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用最新的付款证明填写付款证明样本 1
费用原因金额(小写)(大写)。
文件
报销类型:审批人、部门经理、系统总计
主管 财务主管 总经理 收件人: 日期: 收银员: 日期:
付款证明2
年、月、日
项目费用单据金额的总金额
(大写) (小写) ¥
支票部经理、系统总监
Cash,财务总监,总经理
处理程序: , ,
注:此单份为两份,一份由部门保留,另一份提交财务账户
支付凭证中的支出账户一般不需要填写,它与会计凭证的会计账户有些重复,一般在各部门设立大单位和分部门账户时填写。会计只需要在会计凭证上填写总账科目和明细科目,就是这样。
2、付款凭证与付款凭证的区别
1、缴费手续不规范。授权支付和收银员办理支付是支付业务的两个基本程序,是应该分开的两个责任界限,但是在我国的会计凭证档案中,看不到这种“一前一后”的财务程序的轨迹,只能看到相关领导在支付后的原始凭证上签字的“同意报销”等字迹, 而授权付款只是口头声明,一般不包含在凭证中,所以没有核实授权付款人责任的依据,更何况有些业务是先付款后审批,先切后玩也成了家常便饭。
2.容易掩盖付款的真实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个经济单位之间有各种形式的商业往来,有的企业既是钱又是货,互不赊账;一些企业是赊账预付的,结算期延长。因此,劳务有了一些折扣、聘用费、各种报酬,有的包含在发票金额中,有的不包含在发票金额中,使得对卖家的付款往往与发票金额不一致。在这种情况下,我国财务会计师一般按发票金额支付,对于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获得的现金回扣或折现值、雇佣费和聘用费等,开具收据予以追回。发票金额中包含的折扣是一起支付的,本质上是不必要的付款,是发票金额的扣除,是购买过程中的一种收入。在我国实际采购业务中,很难在会计凭证中发现经办人以各种名义贪污的返利,与这种会计方法有一定的关系。在发票的背面或正面减少发票金额,一是没有预留空间,横向和竖向批次,使发票不整洁美观,二是背书内容难以说明责任,不方便后期审核。
3、在我国使用支付凭证不能控制原始凭证,因为它不是授权支付的凭证。在我国的会计实务中,一些会计师出于对地方利益的考虑,有时会为了地方利益,故意使会计凭证中反映的经济内容与原凭证不一致。例如,固定资产记为原材料,商务招待费记为维修费用。
法律依据:
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
第九条 支付机构不得经营或者隐蔽从事证券、保险、信贷、融资、理财、担保、信托、货币兑换、现金存取款等业务。
第十条 支付机构向客户银行账户发送支付指令并从客户银行账户扣除资金的,支付机构和银行应当执行下列要求:
【1】支付机构应当提前或首次交易时独立识别客户身份,并分别获得客户和银行的授权,同意向客户银行账户发起支付指令扣除资金;
【2】银行应提前或首次交易时独立识别客户身份,直接与客户签订授权协议,明确规定扣款适用范围和交易验证方法,设置与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单笔交易和单日累计交易限额, 并承诺无条件承担该等交易的风险损失全部责任;
[3] 除单笔金额不超过200元的小额支付交易、收款人定期进行的公用事业支付、纳税、信用卡还款等支付业务外,以及符合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支付机构不得代为银行进行交易核查。
相信看完上面的介绍,大家也应该知道,只需要写好支出原因、金额、账单、报销类型、审批人、日期等主要内容,只要填写付款凭证即可,需要注意的是,一般附上凭证原件。以上是法律网小编编制的最新缴费证明填写样本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