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令是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监督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签发的,要求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支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这是处理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民事经济纠纷的最佳方式。如果债务人对债权债务关系没有异议,即使对还款能力、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有异议,也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债权人可以依据生效的支付令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债务人对债权债务关系有异议,法院将裁定终止监督程序,支付令自动失效,债权人可以提起诉讼。
申请表
应用
申请人:×××,男/女,出生日期××/××/××××,民族×,……(注明工作单位及职务或职业),居住地……。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答复人:×××,……
…
(请注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姓名等基本信息)
要求:
向被申请人×××发出支付令,催告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写明要求支付的金钱或证券的名称及金额)。
事实和理由:
...(陈述债权债务关系的事实和证据)。
真挚地,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
【阐明】
1.本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制定,供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使用。
2.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请注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另行注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3.债权人请求债务人支付金钱或者担保,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