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胡某的堂兄给他介绍了一份兼职工作——建一个微信群,邀请四五个人,等陌生人进群发红包,大家一起抢红包,再把钱转到指定的“上户”,轻松获得提成。胡某自然不会错过这样的好机会。做了一段时间后,他积极发展“下线”,召集了多个朋友、同学,组成了一个小群。
但胡某等人抢来的红包,对发红包的人来说,绝对是一场“噩梦”。2020年8月的一个下午,烈日炎炎,小康(化名)在家闷热难耐。突然,有人在QQ上加他为好友,自称是网络主播。“小兄弟,可以关注支持我吗?”对方还发来二维码,称只需扫码即可下载直播APP。
由于闲着没事,小康就下载了APP。得知小康下载后,对方立马找借口,称要换个账号再聊。没过多久,还真有新的QQ号加了他。这次,对方自称叫“娜娜”。聊天中,“娜娜”暗示他是不是想聊点刺激的。小康明白过来,“娜娜”便主动和他视频聊天,并在视频里跳起了脱衣舞。
“小哥,你要不要我把这个视频和截图发给你的亲朋好友?”聊天结束后,小康收到了“娜娜”发来的录屏和截图,一半是脱衣舞女,一半是小康的头像。随后她又发来了小康手机通讯录的截图。这时,“娜娜”露出了真面目,要求小康赔偿2000元删除视频。
小康感觉自己如坠冰窟,于是便答应了。“娜娜”发来一个微信群的二维码,小康扫码进群,发现群里已经有5个人了,但却没人说话,群里一片寂静。小康此时隐约明白自己踩进陷阱了,但为时已晚。对方手里有他裸聊的“把柄”,他按照对方要求在群里发了两个1000元的红包,其他5个人很快就收到了红包。
做完这一切,“娜娜”告诉小康,可以删视频,但手机通讯录“另计价”。小康只好继续发红包。从下午1点到4点,不到3个小时,他一共发了91个红包,每个红包有1000元。其间,小康还收到了“娜娜”发来的付款码,他按照她的指示,转了5万多元。
但噩梦还没有结束。第二天,娜娜为了让小康不报警,要求小康交“保证金”。小康3分钟内发了14个红包。短短两天时间,小康就发了105个红包,总额超过10万元。但对方依然咄咄逼人,小康已经没钱了,只好报警。
在警方审讯过程中,小康供述自己其实身上没多少钱,被骗走的钱大部分都是按照对方要求从各个平台借的。小康并不知道,陷入“裸聊”诈骗泥潭的不止自己一人,仅此一案,全国各地就有至少14名受害者。
承办此案的浦东检察院检察官表示,受害人下载的APP可能带有木马或病毒,受害人下载时,手机信息早已成为对方的“藏身之所”。警方发现,受害人损失的资金早已通过多个支付宝账户或银行账户被分割成小额款项。警方顺藤摸瓜,追踪到专门为犯罪分子洗钱的团伙,即胡某等人。
被捕后,胡某承认自己知道钱财来源不明,但无成本的生意、轻松的工作内容、可观的收入,加上“只是一张支票,我又没参与什么犯罪”的侥幸心理,还是让这些年轻人深陷其中。他们频繁更换微信群,解散群,再创建新群,解散群,再创建新群,如此反复。不知不觉中,他们转移的赃款也在“节节攀升”。2020年9月,胡某、程某等10余人被抓获。
检察官指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明知该款项为犯罪所得,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转移资金,也是隐匿、窝藏犯罪所得罪的表现。2021年2月9日,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以犯隐匿、窝藏犯罪所得罪对胡某等人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