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离非法外汇交易 自觉抵制网络炒汇
网上炒汇是指借助互联网进行的外汇保证金交易。外汇保证金交易又称存款交易,是一种虚拟交易,是投资者以自有资金作为抵押的一种具有杠杆交易性质的外汇合约交易。
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和理财的便捷,参与国际市场炒汇已经成为一种时尚的理财方式。平台的“马甲”越来越漂亮,网站越来越漂亮,给人一种很正规的感觉。投资者要时刻提醒自己,通过网络平台提供和参与的所有外汇保证金交易都是违法的。2019年,深圳市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共清理非法网络炒汇平台98家。
违法案件
案例一:虚构交易背景逃汇。2015年7月至9月,天津某贸易公司虚构购货合同,虚构进口贸易,以“预付款”名义支付4825.78万美元,造成大量外汇资金非法外流。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构成逃汇行为,违法数额巨大,性质严重。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处以罚款606万元人民币。
案例一:虚构交易背景逃汇。2015年7月至9月,天津某贸易公司虚构购货合同,虚构进口贸易,以“预付款”名义支付4825.78万美元,造成大量外汇资金非法外流。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构成逃汇行为,违法数额巨大,性质严重。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处以罚款606万元人民币。
案例三:私自买卖外汇。2017年1月,王某通过他人账户收受人民币1129.26万元,私自卖出港币,牟取不义之财。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私自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处以罚款107万元人民币。
案例四:分拆、逃汇。2016年9月至2017年1月,邱某为实现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的目的,利用境内69名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个人资金分拆购汇后汇往境外账户,非法转移资金合计等值349.49万美元。该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处以罚款160万元人民币。
平台崩溃、系统无法提现、老板卷款跑路等情况屡见不鲜。现在大家的金融意识逐渐增强,这是好事,但安全意识也不能放松,要理性投资,时刻警惕高收益背后可能隐藏的陷阱。
如何识别网络外汇诈骗?
一是虚构境外背景,强调平台合规性、权威性,但境内监管机构并未批准任何机构在境内开办或代理外汇保证金业务;
二是宣称有专业人士管理,及时止损,不用做任何事情就能赚钱,收益率高得惊人;
三、利用亲戚、朋友、熟人等关系,为他人介绍外汇交易,并向其收取佣金;
第四,拥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投资公司的外汇平台实际上并不具备经营外汇业务的资质;
五是宣称资金安全、方便,但在资金转移过程中,收款人往往不是平台公司,资金去向难以追踪;
第六,他们宣称使用正规交易软件,但实际上以外汇为噱头,进行虚拟交易,人为制造赌博式交易规则,“破产”、“卷款跑路”事件时有发生,让投资者一无所有。
第七,投资门槛低,收益高,本金可利用杠杆倍数放大进行投资,收益丰厚。
绝对不能触碰的五条个人外汇“高压线”!
高压线1:无虚假申报个人购汇信息;
高压线2:请勿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高压线三:不得将自己的便利化额度出借给别人帮助购汇;
高压线4:不得使用他人便利化额度实施分拆购汇;
高压线五:不能用于还未开通的资金项目,如在国外购买房产、证券投资、购买人寿保险、投资回报分红保险等。
防范外汇保证金风险谨防财产损失
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国家外汇管理局提醒:
近期,部分网络平台违规从事外汇保证金活动(又称外汇保证金,一般是指客户投入一定数额的资金作为保证金,按照一定的杠杆倍数在扩大的投资额内进行外汇交易),严重扰乱金融秩序,造成公众财产损失,影响恶劣,风险极大:
1、目前,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尚未批准任何机构在境内经营或代理外汇保证金业务。
2、根据《关于严厉查处非法外汇期货、外汇保证金交易活动的通知》(证监发字[1994]165号)规定,凡未经批准的机构,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外汇保证金交易,都是违法行为;凡客户(单位或个人)委托未经批准的机构进行外汇保证金交易(不论保证金是外币还是人民币),都是违法行为。
三、请广大公众充分认识从事外汇保证金活动的危险性,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注意防范因非法交易造成财产损失。
4.广大群众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线索,应当主动向有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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