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账户收款
不报税是否构成偷税漏税?
你知道吗?
无论是银行卡、微信、支付宝
或其他第三方支付平台
只要您的付款金额
超过一定数额
有可能被调查
甚至账户被冻结!
最近的
又一家公司因收取个人欠款被调查
个人账户收款
如果数字高于此数字,请小心
另一家公司使用个人账户收款
1月8日,广东省税务局公布了一起行政处罚案件,该公司因收取个人帐户资金被处以罚款.79元。
违法事实:佛山市智能芒果财税服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至2022年12月期间通过现金、私人银行账户(含个体工商二维码)共计获取含税销售收入人民币1,614,150.00元。上述销售收入未入账、未开具发票、未申报税款。
处罚:罚款.79元。
个人账户收入高于此金额
当心!
除了上述情况外
以下是另一个典型案例:
2023 年 10 月,一家公司
因未申报个人帐户收据而逃税
仅罚款就高达300万元
那么,容易被查询到的个人账户里到底有多少钱呢?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
以及可疑交易报告规定
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以下三种情形将受到重点监管:
1.任一账户现金交易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
2.对公账户转账金额超过200万元人民币;
3.个人账户转账金额超过20万元人民币(境外汇款)或50万元人民币(境内外汇款)。
15项可疑交易纳入重点监管:
1、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或集中转出,或者集中转入或分散转出;
2.资金收付频次、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匹配;
3.资金收付款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
4.企业日常收付款业务与企业经营特点明显不符;
5.周期性大额资金收付款与企业性质、业务特点明显不符;
6.同一付款人和收款人在短时间内频繁收付款项;
7、长期闲置的账户因不明原因突然被激活,短时间内发生大量资金收付款;
8.短时间内频繁接受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个人汇款;
9.现金存取的金额、频率、用途与正常的现金收支明显不符;
10.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短期内累计现金收付款金额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11.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严重地区客户的业务来往明显增加,短时间内频繁发生资金支付事件;
12.频繁开户、销户,销户前有大量资金收付款;
13.故意将大额支付拆分成小额支付,逃避大额支付交易监控;
14.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
15.金融机构认为可疑的其他支付交易。
中国人民银行
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
关于发放开户许可证的通知
(银发[2018]125号)提到
非银行支付机构
大型交易报告也需要
也就是说,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机构
大额交易也会被审计!
微信、支付宝支付
如何规避风险?
虽然通过私人微信、支付宝账户收付款存在风险,但企业只要正常申报收入、纳税,就能有效规避风险!
1、以公司名义开设微信或支付宝账户。
这是一个对公账户,与银行账户性质相同,可以正常进行交易。
2.个体工商户应分别设立微信和支付宝账户。
个体工商户可以使用个人账户收款,但为了与家庭消费相区分,建议分别设置收款和付款的微信和支付宝账户,避免对私账户混淆。
3.个人帐户收缴的资金应当及时转入对公帐户。
有时从个人账户收款更方便,但为了避免收入丢失,收入应及时转入公共账户。
4.保留账单和收据。
支付宝、微信账单、收据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账单、收据具有同等效力,企业应定期印制、留存。
5.及时索要证件。
个人使用微信、支付宝支付的,应当及时索取收据,用于抵扣进项税或者记录成本。
警方提醒
注意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不要从事非法交易。
1、遵守法律法规,不从事非法交易、洗钱或其他违法活动;
2.使用微信、支付宝等平台转账或收款时,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不要随意泄露给他人;
3.转移或收款金额超过规定数额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接受审核。
来源:微信公众号“少年浙江”(ID:)根据《中国会计报》、江苏警方、网友评论等整理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