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23年北京市行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法字(2023)143号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社局,各市属派出机构、各中央驻京单位、各类型企业:
为加强行业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有序调整行业工资增长关系,今年在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同时,继续发布行业工资指导线。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2023年将针对24个行业发布行业工资指导线:
1、通用设备制造业:上限8.3%,下限3.2%,平均5.2%。
2、专用设备制造业:上限7.8%,下限3.2%,平均值5.3%。
3、汽车制造行业:上限5.3%,下限2.2%,平均3.2%。
4、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上限9.7%,下限4.0%,平均6.9%。
5、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上限9.7%,下限3.7%,平均值6.3%。
6、房屋建筑业:上限6.9%,下限2.6%,平均3.9%。
7、土木建筑业:上限7.8%,下限3.0%,平均4.8%。
8、建筑安装业:上限7.5%,下限2.8%,平均4.4%。
9、批发业:上限7.0%,下限2.6%,平均4.0%。
10、零售业。上限:7.3%,下限:2.6%,平均值:4.0%。
11、道路运输业:上限4.6%,下限2.1%,平均2.9%。
12、装卸、搬运及仓储业:上限8.2%,下限3.1%,平均4.9%。
13、住宿业:上限8.5%,下限3.2%,平均5.0%。
14、餐饮业:上限9.1%,下限3.5%,平均5.7%。

15、互联网及相关服务:上限5.8%,下限2.1%,均线3.4%。
16、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上限7.5%,下限3.0%,平均线4.9%。
17.金融业。上限:6.3%,下限:2.5%,平均值:4.0%。
18、房地产行业:上限7.8%,下限2.7%,平均4.1%。
19、商业服务:上限7.3%,下限2.6%,平均4.1%。
20、专业技术服务业:上限7.4%,下限2.7%,平均线4.3%。
21、技术推广与应用服务:上限7.5%,下限2.7%,均线4.2%。
22、公共设施管理业:上限6.4%,下限2.7%,平均4.2%。
23、居民服务:上限5.7%,下限2.2%,平均3.1%。
24. 教育:上限7.9%,下限2.6%,平均4.0%。
2.企业要按照202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原则,结合行业工资指导线,根据经济发展和效益提高,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水平。
企业经济效益增长速度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上年度人均工资水平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或者连续两年以上没有增资的,工资增长速度可以安排在基准线或者行业工资指导线平均值以上,但一般不得超过上线;企业经济效益增长但低于行业平均水平的,工资增长速度可以安排在基准线或者行业工资指导线平均值以下、下线以上;企业经济效益下降的,工资增长可以在下线及以下安排。企业经济效益严重下降或者遭受严重亏损的,经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同意,可以实行工资零增长或者适当减免,但依法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企业应参照工资指导线,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调整机制。企业工会或职工代表应依法提出工资调整建议或提出按照工资指导线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企业应给予合理回应。规模小、职工人数少的中小微企业应积极参加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在工资集体协商中参照行业工资指导线,商定职工平均工资调整幅度。对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不按规定执行工资指导线的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参与区级以上先进企业、先进个人的评选,也不能被评为诚信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单位。
4.行业工资指导线今年内将全面实施。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 年 9 月 25 日
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责任编辑:赵思瑶
流程编辑 闫胜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