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下,社会组织如何正确利用微信公众号开展微公益?

2024-07-18
来源:网络整理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微慈善”概念被广泛推广,新媒体平台尤其是微信公众号逐渐成为社会组织的新选择,社会组织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项目进展和活动信息、发布招募通告、传播公益理念等。

微信公众号固然是一个很好的宣传平台,但如果使用不当,也可能给组织带来负面影响。我看到过有社会组织在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银行账号、募捐信息,也看到过社会组织直接把支付二维码放在微信公众号上。根据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规定,如果没有公开募捐资质,这些做法可能涉嫌非法公开募捐。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本法所称慈善募捐,是指慈善组织基于慈善目的筹集财产的活动。慈善募捐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针对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第二十二条规定,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必须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由此可见,基金会即便没有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但如果在其组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银行账号、二维码等信息,也可能涉嫌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在国务院民政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也可以同时在其网站上发布募捐信息。公开数据显示,目前民政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有30个,包括腾讯慈善网络募捐平台、新浪微公益、怜悯网等,显然不包括社会组织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传播具有不确定性,社会组织无法确定公众号信息被哪些人看到。因此,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布银行账号、支付二维码等行为属于公募,若未取得公募资格,则涉嫌违反慈善法相关规定。即便取得公募资格,社会组织在公募时使用负责人或工作人员的个人银行账户、微信红包等方式接收捐款,也属于非法集资。

但值得注意的是,具备公募资质的社会组织毕竟是少数,绝大多数社会组织都不具备这样的资质。那么,这些社会组织就不能接受捐赠了吗?根据慈善法的要求,不具备公募资质的组织或个人,可以与具备公募资质的慈善组织合作开展慈善事业,由慈善组织进行公募并管理所募集的善款。比如腾讯近年推出的“99公益日”,社会组织的慈善项目都是经过具备公募资质的基金会审核通过后,才可以在互联网上募集善款。

那么,如果不与具备公募资质的机构合作,其他社会组织就不能接受社会捐赠了吗?显然不行。要知道,接受捐赠或者资助是社会组织的天然属性,如果有爱心人士或者企业愿意支持社会组织,可以光明正大地接受,但捐赠时一定要要求将捐款直接打到该机构的账户上,这样才安全有保障。

作者为南昌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项目主任、南昌市向日葵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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