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关将切换至新一代财关库银电子支付系统,货主货代等需注意

2024-07-05
来源: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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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海关部门通知,上海海关将于9月底由现行东方支付系统切换为新一代财关国库银电子支付系统,东方支付系统即将退役。请您通知所代表的进出口企业尽快找银行完成新一代财关国库银支付系统的签约工作,确保切换后税款顺利缴纳,以免影响通关时间。

海关公告第74号

目前系统支持报关行代缴税款,请各纳税人提前与银行账户签订合同,切换后除滞纳金外,其余税款均由企业自行缴纳,其他均在柜台缴纳。据说上海海关已经开始停止使用东方支付系统,其他海关应该也快了,具体细节以各地海关通知为准,小编暂时没有找到相关官方通知,请以总署通知为准。不过新一代关税电子支付系统的上线将是大势所趋,还是尽快切换系统为好,避免影响通关时间。

新一代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是海关总署依托“单一窗口”和“互联网+海关”平台,以财关库银横向联网为基础,借助国库TIPS信息传输通道,实现海关内外网、关企服务平台、国库和商业银行间海关税费电子信息高效传输、税(费)缴存(账)全程无纸化缴纳的新型税收支付系统。系统目前支持以下税种的缴纳:进出口关税、反倾销税、反补贴税、进口环节征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基金、缓税利息、滞纳金等。

以下附上“新一代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的操作指南、常见问题解答等,供大家参考。

新一代海关关税电子支付系统问答

新一代海关关税电子支付系统问答

登录“单一窗口”或“互联网+”平台,分别使用法人卡和运营商卡注册账户

打开“单一窗口”标准版门户网站(如图1:门户网站所示),点击页面右上角的“登录”,或点击门户网站上的“我要办业务”标签,选择相应区域,进入统一登录界面,选择“卡介质”即可使用IC卡或IKey登录(如图2:“单一窗口”标准版卡介质登录所示)。

(图1:门户网站)

(图2:“单一窗口”标准卡介质)

使用法人卡签订合同

(一)发包企业登录“单一窗口”和“互联网+海关”平台,选择发包关区、银行,填报支付账户信息,提交发包申请;

(二)海关、银行分别核实企业及账户相关信息后,确认合同签署,三方协议生效。

分为四个步骤:开通三方协议信息(图3)->与关区签订合同(图4)->与银行签订合同(图5)->签订合同(图6)

(图3:三方协议信息)

(图4:签署三方协议-签约海关区)

(图5:签署三方协议-签约银行)

(图六:三方协议签署-签署成功)

使用法人卡授权运营商卡付款

通过法人卡(图7-9)将“关区”和“协议”赋值给操作员卡,赋值了“关区”和“协议”的操作员在纳税(操作员)界面可以看到对应关区或对应三方协议的税单数据,并可以进行纳税操作。

(图七:业务权限授权)

(图8:关区划分)

(图9:分配协议)

使用操作员卡登录、查看税单信息、缴纳税款

纳税分为三个步骤:

第一步:进入纳税界面(图10):

(图10:税单缴费界面)

第二步:在图10税单缴费界面,选中一条未缴费记录,点击白色的“直接缴费”按钮,根据提示选择“缴费单位”(图11)和“协议号”(图12):

东方支付平台海关税费支付_东方支付平台客服电话_东方支付平台

(图11 直接付款-选择付款单位)

(图12 直接付款—选择协议号)

步骤3:确认付款(图13):

(图13:直接支付-确认提示)

海关申报放行

海关系统将企业确认的扣税请求发送给银行,银行从企业对应的支付账户中扣除税款,银行扣税成功后将结果反馈给海关系统,系统自动验证税单,触发报关单自动放行。

简单来说,整个流程就是“签字-授权-缴费”,缴税成功后,报关单就会自动放行,是不是很方便快捷呢?快去试试吧!

其他问题

下一代支付系统是什么?

新一代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由海关总署研制,以财政、海关、国库、银行横向联网为基础,利用国库TIPS信息传输通道,实现海关、“单一窗口”、 “互联网+海关”平台、国库、商业银行之间海关税费电子信息的高效传输,税(费)入仓(账)全流程无纸化的新型税费支付体系。

为什么要选择新一代支付系统?

1.纳税更加便捷

企业纳税时,不再需要登录第三方支付平台,而是在“单一窗口”和“互联网+海关”平台上一站式办理申报纳税等通关手续,方便快捷,提升通关效率。此外,取消代扣代缴税款,不仅简化了企业纳税流程,还提高了资金流转效率。

2. 货物放行速度更快

新一代电子支付系统实现扣税成功后,海关通关系统自动放行货物,进一步加快货物放行速度。

3. 更灵活的税单标题

企业使用新一代电子支付系统,可以在“收发货人单位”、“消费使用单位”和“申报单位”中灵活选择其中一个作为“税单打印表头单位”(付款单位)。

新一代支付系统可以缴纳哪些税费?

目前该系统可以缴纳的税费种类包括:进出口关税、反倾销税、反补贴税、进口征收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基金、缓税利息、滞纳金等。

系统仅提供电子支付功能,不提供电子担保功能,企业如有需要,可使用汇总征税,在担保的基础上实现税费确定的货物放行。

商业银行和进出口企业使用“新一代支付系统”需要遵循哪些原则?

商业银行和进出口企业自愿使用“新一代支付系统”参与海关税费电子支付。

商业银行和进出口企业通过“新一代支付系统”开展海关税费电子支付业务,应遵守《新一代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操作规范》。

哪些商业银行可以使用新一代支付系统?

经海关总署技术联调测试和业务功能测试,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商业银行可使用新一代支付系统:

(一)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取得中国法人资格;

(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条例实施细则》和《商业银行和信用合作社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未发生挤占、截留海关税费的情况;

(三)同意使用电子签名技术,承认税费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法律效力;

(四)与海关、企业签署电子支付三方合作协议;

(五)遵守海关网络连接、数据传输、信息安全等相关技术要求和相关系统安全运行、维护和管理规定;

(6)遵守海关总署其他有关规定。

哪些进出口企业可以使用新一代支付系统?

符合以下条件的进出口企业可使用新一代支付系统:

(1)已取得企业法人卡、操作员卡、具备网上办理业务条件的中国电子口岸用户;

(二)与海关、商业银行签署三方电子支付合作协议;

(3)遵守海关总署其他有关规定。

其他注意事项:

(一)新一代支付系统上线后,相关税(费)缴款凭证第2至5联原则上停止流转,第1至6联保留原有流转方式。已开展税票打印改革试点的海关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使用新一代支付系统的商业银行应当保守进出口企业的商业秘密。

(三)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商业银行和进出口企业,海关有权终止其开展电子支付业务。

(本文由航运网根据海关总署、海关总署、云航关务咨询等报道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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