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微信群或QQ群群主吗?你有关注群里发的内容吗?你有依法管理群主吗?
如果没有,你可能已经濒临违法了……最近,一名团体负责人陷入困境,被判处六个月监禁。
发生了什么?关注我,继续阅读↓↓↓
微信群成员发送515个色情视频
该团伙头目被判入狱六个月
近日,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人民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罪一审判处罗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罗某今年31岁,云南省德宏州人,本科学历,自由职业者。2017年2月,罗某利用微信账号创建了“边境文物拍卖会”微信群,并担任群主和群管理员。
2017年12月,一名微信用户与罗某商量后,罗某允许他人在群内发布淫秽视频,供群内成员观看。为逃避网络监管,罗某多次更改微信群昵称。该微信群被查封时,群内有150名成员。经警方远程检查,2018年3月31日至4月10日期间,该微信群共发布疑似淫秽视频515段。经鉴定,上述515段疑似淫秽视频均为淫秽视频。
2018年5月16日,罗某因该案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30日被逮捕。
8月,寻甸县人民检察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对罗某提起公诉。法庭上,面对公诉人提出的犯罪事实和指控,罗某表示没有异议。
寻甸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罗某违法犯罪,传播淫秽视频515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公诉机关认定其有罪。罗某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辩护律师提出,罗某系初犯、偶犯,被抓获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法院采纳辩护人意见,对罗某予以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一审判决罗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
微信群不是没有法律的地方
谁建群谁负责!
2017年9月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7年10月8日起施行。《规定》旨在促进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为广大网民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规定》要求,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依照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组空间。互联网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规定》第十条明确规定,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不得利用互联网群组传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
国家网信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落实“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群组管理责任,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平台公约等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组空间。
群主作为群管理员,应维护群内秩序,防止违法信息、违规行为在群内传播,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报告。
一旦群组内出现违法行为,群组主人履行义务不当或者未按规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群员请注意!
不要发送这 9 条消息:
微信上任何言论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所以群里的朋友以后发言一定要小心谨慎!以下6类信息千万不能发!群主也要及时管理这些消息。
1. 不信谣、不传谣
2. 所谓的内部信息没有公开
3.不得发布涉及色情、毒品、爆炸物等内容。
4. 不要泄露军事机密
5. 不泄露涉及国家机密的文件
6.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信息不予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