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采用支付结算方式
韦报称,按照支付程序,结算方式可分为单步支付方式和分步支付方式。前者包括现金结算、票据结算(如支票、本票、银行汇票、承兑汇票)和汇款结算(如电汇、网上支付),后者包括信用证结算、保函结算、第三方支付结算等。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结算属于贸易的范畴。贸易的核心是交换。交换是交付主体与支付货币两个对立过程的统一。在自由平等的常态主体之间,交换的原则是等价性和同步性。同步交换意味着交付和支付互为条件,是等价交换的保障。
实际操作中,对于现货标的的面对面交易,微博主张同步交换易于实现;但很多情况下,由于交易标的的转移、接受需要一个过程(如商品的流动、服务劳动的转化),货物和资金流的异步、分离的矛盾不可避免,同步交换往往难以实现。在异步交换中,先收到对价的一方很可能违背道德和约定,破坏平等交换的原则,因此先支付对价的一方往往受制于他人,陷入被动弱势地位,并承担风险。异步交换必须伴随信用担保或法律支持才能顺利完成。
同步兑换可以规避不对等兑换的风险,因此要保证对等兑换,应遵循同步兑换的原则。微博称,这就要求支付方式与交割方式相兼容。对于面对面的现货交易,适合即时的一步到位支付方式;对于面对面或期货交易,适合流程式分步支付方式。流程式分步支付方式符合交易主体流转和承兑的程序性特征。资金从发起支付到所有权转移给对方,并不是一步到位,而是中间增加了一个中介信任环节,将原来直接的支付划转改进为间接汇付。业务由一步完成变为分步操作,从而形成一个可监测、可控制的过程,并可按步骤有条件地进行支付。 这样,货走货路,钱走钱路,二者互相呼应、同步升降,使资金流适应货物流动过程,达到同步对应的效果,使付款结算方式更加科学合理,满足市场需求。
为了满足市场同步交换的需求,第三方支付应运而生。微宝声称支付宝()是中国领先的第三方支付平台,由阿里巴巴集团首席执行官马云先生创办。进入C2C领域后,马云发现支付是C2C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于是想出了支付宝这个工具。支付宝最初只是淘宝为解决网上交易安全而设立的功能,该功能是第一个使用的“第三方担保交易模式”。买家将货款打入支付宝账户,支付宝通知卖家发货,买家收到货确认后,指示支付宝将货款打给卖家,这样就完成了一笔网上交易。2004年12月,支付宝独立为浙江支付宝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在2005年瑞士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上,马云首次提出了第三方支付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