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群发复工红包通知上班,员工因手机故障未收到竟被自动离职?法院这样判

2024-07-11
来源:网络整理

企业通过发群发“复工红包”通知员工返工,员工却因手机故障未收“复工红包”,不知情就丢了工作?近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用人单位因疫情期间未妥善传达复工情况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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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微信群发红包,通知上班

男子手机掉进水里,没有收到任何信息

之后他“自动辞职”

杨某某自2008年起在某公司上班。2020年春节假期刚过,公司就在微信工作群里发红包,通知员工3月1日正常上班。

群里大部分员工收到红包后都回复“已收到”。杨某也在微信工作群里,但因为手机进水损坏,没有收到相关信息。加之疫情管控严格,杨某无法进出所住村子,期间也没有收到公司任何通知。直到后来,他才从其他渠道得知复工消息。等他赶到公司,才被告知已按自动离职处理。

2020年7月14日,杨某向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裁决书送达后,公司对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理由有异议,上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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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公司仅在微信工作群中发布复工通知,并未通过其他方式对未收到复工通知的员工进行进一步通知,违反了用人单位的管理责任。疫情防控期间,特殊情况应当特殊对待,用人单位负有较高的注意义务和管理责任,但对于未通知到位的情况,确实未尽到责任。而且,在劳动关系解除后,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也未依法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文件。

综上所述,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主张解除劳动关系,但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存在法定事由,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最终,法院确认杨某自2008年5月12日至2020年3月20日与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法院判令该公司向杨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8元。

法官意见

新冠肺炎疫情的突然爆发和长期存在,对劳动关系双方均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在此情况下,一些劳动关系呈现出“时开时关”的新特点。基于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政策的要求,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权利义务正在发生变化,双方需对此予以足够重视。

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和维护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共同努力。随着疫情防控逐步常态化,因各种原因无法正常提供劳动的情况随时可能发生。在这种新形势下,劳动关系双方应保持积极有效的沟通,避免类似纠纷的发生。

记者:雷军

通讯员:卢娜、赵元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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