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发票打印规则
1、电子发票生成后为PDF电子文件,下载后可以打印。
2、为保证发票上所有信息足够清晰,打印电子发票应使用激光打印机,打印的电子发票上的文本框、印章等所有内容信息应为黑色,税务机关会认可,不会影响报销。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规定,电子发票由用户自行打印。
若用户要求协助打印,业务单位可利用现有的业务打印设备协助用户打印。由于业务单位一般配备针式打印机,整体打印清晰度较低,但能清晰显示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时间、费用内容、金额、开票方等关键信息。若用户要求打印效果更清晰,则需用户自行打印。营业厅协助用户打印电子发票时,应使用A5以上空白纸,单张打印件应交给用户妥善保管,单位无需另行打印备案。由于电子发票是通过税务系统实时生成并保存,已自动加盖电子印章,打印后无需加盖业务收费专用章。
温馨提示:
1.电子发票的法律效力、目的及使用规定与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可以作为报销凭证。
2、网上办公下载、打印电子发票的次数没有限制。
3、电子发票抬头不可随意更改,必须与业务系统中的账户名一致。
4、通过网上营业厅、微营业厅、银行收款、易付付/易付付支付助手、网上电信官方旗舰店、实体营业厅/以非充值卡方式支付的预存款进行的交易均可生成电子发票。
5、通过网上营业厅/微厅等渠道充值时,采用充值卡方式(此渠道通过充值卡充值)不提供发票;采用非充值卡方式充值可开具电子发票。
6.网上办公可查询包括开票月份在内的6个月的电子发票信息。
7、仅对当前有效账户开放电子发票查询及打印服务,如需在转出前查询及打印电子发票,请到营业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