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预付财产保险费、预付经营租赁固定资产租金、预付报刊订阅费
对于预付财产保险费、预付经营租赁固定资产租金和预付报刊费的处理,会计实务界存在不同意见。有人认为应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但其他应收款除了应收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帐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权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应收款项以及其他应收款、暂付款等应收款项外,还应核算其他应收款。这与预付财产保险费、预付经营租赁固定资产租金和预付报刊费的性质不同。因此,我们认为,由于这三类费用都是企业按照相应合同规定预付给服务提供者的,因此与企业采购物资时的预付帐款性质相同。 因此,通过“预付账款”科目记账是比较合理的,同时为了与采购材料、商品的预付金额相区别,可以通过相应的明细科目加以区分。
例3:假设某公司于2007年12月预付了2008年上半年的报刊杂志费用。
费用:RMB,会计分录:
借记:预付账户——预付报纸和杂志
贷记:银行存款

2007年12月31日,“预付账款”借方余额列示为
资产负债表上的“预付款”项目。
2008年1至6月摊销会计分录如下:
借记:管理费用——报刊杂志费用 2000
信用:预付账户——预付报纸和杂志费用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