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入确认原则:企业从客户处取得相关货物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获得对商品的控制权有三个要素:
(1)客户必须具有指导使用产品并获得实质上所有经济利益的现有权力;
(2)客户有能力指导使用货物,即客户有权在其活动过程中使用货物,或者能够允许或阻止在其他地方使用货物;
(3)客户可以获得商品几乎所有的经济利益。
2. 收入确认的前提条件
(一)合同当事人已批准合同并承诺履行各自义务。
(2) 合同规定了合同当事人对转让货物的权利和义务。
(3)合同有明确的与被转让货物相关的付款条件。
(4)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合同的履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配或金额。
(5) 企业因向客户转让货物而有权获得的对价很可能被收回。
3、企业销售货物涉及现金折扣的,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货物销售收入金额,收回销售收益产生的现金折扣应计入当期财务费用。4. 收入确认和计量的五步模型
第 1 步:确定与客户的合同;
第 2 步:确定合同中的个别履约义务;
第三步:确定交易金额和价格;
第 4 步:将交易价格分配给每个单独的履约义务;
第 5 步:在履行每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5. 在某个时间点履行履约义务而确认收入
公司应考虑以下迹象:
(一)客户负有货款的当期义务;
(2)客户已经拥有货物的合法所有权;
(三)客户占有实物货物的;
(4)客户拥有货物的主要风险和回报;
(五)客户已接受货物;
(六)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货物控制权的迹象。
6、企业收到托运清单后确认的托运手续费记入“销售费用”账户。7、已发货但不能确认为收入的货物的会计处理
(1)产品已发货但未确认收入时
产品发货时:
借款:发放货物(成本价)。
信用:货物库存(成本价)。
确定已产生纳税义务
借方:应收账款
贷项:应交税费 – 应付增值税(销项税)。
(2) 在后期确认收入时:
借方: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项:主营业务收入
应纳税额 – 应纳增值税(销项税)。
结转销售商品的成本:
借款:主营业务成本
信用:开通货物
8. 销售退货
(1)未确认收入的销售退货:
借款:货物库存
信用:开通货物
假设在货物最初装运时已产生增值税义务:
借方:应付税款 – 应付增值税(销项税)。
贷项:应收账款
(2) 已确认收入的销售申报表:
借款:主营业务收入
应纳税额 – 应纳增值税(销项税)。
贷项: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账款等
财务费用(现金折扣)。
退货的收据被检查到仓库
借款:货物库存
贷项:主要业务成本
9. 收入核算应设置的会计核算
(1)主营业务收入:企业确认的销售货物、提供服务等主营业务收入的核算。
(2)主营业务成本:企业确认销售货物、提供服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应当结转的成本。
(三)其他经营收入:对企业确认的主营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进行核算。
(4)其他经营成本:对企业确认的主要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产生的成本进行核算。
(5)合同购置成本:计算企业在取得合同时发生的、预期收回的增量成本。
(六)合同履约成本:企业为履行当期或预期合同而发生的成本核算,不属于工商企业其他会计准则范围,应当按照收入准则确认为资产。
10、在一定时间内进行收入确认
(1)客户在企业业绩的同时获得和消费企业业绩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在企业履约过程中可以控制在建货物。

(三)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生产的货物具有不可替代的用途,企业有权就整个合同期内迄今已完成的履行部分收取货款。
11. 合同获取成本
(1)产生获得合同的费用
借款:获取合约的成本
贷项:银行存款/其他应付账款
(2)获得合同的成本摊销
借款:销售费用等
信用:获得合同的成本
12、主业结转成本的会计处理
借款:主营业务成本
信用:货物库存
转入利润:
借款:当年利润
贷项:主要业务成本
13. 其他业务成本
(1)结转销售材料成本。
(二)租赁固定资产折旧准备。
(三)租赁无形资产摊销准备。
(4)租赁包装的摊销准备金。
(5)结转销售包装材料的成本。
(6)期末转入当年利润。
14. 税费和附加费
(1)消费税:为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而销售的商品、自产商品。
(2)资源税。
(3)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
(4)房地产税、车辆和船舶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环保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车辆购置税和耕地占用税。
15、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16. 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包括展览费、广告费、保险费、包装费、商品维修费、预估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用、装卸费用等,以及专门为销售公司商品而设立的销售机构的员工工资、营业费用、折旧费用和其他经营费用。
17、企业筹备期间发生的启动费用,以及董事会、行政部门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生的费用,由企业承担。18. 财务费用
(1)利息支出(减去利息收入)。
(二)汇兑损益及相关手续费。
(三)企业发生或者收到的现金折扣。
19、收益是指企业非常规活动形成的、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与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流入。20. 利润构成
(1)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费-期间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研发费用+投资收益(-投资损失)+净风险敞口套期保值收益(-净风险对冲损失)+其他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资产处置收益(-资产处置损失)。
(2)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费用
(3)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21、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确认的与其日常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收益,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的损坏和报废
(一)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盈余
借款:待处置财产的损益
贷项:营业外收入
(二)确不能应付的应付账款
借方:应付账款
贷项:营业外收入
22. 营业外费用
营业外费用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损失,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的损坏和报废;损失、公益捐赠费用、存货损失、非常损失、罚款、债务重组损失等。
23.所得税费用由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两部分组成。24. 应纳税所得额
当期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逐渐减少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利)×所得税税率
25. 所得税费用
(一)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标准的:
(一)员工福利费、工会基金、员工教育费;
(2)商务招待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
(三)公益捐赠支出等
(2)已计入当期亏损但根据税法不允许扣除的金额:
(1) 滞纳金
(2)罚款、罚款等
26. 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负债期末余额-递延负债期初余额)-(递延资产期末余额-递延资产期初余额)。
会计处理:
借款: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果在信贷方面减少
贷项:应交税款 - 应缴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负债,如果在借方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