
Q24:分账中调用“完整分账接口”有什么作用?
A24:通过调用此接口,您可以解冻不需要拆分的订单金额并退还给商户,商户可以自行发起对解冻资金的提现。
Q25:调用“账户回滚接口”返回:参数错误,请检查参数
A25:如果付款方和收款方的商户编号相同,则无需回退。
Q26:拆分账户订单调用“申请退款接口”时,返回:请求退款金额大于未拆分剩余金额,请等拆分完成后重试。
A26:订单已部分拆分,退款金额不能大于剩余未拆分金额,请先调用“完整拆分账户界面”解冻剩余资金后再发起退款。
Q27:查询结果界面中,拆单状态()字段中,值为 ,是否代表拆单成功?
A27:拆单状态表示拆单是否成功受理,不代表拆账是否成功,需要调用查询拆账结果接口,通过检查返回参数“拆账收件人列表”中的字段“拆账结果 = ”来判断拆账是否成功。
Q28:我可以通过调用“添加分账户收件人接口”一次性添加多个收件人吗?
A28:不可以,一次只能添加一个
Q29:请求分账接口返回:分账接收人不能是分账投资人
A29:请检查以下几点:
对于V2接口,“申请单个分账接口”中的分账接收人不可作为分账贡献者,“申请多个分账接口”中的分账接收人可作为分账贡献者。对于V3接口,若该值为true,则“申请分账接口”中的分账接收人不可作为分账贡献者(此种情况下直接调用分账API即可),若该值为true,则“申请分账接口”中的分账接收人可作为分账贡献者
Q30:调用“请求分账接口”给多个收款人分账时,分账会有成功和失败的情况吗?
A30:同一个分账请求,有的分账成功,有的分账失败,具体情况请调用“分账结果查询接口”,在返回参数“分账接收人列表”中检查“分账结果=”字段,即表示分账成功。
Q31: “申请分账接口”的分账接收方列表中的参数会体现在分账账单中吗?
A31:会体现在分账人的账户账单和资金账单,以及收账人的资金账单上。
Q32:调用“添加账户收款接口”返回:请求正在处理中,请稍后重试
A32:商户已同时请求,请重新请求。
Q33:分账时调用“添加分账接收方接口”,返回:商户添加的分账接收方过多,请先删除多余的分账接收方,24小时后再尝试添加。
A33:您最多可以添加 20,000 个收件人。如果超出此限制,请按照提示操作。
Q34:电商支付收款系统调用“请求找回账户接口”返回:可用余额不足,请充值后重新发起
A34:“退回商户号”账户可用余额不足,需充值后重试原订单才可成功退回。(充值说明:登录商户平台【交易中心】->【资金管理】->【充值/划转】,按提示进行充值即可)
Q35:电商支付收款调用“请求分账回滚接口”返回:可用余额不足,请充值后重新发起。此时调用“查询分账回滚结果接口”返回:(处理中),这个逻辑正常吗?
A35:这个是正常的,逻辑是这样的,这种情况商户可以按照提示,提醒“回滚商户号”充值,然后重试原来的订单就可以成功回滚。
Q36:电商支付收款系统调用“请求取账接口”,返回:(处理中)。什么情况下会返回此状态?
A36:请参考以下几点:
网络抖动导致请求中断,商户账户资金转账频繁,导致回滚在队列中超时。
Q37:电商支付收款账户调用“查询账户返回结果接口”返回:
A37:是fail状态,是最终状态,不需要重试。 状态也是一样,也是最终状态,不需要重试。 退回的时候可以改一个退回顺序,重新分账退回一次。
Q38:电商支付收款系统调用“请求拆分账户接口”返回:拆分补贴还未到账,无法受理拆分
A38:报此错是因为支付订单统一订单中传入了“补货金额:”参数,传入此参数后需要调用“请求补货API”完成补货,再调用“请求拆分账户API”才能正常拆分账户。
Q39:交易拆分后,我解除拆分账户和收款人的绑定(删除拆分收款人),然后再回滚拆分,能成功吗?
A39:回滚会成功,并且不会受到分账关系删除的影响。
这里面有两个逻辑:
该订单已拆分给该商户,拆分成功。该商户已开启拆分回滚功能。
Q40:调用“账户回滚接口”返回:
A40:请一分钟后重试。
Q41:分账回滚有时间限制吗?
A41:账户回滚现在限制为订单创建后的 180 天内。
Q42:在账户持有人添加接口中,如果重复提交同一个账户持有人,是否会返回添加失败或者会覆盖之前的账户持有人信息?
A42: 如果系统检测到已经绑定,则保留原有数据,不更新数据,直接返回成功
Q43:在商户平台-管理分账收款人中手动添加分账收款人时出现错误信息:系统错误,请稍后重试
A43:此错误原因是:账户尚未开通,请让收款商户在商户平台点击“充值”创建账户(商户平台-交易中心-充值)
Q44:未充值的代金券和预充值的代金券拆分时,拆分金额大小的确定逻辑是否相同?比如代金券是10-5,拆分金额就是5,如果代金券是预充值的,拆分金额是10元还是5元?
A44:不是,如果使用免费充值券,可以拆分的金额是5,如果使用预充值券,可以拆分的金额是10
Q45:电商支付通道请求分账接口返回:不匹配
A45:分账请求接口的数据是需要传输给电商平台服务商的,所以商户添加分账收款人时获取的数据,电商平台服务商也需要获取。
Q46:请求分账回滚接口返回:分账指令不存在,请检查是否有对应的分账发票
A46:请检查以下几点:
分账回滚中商户账单号必须是请求分账接口的商户账单号,请先调用查询分账回滚结果接口确认分账是否成功,只有分账成功的账单号才能调用回滚接口正常回滚,分账回滚仅限订单创建后180天内的分账请求,180天后不支持回滚
Q47:查询待分配订单金额,返回:该记录不存在
A47:请检查以下几点:
记录不存在,可能是订单号拼写错误,请检查确认该订单未结算,非分账订单请在订单结算后查询,请检查订单支付时是否打过分账标记,打过分账标记的订单才可以正确查询。
Q48:商户账户可以正常完成拆分,但是查看拆分结果时提示“无拆分权限”,这是什么原因?
A48:分账权限已被冻结,请您登录商户平台查看内部消息,按照提示处理申诉。
分账之所以能正常完成,是因为分账就是把这笔订单剩余的可分账钱解冻给自己,由于这笔钱本来就是自己的,所以分账是一个安全的操作(钱不是给别人或者服务商,而是给到自己),所以不存在权限检查,在分给别人的时候,才会做相关的权限检查。
Q49:我请求分账接口,提交后返回错误信息,我调用分账结果查询接口,每10分钟查询一次,一共查询了3次(共计30分钟),这种情况,可以不带原订单重试吗?查询后可以修改订单重新提交吗?
A19:请求分账时,调用分账结果查询接口3次(30分钟)后,查询结果仍然不存在:如果商户能保证30分钟窗口期内不会重试,这是安全的。
不过,我们建议商家在遇到退货时,使用原始订单重试。这是最安全的方法,不需要查询或等待窗口期。
Q50:微信支付订单已经退款了,可以继续分期付款吗?
A50:不可以,分账是按照订单冻结金额进行,退款完成后就不能再进行分账了。
Q51:比如某笔订单的支付金额为100.1元,手续费为0.1元,如果在分拆前退款30元,而默认分拆比例为30%,那么可分拆的金额依然是30元,这样理解有问题吗?
A51:没问题
Q52:比如某笔订单的支付金额是100.1元,手续费是0.1元,如果分拆前退款30元,默认分拆比例是30%,那么可分拆的金额还是30元。也就是说100元里面有可能退款80元,分拆30元吗?
A52:不会,两者相加不会超过订单金额。也就是说退款金额不超过70元的话,可分割的金额是30元,如果超过70元的话,可分割的金额就是剩余的钱。
Q53:对于普通服务商分账,如果服务商商户账户绑定了两个“B”和“C”,需要分账的订单发给B,那么分账的收款人可以是“C”吗?还是必须是“B”?
A53:请注意以下两点:
添加拆分账户收件人时,可以从 B 或 C 添加收件人,但执行拆分账户时,一个拆分账户请求中只能添加来自同一账户的收件人,不支持一个拆分账户请求中添加两个收件人。
Q54:查询结果接口返回:该记录不存在
A54:请检查以下几点:
记录不存在,可能是订单号拼写错误,请检查确认该订单未结算。非分账订单请在订单结算后查询。请检查订单支付时是否通过分账标记,有分账标记的订单才能正确查询订单。未分账,所以没有记录。请分账后再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