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导玩家在直播间通过砸鸡蛋“刷积分”,如果赢了,可以在游戏中获得“金币”,金币还可以兑换现金……近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利用直播软件开设赌场的案件,两名被告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随着直播等网络技术的兴起,新的网络赌博形式不断涌现,特别是一些不法分子将其与诈骗结合起来,给众多参与者造成了重大损失。那么,普通人如何辨别各种网络“游戏”是否属于赌博呢?法官就此进行了解答和提醒。
给主播打赏就能“砸鸡蛋”赢大奖,主办方获利
刘女士上网时,无意中进入了一个“砸鸡蛋”游戏的直播间。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她尝试了几次,就上瘾了。在了解到运营这样的直播间可以赚钱后,她铤而走险,用直播软件开了一个直播间,并招募了一名主播。
玩家余某在输了一大笔钱之后,看到了刘某的招募公告,两人一拍即合,约定由余某担任主播,帮助刘某为玩家充值、打现金。
据法院公布的案情显示,直播软件用户进入刘某、余某的直播间后,刘某会通过系统私信联系二人,并发送私信微信。现金转帐充值获得游戏币后,玩家可以打赏主播参与“砸鸡蛋开盲盒”“大转盘”“抽奖”等小游戏。每次启动游戏需要投入20、200金币,抽取的礼物价值从1金币到1000金币不等。现金与游戏币的兑换比例为1:10,游戏结束后玩家可以将剩余的金币兑换成现金,游戏币的回收价格为充值价格的0.8倍。
相对较小的投入、较高的收益,加上“赢了想多赢,输了想翻盘”的赌徒心态,吸引了不少玩家,而刘先生从玩家的赌资中抽取佣金,赚钱是板上钉钉的事。
法院:两人因开设赌场被判刑
2023年6月,直播间赌博行为被群众举报,公安机关经调查后将刘某、余某抓获。
据介绍,本案两被告人以代理、接受投注等形式进行诈骗。直播软件实为赌博软件,利用直播软件开设直播间实为开设虚拟赌场。充值参与“砸鸡蛋”的玩家实为赌徒。玩家充值、提现涉及的资金为赌资,被告人从资金兑现中抽取的金额实为赌资中的盈利。
被告向用户提供的充值、提现服务,对应的就是赌博中的“涨分、跌分”,被告以“砸鸡蛋”的方式,在网上招募玩家到直播间赌博,为赌客充值“涨分”,以一定比例的赠礼形式为赌客充值“跌分”,这是典型的赌场运作方式。
嘉定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余某的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二人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对其从轻处理。
鉴于案件事实情节及两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法院一审判决:刘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4万元;于某有期徒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元。据悉,该判决已生效。
网络赌博更加隐蔽,还有“抢红包”

网络赌博与传统线下赌博一样,都涉嫌违法犯罪,会给参与者带来巨大损失,但与线下赌博不同的是,网络赌博的隐蔽性和迷惑性更强。
早期网络赌博一般是将传统线下赌博“搬到”线上,在网上搭建平台吸引不特定人群下注,常见方式包括非法足球博彩、其他体育博彩、传统牌或骰子比牌等。但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特别是网络直播的出现,网络赌博变得更加多样化,比如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红包组织赌博衍生的新形式。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注意到,江西德兴警方近日破获的一起“抢红包”网络赌博案中,犯罪嫌疑人在赌博平台上设立“抢红包”微信群,发红包的人为庄家,抢红包的人为玩家。每发一次红包,庄家都会在红包封面上标注数字,若群里抢到的红包内数字与庄家标注的数字相同,则抢到红包的人必须向庄家支付相应倍数的红包,否则即可将抢到的红包收入囊中。据悉,该案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此外,直播中也有猜游戏过程或结果的形式,例如主播让参与者猜“击杀敌人数”、“死亡人数”、每局胜负等,并使用付费道具下注,若猜对则按倍数返还,并通过客服兑现。
>>法官声明
如何判断一款游戏是否涉及赌博?
关注资金是否有双向支付
那么,面对网络上出现的众多新“游戏”,普通人该如何辨别自己是否参与了赌博?
针对这一疑问,嘉定法院法官表示,概率类游戏在网络上很常见,但并不一定违法。如果概率类游戏引入人民币与游戏币的双向支付机制,则极有可能涉嫌赌博。“通俗地说,如果游戏币能兑换人民币,玩家就会不断投入资金,希望利用概率大赚一笔,赌博性特征明显。”
比如上述案例,通过直播间“砸鸡蛋”的模式,实现资金的双向流动,可以认为是一种赌博。
此外,需要警惕的是,网络赌博很容易与诈骗挂钩。比如,一些网络赌博组织者会通过控制系统后台来操纵结果,让参与者先赢取少量资金,然后利用赌客的心理将其“套牢”;或者用预先录制的视频冒充“直播”,让荷官预判结果;甚至在赌客充值或赢取资金时,利用技术手段编造理由,让赌客无法提现或兑换资金。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成远
盛媛媛 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