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签发转账支票支付相关金额时,会计分录为:
借记:相关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
分析如下:
1、支票的会计分录:借记为财务费用-手续费,贷记为银行存款。
2、收到转账支票的会计分录:借记为银行存款,贷记为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其他应付款/预付款项。
3、支付转账支票的会计分录:借记为应付帐款/预付费用/费用相关项目,贷记为银行存款。
从上述支票的概念可知,出票人签发(开具)转账支票,即委托其开户银行在收到支票时,无条件地从其银行帐户中按票面金额支付给收款人。因此,必须减少“银行存款”,记入“银行存款”账户的贷方。
附加信息:
过程:
1.开具:客户根据单位情况开具转账支票,加盖预留银行印鉴。

2、票据交付:发卡客户将票据交付收款人(收款人也可以直接到开户银行办理付款手续)。
3.票据的流通和使用:收款人或票据持有人根据交易的需要,将转让支票背书转让。
4、委托收款或付款:支票收款人或持票人委托其开户银行收取款项,或持支票到出票人开户银行提示付款。
收款人提示付款时,应作托收背书,并在转账支票背面签写“背书人签章”,注明“委托托收”字样。挂失止付:转账支票遗失,遗失人需办理挂失止付的,应填写、签署银行提供的挂失止付通知书,并缴纳标准费用。
收款单位出纳员收到收款人寄来的支票后,应当首先对支票进行查验,防止收到伪造、无效的支票。支票的查验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支票是否填写清晰,是否用墨水笔或碳素笔填写;
(2)支票上各项内容填写是否完整,是否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大小写金额、收款人是否被涂改,其他内容如有改变,是否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3)支票收款人是否为公司;
(4)支票上的大小写金额是否正确、是否一致;
(5)支票是否在付款期限内;
(6)以背书转让的支票的背书是否正确、连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