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规范跨境电商支付企业登记管理,常见支付企业有哪些?

2024-06-28
来源:网络整理

2018年4月13日,海关总署发布《海关总署关于规范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企业注册登记管理工作的公告》(2018年第27号)。为进一步规范海关跨境电子商务监管工作,自即日起对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企业资质进行核查。这是海关对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企业注册登记管理提出的新要求。

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企业类别及资质要求

新政策要点1

常见的支付公司有支付宝、通联支付、财付通等。

支付公司、电子商务公司、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公司、物流公司等被统称为“从事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公司”。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支付公司通常包括银行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两类。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7号明确规定,支付公司向海关办理备案或信息登记手续时,银行机构须提供中国银保监会或原银监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复印件,非银行支付机构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复印件,且支付业务范围应包含“互联网支付”。企业按此规定提交复印件的,还应当向海关提交原件供查验。

关键点

提醒

电子商务支付系统_商务支付功能是什么_电子商务支付服务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7号发布前已完成海关注册登记或信息登记的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企业,应于2018年5月31日前向所在地海关提交相关资质证明。逾期不提交补充材料的,其海关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企业信息不再有效。

缴纳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所需材料

新政策要点2

“向海关申请注册登记的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企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21号)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及相关资质证明。”

“向海关办理信息登记手续的跨境电子商务支付公司,应当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6号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同时提交相关资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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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宁波海关

审计:海关总署稽查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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