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人帮你办信用卡和宽带,然后
银行卡被存入多笔未知金额
收到贷款还款通知
传票、证据和出庭通知
这到底是什么?
基本情况
2018年,顾某经人介绍办理了一张信用卡,负责人王某直接操作顾某的手机,利用其身份信息和人脸识别,假装办理信用卡,实则申请的是网贷。几个月后,顾某的信用卡申请并未成功,却收到了多个平台的还款通知,这才发现自己被“贷”了。
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方某身上。2019年,方某在办理电信业务时结识了刘某,刘某以办理宽带等业务为由,骗取方某提供身份证、银行卡、人脸识别等个人信息,同时获取方某的易付通账号和密码,并私自绑定方某的银行卡。随后,他以方某名义通过易付通、支付宝、微信、美团等平台贷款,盗取非法财物数万元。几天后,方某收到多个平台的还款通知,才发现自己被“借”了钱。
上述两人均因未能按时偿还自身贷款而被金融机构起诉至法庭。
我院法官在收到诉讼材料后,对两起案件进行了诉前调解,耐心与双方协商沟通,从诉讼风险、证据链、诉讼成本等方面反复讲解法律、分析利弊,告知被告逾期还款可能带来的危害及法律责任,并结合同类案件的裁判结果,引导被告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希望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诉前。在法官通俗的法律劝说下,两起案件双方就还款方案达成一致,签署了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矛盾得到了妥善有效解决。

法官提醒
“逼贷”,顾名思义,就是获取某人的身份信息,以其名义申请贷款。
法官提醒公众:
1.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护个人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U盾、密码等个人信息和设备。
2、如被起诉,应积极应诉,提供充分证据。如系以假名线下办理贷款,银行有义务核实借款人身份,可采用签名(指纹)识别等方式识别身份是否为伪造。行为人可在法定期限内申请笔迹(指纹)识别。
3、尽量不要让别人使用你的手机,防止他人冒充你。严防他人通过登录你的手机账户、使用验证码、进行人脸识别等方式申请网贷。
●法官提醒银行、消费金融公司和其他贷款机构:
1、开展信用卡业务,应规范信用卡营销活动,实行严格的信用卡营销行为管理。
2.应采取录音、录像或其他有效措施,客观记录并充分留存信用卡客户身份核实、申卡意向等关键环节。
3.应加强信用卡营销宣传管理,严格履行利息、复利、费用、违约金、风险警示等条款的提示或解释义务。
来源:孙立宁、立案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